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政府颁布“癸卯学制”以前,安徽省已有师范教育的萌芽。但当时师范教育机构,都附属于各类学堂,尚未独立设置。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要求“各省应即按照现定初级师范学堂、优级师范学堂及简易师范科、师范传习所各章程办法迅即举办”。安徽省从光绪三十年起,遵章陆续设置各类师范学堂和师范传习所。 清末,安徽各类师范教育机构均属初创,缺乏办理经验及师资、经费、设备等,教育质量难以适应需要。但是,这些师范教育机构的建立,标志着安徽近现代师范教育的起步,不仅为各类中小学堂培养了新师资,而且培训了大批中小学在职教师和旧有塾师,为本省各地兴办中小学堂准备了必要的条件。 民国初期安徽的师范教育,承袭清末兴学遗规,对师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所推进。民国12年(1923年),安徽省开始实行新学制后,除保留原有6所省立师范学校外,其余师范学校均被改为中学。民国16年冬,实施安徽中等教育改造方案,将师范学校全部并入中学。直至民国22年,安徽省实施新的中等教育改革方案,师范学校才又恢复单独设立。从民国元年到抗战前的26年,安徽全省师范学校和小学师训班,共计培养了数万名小学教师,勉强适应全省发展初等教育的师资需求。抗日战争爆发后,除省立徽州师范和陵阳乡师外,其余师范学校均停办,仅在各临时中学酌设师范班或简师班。迨民国29年,又逐步恢复、重建,单独设立师范学校。从民国27年至民国38年间,安徽全省师范学校从破坏中得到恢复、重建。但学校元气大伤,限于经费,设备简陋,学生程度远低于战前。同时,师资培训工作虽复有举办,但时断时续,未能坚持形成制度。 建国初期,安徽省接管原有的11所师范学校,进行初步整顿和改革,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教育质量。到1957年,全省中等师范学校发展到57所。 在1958年“大跃进”的影响下,1960年,全省中师猛增至89所,超越了当时国民经济的承受能力,校舍、师资、设备条件都较差。1961年以后,进行了调整、整顿工作。1963年,全省中师压缩为26所,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教育质量开始回升。 “文化大革命”期间,师范学校连续4年停招新生,师资培训工作也被迫停顿,导致“文化大革命”后期中小学师资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 粉碎“四人帮”,拨乱反正,安徽各师范学校建立了正常的教学秩序。1978年起,全面进行了师范教育的恢复、整顿工作。1980年,召开全省师范教育工作会议,对全省中等师范学校的设置、布局、规模、招生对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并确定了一批省属重点师范学校。1983年后,贯彻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革普通教育的决定》和《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精神,调整学校领导班子,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管理,学习陶行知的师范教育理论和实践经验,改革教育教学工作,切实提高师范教育质量。同时,增办了一批新的师范学校。到1985年,全省共有中等师范学校59所,在校学生26609人。 建国后,安徽省在发展中等师范教育培养新师资的同时,采取举办师资训练班、教师进修院校、函授、广播、电视和组织教师在职进修等办法,加强师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了中小学师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