今天是

第四章 专利

第二节 工作体系


为使专利管理工作适应专利事业发展形势的要求,省科委结合全省经济和科技工作现状,适时地研究制订了一些专利管理规定。
1984年4月,省科委发布“安徽省科委关于认真做好专利法实施前的各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建立专利代理机构,规定了代理机构的组织原则和主要任务,以及代理人的配备和条件。该通知发布后,中国专利局在1984年5月向全国转发,推动了全国专利工作的建设。为了在全省开展企业专利工作,建立企业专利工作制度,1987年4月,省科委和省经委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国家经委、国家科委、财政部、中国专利局《关于加强企业专利工作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全省企业增加专利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企业专利工作的意义;大、中型企业要建立健全专利管理工作制度;将专利工作纳入企业科技管理体系。1984年12月,省政府批准成立省专利管理处和省专利服务中心,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全省专利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
到1987年止,在专利服务机构方面,除成立了省专利事务所外,马鞍山、蚌埠、淮南、芜湖、铜陵和六安等行署市及中科院合肥分院、中国科技大学均建立了专利事务所,还成立一个民办专利事务所。为了提高专利人员和代理人的业务素质,邀请国家专利局的专家来安徽举办代理人学习班。全省已有专、兼职专利代理人113人,企业专利工作者80人,这支专利工作队伍,对全省专利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全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逐年增长,据不完全统计,1985、1986、1987年全省专利申请量分别为118件、160件和342件;1986年和1987年全省专利授权量分别为37件和5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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