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安徽省的档案工作历史悠久,曾出现过许多杰出的档案人才。春秋末年,李聃担任过西周的守藏史(注:也称老子,道家学派的创始人,哲学家,一说为安徽涡阳人。西周守藏史职务相当于今国家图书馆、档案馆馆长。)。康熙六年(1667年)安徽建省以后到民国初年,境内形成的档案以非官方的契纸、契约为多。此间,由于战乱连连、政治腐败、军阀割据,加之地方官吏变动频繁,档案缺少正常交接,或销毁,或带走,各地档案大多残缺不全,片鳞只爪。民国16年(1927年),安徽省政府成立后,档案文件才相对集中保存。抗日战争时期,安徽多数地方沦陷,档案销毁散失严重。其中,民国28年(1939年)2月27日省政府关于因日机轰炸损毁档案给行政院呈谈及:于去年10月23日,在立煌县(注:今金寨县。)城内曹家湾(省政府迁移所在地)被敌机轰炸,损毁卷宗公物多件,兹据该厅造送清册3份。抗战结束后,国民党政权的文书档案才得以较多地保存下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馆藏统计资料,民国时期档案超过千卷以上的县只有歙县、贵池、芜湖、石台、泾县5县,其中歙县为最多,共3362卷,而阜阳地区、宿县地区各县多数不能单建全宗,数县联合建成全宗汇集。 抗战初期,安徽沦陷。民国27年(1938年)日伪在蚌埠建立了以倪道火良为首的伪省政府,日伪控制的县成立了日伪县政府,这些日伪政权也形成了档案文件。遗留下来的这类档案文件,记录了日本军国主义推行侵华政策,掠夺资源,残暴屠杀安徽军民的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5年将国民政府与日伪政府的档案一并集中于省里,经初步整理后收藏在省档案馆。 (二) 安徽省是中国共产党革命活动开展较早的省份之一。早在民国11年(1922年),在安庆、寿县建立了共青团组织,民国16年后建立中共安徽省临时委员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皖西是鄂豫皖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四军建立了淮北、淮南、皖江三块抗日民主根据地。解放战争时期,举世闻名的淮海战役、渡江战役,大都发生在安徽的大地上。在长期的阶级和民族解放的斗争中,形成了安徽的革命历史档案。 第一次、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除鄂豫皖革命根据地保留下来一批珍贵的革命档案外,安徽其他地区都处在国民党统治区,中共地下组织的文书多用密写方式秘密往来。除上报中共中央的一些报告由第三国际带往苏联,建国后又从苏联收回被保存下来,其余绝大多数的文件档案被销毁或散失。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驻安徽的中共党政机关搬迁频繁,大部分文件档案在迁移中,尤其在民国35年(1946年)北撤时,被销毁,留存下来很少。建国后,经过各级人民政府的悉心收集,许多零星散落各地的珍贵革命历史文件档案才得以集中,虽然很不完整,但这些档案从各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安徽人民前仆后继夺取政权,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斗争历程。安徽的革命历史档案绝大部分集中于省档案馆保存。1992年安徽省档案馆共保存革命历史档案882卷,最早为民国11年安徽共青团组织的文件。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档案工作任务是接管国民政府遗留下来的档案,收集革命历史档案,组建档案工作机构,建立立卷归档制度,培训档案专业干部。当时档案工作人员和机关文书人员统属机关秘书部门。 1953年中共中央指出,党政军各系统都应设立档案工作机构,筹建中央和地方档案馆。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成立国家档案局,标志着有组织、有领导的国家档案事业的开始。1955年,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在其秘书处下设立档案科,对中共安徽省委的文件进行收集整理与保管,并对全省党委系统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1956年3月27日在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下,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它对档案工作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一是划定国家全部档案的范围,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关于档案是“国家的历史财富”的科学概念;二是明确了档案工作的任务,就是在统一管理国家档案原则下建立国家档案制度,科学地管理这些档案,以便于国家机关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利用;三是明确了档案工作基本原则,就是“集中统一地管理国家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国家各项工作的利用”。同年4月《人民日报》发表了“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社论,提出“全国推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建立统一的归档制度,迅速整理1949年10月以来的积存档案,积极收集清理分散在各地革命历史档案和旧政权档案”。1956年11月和1957年11月,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档案馆筹备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档案馆筹备处先后成立,分别对中共党委系统和政府系统档案工作进行指导。1958年9月根据周恩来总理提出党政档案要实行统一管理的意见,两个办公厅档案馆筹备处合并办公。1959年1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同年10月成立了安徽省档案管理局、安徽省档案馆。1958年~1959年两年间,也先后成立了地市县档案管理科和档案馆。从此,全省专门管理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基本健全,各级档案馆也初具规模,馆藏档案多则数万卷,少则数千卷。至60年代中期,全省档案工作已步入正常的轨道。