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编制委员会文件 皖编字〔83〕第144号 省社会科学院: 皖社科字〔83〕32号报告悉。 根据省委常委一九八三年五月十三日第52号会议纪要和省委负责同志的批示精神,经研究,同意你院内部机构设:办公室、行政处、科研组织处、人事处,以上均为处级建制。 社会科学院下设:经济研究一所,下设农业生产责任制研究室、农村建设研究室; 经济研究二所,下设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室、经济战略研究室、经济思想史研究室; 哲学研究所,下设哲学原理研究室、哲学史研究室、自然辩证法研究室;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所,下设马恩列斯研究室、毛泽东思想研究室、当代共运和社会主义研究室; 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研究所,下设法学研究室、政治学研究室、社会学研究室; 历史研究所,下设近代史研究室、现代史研究室、《安徽史学》编辑室; 文学研究所,下设文艺理论研究室、现当代文学研究室、古代文学研究室; 青少年研究所,下设劳动就业问题研究室、青少年教育研究室、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室; 情报研究所,下设图书资料室、情报研究室; 《江淮论坛》杂志社,下设哲学、史学编辑室、经济学编辑室、科学社会主义编辑室、文学、教育编辑室、《经济生活》编辑室。 以上九所一社均为副厅级建制,下设各室均为副处级建制。 省社会科学联合会下设学会工作部和《社联通讯》编辑部,为处级建制。 你院机关党委设置及建立省社会科学出版社问题请按党章和有关规定报批。 此复 省机构体制改革小组 一九八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