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市、县科协和相当于县级的市、郊区科协,是省科协的组成部分,业务上受省科协指导。 1955年下半年,各市、县普遍建立科学技术普及协会,后来专署也先后设立科普协会机构。科普协会的基层组织几乎遍及全省农村区、乡,城市中的不少学校、工厂也都有科普会员小组。1960年进行机构调整、精简时,绝大多数县科协被撤销。直至1963年省科协第二次代表大会后,才又恢复各县科协,并在各县建立了农、医、农机等学会(学组),有条件的农村(公社)建立了基层科协,又重新发展了一批会员和科普宣传员。这一时期,农村科普活动十分活跃,曾受到中国科协的重视和表扬。1966年后,各级科协停止活动。1977年11月,省委批准恢复全省各级科协。1980年省科协第三次代表大会后,各级科协有较大的发展,至1987年,17个行署、市全部建立了科协,独立建制的县科协63个,占全省总县数的87%,只有为数不多的县科协还没有独立建制,和县科委合署办公。 近几年来,一些大专院校以及县级以上的科研单位和厂矿建立了科协。区(镇)、乡科协已建立3740多个,占全省区(镇)、乡总数的90%以上。以农村技术能人为主体、专群结合的专业技术研究会(协会),已发展到4800多个,科普会员41万多人。全省农村已经形成了上下相通、左右相连的科普网络,为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实用技术、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改变农村贫穷落后面貌、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作出了显著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