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章 群众体育

第二节 农民体育



一、农民体育沿革
农民体育在安徽有着悠久历史。从古代起就有武术、气功、举重、摔跤、棋类、踢毽子、荡秋千等民间传统体育,并流传至今。但是,在历史上农民参加体育活动,多是自发的,只在兴盛年代,在农闲或是逢年过节才开展一些体育活动,藉以强身和娱乐。
建国后,农民体育作为体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得到逐步发展。50年代初,在巢县、滁县、肥东、铜陵等县的许多乡镇,发动农民开辟了体育场地,开展一些小型体育活动,进行体育锻炼。1953年铜陵县老洲乡光辉农业社就成立了篮球队,长期进行锻炼,还经常到各生产队去表演。在水乡,游泳、划船、龙舟等水上运动也深受农民喜爱,而且活动较为普遍。此外,许多不受场地限制的活动,如举石担、石锁,抵棍、撬棍、绞棍等,农民们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
1956年,在一些生产和生活条件较好、有一定体育基础的乡镇建立了基层体育协会,还成立了篮球、乒乓球等运动队,进行锻炼和比赛。当时,歙县和平农业社曾组织了“劳卫”、“长征”、“学习”、“五四”等篮球队。同年10月,灵壁县还举行了首届农民篮球赛,有11个区、镇的农民篮球队参加了比赛。此间,许多农村妇女也积极地参加体育锻炼,和县姥桥区西梁山乡人民公社,有一支18名农民妇女参加的篮球队,她们利用空闲时间开展活动,还进行对抗性比赛。1957年,亳县、砀山县农民体育活动也非常活跃,特别是和县卜集农业社普遍开展了田头操,还在工前、工后进行球类、举重、田径等体育锻炼,全社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1300多人,体育运动水平也较高,在全省和全国的农民体育竞赛中,多次取得好成绩。
在1958年“大跃进”中,农民体育活动曾一度脱离实际,有的县、乡为了完成“高指标”,实现“体育先进县”、“体育先进乡”,搞“花架子”,产生了不良影响。后来,因受三年困难的影响,农民体育活动开展较少。但是,在少数地区,小型的竞赛活动仍较活跃。合肥、淮南郊区以及阜阳地区等分别举行了农民篮球赛,安庆郊区还举行了农民运动会。
1964年以后,农民体育活动得到逐步恢复。当时,和县卜集、巢县炯炀、来安县大英、铜陵县老洲等公社体育活动开展较好。各地农村还结合民兵训练,开展了游泳、射击等活动。望江县为了开展游泳活动,开辟了846个可供游泳的自然水域;宿县、滁县两地区有51590多人学会了游泳。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民体育活动一度停止,至70年代初才出现回升。1971年全省有20多个公社开展了广播操和球类、武装泅渡等活动,涌现出南陵县奎湖公社、涡阳县高炉公社、枞阳县铁铜公社等体育先进单位。1973年,芜湖、池州、阜阳、安庆、宿县等地区的部分社、队举行了单项运动会。1974年以来,黟县建有篮球场163个,其中灯光球场34个。该县碧山公社有70%的社员经常参加篮球、拔河、跑步、打太极拳等活动。金寨县桃岭公社也有4600多人经常参加球类活动。石台县七井公社,于1976年举行一次农民运动会,还组织球队参加了全县的球类比赛。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进入80年代后,农民逐步走上富裕之路,参加体育活动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因此,各地农村相继建立了文化站或文化中心,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到1983年底,全省乡办文化站已达970多个。凤阳县小溪河乡,1982年冬成立了全省第一个农民体育协会——“农家乐”体育协会,自筹资金创办了“农家乐文化体育节”,并确定每年举行一次农民“丰收杯”篮球赛。