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国时期承办的区域运动会 〔第四届华中运动会〕 民国时期,安徽仅承办一次华中第四届运动会。这届运动会,原定民国16年(1927)由安徽筹备召开。后因时局关系未能按时举行,延至民国19年(1930)3月18日在安庆东门外体育场开幕,于23日结束。会长:安徽省政府代理主席程天放,副会长:何健(湘)、何成浚(鄂)、鲁涤平(赣)、刘文岛(汉口),总裁判:吴蕴瑞。参加单位有,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汉口、(汉口在当时为特别市,与省平行,故华中运动会参赛单位从此变为四省一市)。男、女运动员共558人。安徽代表队有126名运动员(其中女运动员26人,是首次参加华中运动会)。这届比赛和表演项目:田径、游泳、球类,另有武术和团体操表演。各项比赛结果:湖南夺得男、女田径、全能运动、游泳、女子篮球、男、女排球、女子网球、棒球等9项锦标,获总分第一。江西夺得男子网球、足球2项锦标。汉口夺得男子篮球锦标。在第四届华中运动会上安徽田径运动成绩,详见下表: ![]() 二、建国后承办的区域运动竞赛 建国后安徽划为华东区。安徽从60年代以来承办华东区运动竞赛,主要有: 〔华东区游泳赛〕 1963年5月26日至28日,在合肥承办华东区游泳赛。参加单位:江苏、江西、福建、安徽。比赛结果:江苏获得5项第一,安徽获得4项第一。次年5月28日至6月1日,在合肥再次承办华东区游泳赛。参加单位:江苏、山东、福建、浙江、江西、安徽、上海。比赛结果:上海男、女组双获第一,江苏男组第二,福建男组第三,安徽女组第二,浙江女组第三。 〔华东区篮球赛〕 1963年9月10日至15日,合肥承办华东区篮球赛。参加单位:山东、江苏、安徽男、女队和南京部队男队,共7个队,多为全国甲级队。比赛结果,男队:江苏三战三胜,南京部队两胜一负,从净胜分数江苏成绩最好,其次是安徽、山东、安徽青年女队三负。 〔华东区排球赛〕 1974年4月9月至16日,在合肥承办华东区排球赛。参加单位:江苏、浙江、福建、江西、上海、安徽,还有陕西、河南,共14个男、女队。比赛结果,未查到原始记录。 〔华东区第三届射击(步枪)锦标赛〕 1983年3月14日至3月21日,在合肥承办第三届华东区射击(步枪)锦标赛。有江苏、山东、江西、福建、浙江、上海和安徽一、二队,男女运动员共90人参赛。比赛结果:有7人1队11人(队)破7项华东区个人和队纪录。江西获得团体第一,上海第二。 〔华东协作区篮球赛〕 1983年12月25日至次年1月2日,在合肥承办华东协作区篮球赛。参加单位:山东、江苏、福建、江西、上海、浙江、安徽男、女共12个队,比赛结果:上海、江苏分获男、女冠军,安徽女队名列第三,安徽男队名列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