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级体育行政机构 民国时期,安徽省政府从未设置统管全省体育工作的部门,一直是由省府教育厅负责管理。 建国初期,安徽分为皖南、皖北两个行政区。当时,体育工作分别由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皖南区、皖北区委员会代管。安徽省人民政府成立后,为加强对全省体育事业的领导,于1953年9月正式成立了安徽省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安徽省体委)。 最初,安徽省体委办事机构设有办公室、体育干部教育、群众体育指导、体育运动竞赛、计划财务等科。1959年4月,增设航空运动、陆上运动和人事等科。 在“文化大革命”中,于1968年6月安徽省体委被实行“军管”,后于1969年9月成立安徽省体委革命委员会。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以后,安徽省体委经过整顿,使组织建设逐步走上正规。截至1985年底,安徽省体委办事机构有办公室、政治处(后改人事处)、运动一处、运动二处、运动三处、群众体育处、计划财务处以及机关党委、纪检组,所属事业单位有优秀运动员一、二大队、体育场、体育科研所、体育运动学校、安徽体育报社、老干部体育俱乐部。至1985年,安徽省体委机关有职工113人。 表8—1安徽省体委历届主任、副主任一览表 ![]() ![]() 为加强国防体育运动的领导,曾于1956年4月组成安徽省国防体育协会筹委会,主任李广涛,副主任张吉厚。1958年5月,正式成立安徽省国防体育协会,主任张吉厚,副主任何欧波。同年,还先后成立了合肥航空俱乐部,淮南、安庆成立射击俱乐部,芜湖、安庆成立航空模型俱乐部。 1959年4月,安徽省国防体协与安徽省体委合并。 二、地、市、县级体育行政机构 1954年至1956年间,各地、市、县先后建立和健全了体育运动委员会。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实行“军管”,派驻了“军管小组”。1977年以来,各地、市、县体委逐步恢复了正常业务工作。1985年,全省各地、市、县体委共有职工719人(其中地市体委310人,县体委40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