宣城县周王乡、淮南市夹沟乡、岳西县古坊乡等地农民体育活动也开展得越来越好。还有许多农村集体集资或个人出资建造运动场、购置体育器材,积极开展竞赛活动。凤阳县武店镇灵泉村,1983年集体投资2000多元制作了篮球架,购买了篮球、排球、足球等体育器材,又用5000多元建成2个灯光球场,经常进行球赛活动。宿州市沱河办事处、韩东生产队集体投资建造了溜冰场。贵池县桃坡乡桃坡村集体集资建造灯光水泥球场,还举行了运动会。1984年,灵璧县杨町乡大魏村青年农民魏守业,劳动致富后,个人出资建造运动场地,购买了体育器材,吸引邻近农民参加体育锻炼。蒙城县坛城刘言哲出资1300元,在自家门前开辟了小型运动场,自制球架、球台、单、双杠、山羊等,购置了20多种体育用品,每逢节日向全乡开放。界首县李万江,自筹资金开办少林武术学校,吸收武术爱好者参加锻炼。萧县胡庄胡广荣,自己出资先后举办了“乒乓球联欢会”、“乒乓之家邀请赛”。据统计,1984年至1985年,全省有45个县举行了各种单项的和综合性的农民运动会。宣城地区举办了两届“专业户运动会”,蚌埠市举办了“个体户运动会”。此外,还开展了“体育之家”竞赛活动,父子、兄弟、姐妹同上运动场,已屡见不鲜。截止1985年底,全省已有400多万农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
二、农民体育竞赛
民国时期,很少有农民体育竞赛活动。建国后,随着农村体育活动的发展,农民体育竞赛活动也逐渐增多,在50年代末期,农民体育竞赛较为活跃。80年代后,农民体育不仅在竞赛数量上日益增多,而且在竞赛形式上多种多样,有政府出资举办的,有集体集资举办的,还有个人赞助举办的竞赛。
(一)全省农民体育竞赛
[安徽省春节农民篮球联赛]
1958年2月16日至19日春节期间,全省农民篮球联赛在合肥举行。参加比赛的单位有:巢县、铜陵县、肥东县、和县、滁县、六安县、合肥市,7个男队、5个女队136名运动员。比赛结果:肥东县获男、女冠军;巢县获男、女亚军。
[安徽省人民公社篮球锦标赛]
1960年1月28日至2月2日,全省人民公社篮球锦标赛在合肥举行。参加比赛的有:肥东县长临河公社,淮南市幸福公社,安庆市十里铺公社,芜湖市西江公社、万春公社,马鞍山郊区公社,蚌埠市淮光公社,怀远县超英公社,嘉山县平湖公社,和县卜集公社,铜陵县老洲公社,亳县魏岗公社,凤台县城关公社,六安县淠东公社,寿县涧沟公社等15个公社20个男、女代表队。比赛结果:和县卜集公社和嘉山县平湖公社分获男子冠、亚军;亳县魏岗公社和肥东长临河公社分获女子冠、亚军。
[安徽省首届龙舟比赛]
1984年6月4日(端午节期间),在铜陵县大通镇举行了全省首届龙舟比赛。来自马鞍山市、安庆市、滁县地区、巢湖地区、铜陵市的162名男子划船手参加了1000米直道竞速的比赛。比赛结果:马鞍山市当涂县乌溪乡龙舟队获得冠军,铜陵市一、二队分别获得第二和第三名。
[安徽省农民“丰收杆”篮球赛]
1984年7月15日至28日,全省农民“丰收杯”篮球赛分别在金寨县和凤阳县举行。参加这届“丰收杯”篮球赛的单位是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1983年全县人均收入超过400元的;农业总产值比1978年翻一番的;1983年向国家提供商品粮1亿斤以上的;1978年以来,向国家提供农、牧、副、渔产品增长一倍以上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全省有16支球队(其中4支女队)参加比赛。比赛结果:六安地区男队获冠军(后查该队因队员不符合规程规定,名次被取消),蚌埠市男队获亚军;蚌埠市女队获冠军,阜阳地区女队获亚军。
[安徽省首届农民“专业户”自行车载重赛]
1985年5月17日至18日,在宣城县举行了全省首届农民“专业户”自行车载重比赛。安庆市、淮南市、蚌埠市、滁县地区、宣城地区、六安地区等地的24名家庭年收入平均在3000元以上的运输专业户参加了比赛。比赛项目有:男子自行车50公斤载重25公里公路个人和团体赛。比赛结果:蚌埠市获团体第一名,六安地区和滁县地区分获第二、第三名。舒城县汤池乡程爱福获个人第一名。
[安徽省首届农民田径运动会]
1985年6月27日至29日,在凤阳县举行了全省首届农民田径运动会。参加比赛的有:马鞍山市、蚌埠市、淮南市、合肥市、芜湖市、安庆市、宿县地区、阜阳地区、徽州地区、宣城地区、滁县地区11个代表队,112名男女运动员分别参加了12个项目的比赛。比赛结果:蚌埠市、宣城地区、马鞍山市获得男子团体总分前三名;宣城地区、阜阳地区、淮南市分获女子团体总分前三名。
[安徽省农民“青年文化杯”乒乓球赛]
1985年8月,在五河县举行了全省农民“青年文化杯”乒乓球比赛。淮南市、芜湖市、蚌埠市、滁县地区、宿县地区、宣城地区的54名男女选手,参加了男女团体和男女单打4个项目的比赛。比赛结果:蚌埠市获男、女团体冠军,芜湖市吴叶平、蚌埠市董献玲分获男女单打冠军。
(二)参加全国及区域农民体育竞赛
详见下表:

三、农民体育先进单位及个人
(一)农民体育先进单位
[和县卜集公社]
和县卜集公社的农民体育活动,从50年代中期起,一直开展得很活跃。该社因陋就简,结合生产,积极开展田头操、田径、举重、球类等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参加体育锻炼的农民有1300多人,到1958年达20600多人,占全社农业人口总数的57.9%。1958年,该社开办了一所“体育大学”,这所学校,开辟了一个250米跑道的运动场,购置了一批体育器材,招收40多名农民学员。开设了举重、田径、篮球、射击4个运动项目的训练课和文化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和训练。学校办学三年多,为全社开展体育活动培养了一批骨干。
1958年,该公社体育代表队参加全国基层单位田径、举重通讯赛,获农村组田径男、女团体总分第一名,男子举重团体总分第二名。次年,又获全国基层单位田径、举重通讯赛农村组田径团体总分第一名。1960年获这项比赛农村组举重团体总分第一名。
安徽省人民政府于1958年,授予该社“体育红旗乡”称号。先后派代表出席了国家体委在辽宁北票、山东高唐召开的体育现场会,并出席了1960年北京召开的体育先进单位代表大会。1974年被评为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南陵县奎湖公社]
南陵县奎湖公社,在开展农民体育活动中,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坚持业余,小型多样的体育活动原则,从70年代起,利用各种条件,使体育活动开展得生动活泼。1972年,全社参加体育锻炼的农民已有7000多人,全社67个生产队有65个建了篮球场(其中灯光球场10个),组建篮球队102个,积极开展篮球活动。同时,该社还利用奎潭湖自然水域,开展游泳和民兵武装泅渡等水上运动。
1972年,该社被评为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同年11月,全国农村体育工作座谈会在安徽召开之际,与会代表们还观摩了奎湖公社的体育活动。此后,他们继续保持了先进,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体育先进单位。
[凤阳县小溪河镇]
凤阳县小溪河镇过去农业生产落后,农民参加体育活动的寥寥无几。进入80年代以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农民们逐步走上富裕之路,农民体育活动也逐渐活跃起来。1982年冬,该镇成立了全省第一个“农家乐”农民体育协会。1983年投资12000多元兴建一座水泥灯光球场和9个沙面球场,购置了体育器材,积极开展多种体育活动,并把每年的农历正月初十定为“文化体育节”。同年2月,举办了全镇首届农民文化体育节,并进行了乒乓球、羽毛球、自行车、拔河、棋类、广播操等体育比赛。嗣后,又举行了全镇“丰收杯”农民篮球邀请赛,由9户农民出资赞助了冠军奖杯。据1983年底统计,全镇有278个农民体育队伍(包括家庭运动队),有6900多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占全镇总人口的45%以上。
1983年,小溪河镇被评为全省农村体育先进单位,并荣获全国农村体育先进单位称号,获国家体委颁发的银盾奖。在第六届全省运动会上被评为全省体育先进乡。
[宣城县周王乡]
宣城县周王乡,从1979年开始,重点抓了农村文化体育建设,在各村开办了以青年为骨干的“文化室”和“民兵之家”,开展球类、棋类等文体活动。1983年5月,成立了周王乡农民体育协会,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各项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同时,该乡还特别注重体育设施的建设,1983年兴建了一座水泥看台球场,1984年建起一个300米跑道的田径场,建造了一座三层楼900多平方米的农民文化宫,内设乒乓球、象棋室等,业余体校也设在文化宫内。1984年,举行了全乡首届“丰收杯”农民运动会。每逢节假日都举行各种体育比赛,该乡还把每年的“中秋节”定为农民体育节。到1985年,全乡有6000多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
1983年,周王乡被评为全省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在第六届全省运动会上被评为全省体育先进乡。
除上列农民体育先进单位外,在1960年5月,安徽省文教战线群英大会上,表彰了芜湖县体委、萧县体委、怀远县体委、砀山县体委、绩溪县体委、含山县体委、六安县体委、寿县体委,以及亳县魏岗公社、灵璧县杨町公社、萧县黄口公社、铜陵县老洲公社等31个农村体育先进集体。
1975年,南陵县奎湖公社、涡阳县高炉公社、枞阳县铁铜公社、黟县碧山公社作为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派代表出席观摩第三届全国运动会。
1979年,涡阳县高炉公社作为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派代表出席观摩第四届全国运动会。
1983年,凤阳县小溪河镇、宣城县周王乡作为全省群众体育先进单位,派代表出席观摩第五届全国运动会。
全省第六届运动会上,评选出凤阳县、宣城县为全省体育先进县。后来,这两个县又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县,受到国家体委的表彰。
省六运会上,还表彰了25个省体育先进乡,即:合肥市长青乡、蚌埠市长淮乡、繁昌县孙村乡、淮南市夹沟乡、濉溪具南坪乡、铜陵县老洲乡、当涂县新桥乡、安庆市老峰乡、黄山市永丰乡、凤阳县小溪河镇、滁州市沙河镇、太和县原墙镇、阜南县袁集乡、萧县孙庙乡、灵璧县娄庄区、舒城县舒茶镇、金寨县张畈乡、巢湖市方集乡、无为县刘渡乡、岳西县古坊乡、贵池县桃坡乡、宣城县周王乡、泾县孤峰乡、歙县篁墩乡、祁门县平里乡。
(二)农民体育先进个人
1960年5月,安徽省文教战线群英大会上、马玉山(界首县东风运输公社)、刘圣兴(怀宁县城关人民公社)、吴义秀(肥东县长临河公社)、张风琴(砀山县陇海公社)等被评为体育先进个人。
1983年,萧县胡庄胡广荣全家,被评为省及全国“模范体育家庭”。
省第六届运动会上,表彰了12名先进县体委主任,他们是:赵玉仁(凤阳县体委主任)、郭俊峰(宣城县体委主任)、李振安(全椒县体委主任)、丁剑平(休宁县体委主任)、李玉堂(萧具体委副主任)、杨健中(宁国县体委副主任)、李树宝(五河县体委副主任)、郑俭密(濉溪县体委副主任)、汪忠翠(和具体委副主任)、邵盛国(金寨县体委副主任)、杨振锦(固镇县体委主任)、王邦友(舒城县体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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