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席卷全国,省档案局、馆瘫痪,为保护档案的安全,将省档案馆的档案全部转移到驻合肥市郊大蜀山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一师师部,由省档案馆派员看守。1968年,省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从局、馆机构中抽留3名业务人员维护日常的调阅接待工作,业务工作停顿。省档案馆变成了省革命委员会办事组秘书小组领导下的机关档案室。1971年根据当时的战备需要,又将档案馆的重要档案,转移到舒城县洪庙公社方家祠堂,由档案馆人员值勤看守,每周定时派车调阅档案,这里作为省革命委员会的战备后方基地,先后建立了两幢楼,开掘了近800平方米的坑道,以备存储档案,直到1982年才将全部档案运回合肥。1973年,在机构改革调整中,恢复省档案馆,1975年在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室下,成立了档案处,处馆合署办公。1975年在涡阳县召开了全省文书档案、保密工作会议,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潘启琦主持了会议,会上总结了“文化大革命”以来,档案遭受破坏的历史教训,提出了在基层建立综合档案室,要求各地市县一律在办事组下成立档案小组,负责档案馆的工作,同时对所属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省革命委员会转发了这次会议纪要,同年12月,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档案、保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省档案保密领导小组,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杨效椿任组长,对各地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各地市县陆续健全了机构,加强了人力,档案工作从而走出了低谷。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道路。1979年召开“文化大革命”以后第一次全国档案工作会议,提出了“恢复、整顿、巩固、提高”的档案工作新方针。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在全省组织部长会议上强调,各级组织部门要帮助解决档案部门干部“一少二弱三不稳”的状况,在省委的重视关怀下,1980年恢复了安徽省档案局和安徽省档案馆,地市县各级档案机构相继得以恢复。1978年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把建设省档案馆大楼列为省的重点项目,万里亲自批阅了档案馆大楼的设计图纸,并指示在面积和设施等方面要尽量考虑到现代化的需要。至此,安徽档案事业,步入了重要的发展时期。 建国后安徽省档案馆的档案,有过几次大的变动,1964年馆藏量达9万余卷。1965年为了战备,精简了一部分档案;“文化大革命”期间又把旧政权档案交由省公安厅档案室保管。到1980年恢复省档案局、馆时,省馆馆藏档案减少到不足3万卷。1982年省馆开始注意扩大馆藏,组织了接收小组,对省直一级机构到期档案进行接收,从1987年开始,对省直二级机构的重要档案进行重点接收,至1992年底,省馆馆藏档案已达182468卷,加上资料合计300582卷册。不仅馆藏数量增加,馆藏成份亦发生了很大变化,过去省馆绝大多数是文书档案,以后收进了部分工程技术档案和会计档案。地市县档案馆,大部由二、三千卷增加到二、三万卷,最多的无为县多达7万余卷。全省综合性档案馆由1980年的50余万卷,至1992年底,增加到236万余卷。 80年代至90年代前期,安徽档案部门通过专业教育和培训培养了一批档案人才。1983年在安徽大学历史系附设档案专业本科班,至1992年共招收400余人,其中200多人走上各级档案工作岗位。1991年又在合肥市经济管理学校举办档案中专教育。1985年,在全省档案系统招收了36个电大教育班、1400余人,在职专业教育,有近千人具有大专学历的档案专业人员充实到档案系统(含各行业的档案工作人员),截止1992年底,全省各级档案局馆,具有大专学历的档案专业人员达642人,全省共评出档案管理员305名,助理馆员768名,馆员615名,副研究馆员90名,研究馆员3名。 同时,档案设备设施也得到不断完善。1980年起,先后购置了静电复印机、档案修复裱糊台、空调、去湿机、微波杀虫机、电子计算机、16毫米和35毫米缩微机等。地市县拥有静电复印机42台,空调机6台,去湿机97台,微机6台。 “文化大革命”以前,全省99个综合档案馆,几乎都是利用普通办公用房或旧房屋,简陋狭小。70年代,部分市县兴建了档案馆,但规模小,规格不一,在建筑结构和防护设施方面,远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档案事业的需要,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地普遍感到需要建造适合档案保管的场所。 安徽省档案馆库是1978年列入计划,1979年动工,1981年建成投入使用,建筑面积5825平方米,投资145万元人民币。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已不适应现代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1988年通过国家档案局向国家计委申报了100万元,增建了1800平方米的档案科技楼,于1991年竣工,为省档案馆提供了档案调阅、裱糊、复印、微机、缩微等专门用房,从此结束了省档案馆多次搬迁的历史。各地建馆经费采取自筹为主、省财政补助为辅的办法,从1983年开始,通过省档案局下拨各地市县的基建补贴费共计150万元。到1992年底,除黄山市、池州地区外,其他地市基本建成了符合国家档案局建馆规范的馆库;另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县建成了适合档案保管的专用库房。 全省档案管理逐步向规范化、标准化、统一化、法制化方面迈进。至1992年底,全省升为国家档案一级标准的10个单位,国家二级标准的220个单位;省一级的394个单位,省二级的682个单位,省三级的228个单位。 安徽省档案事业,从历代王朝到国民党统治时期,从建国初期到新的恢复发展时期,经历了漫长、曲折、发展的道路,从弱到强,从小到大,历尽艰辛。目前,全省拥有数千万卷档案,上万个机关、企事业档案室,136个档案馆,十几万名专兼职档案干部,在社会主义事业中,占有了一席之地。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档案将更加丰富,管理更加科学,队伍和设施更加充实。为发展、振兴安徽将越来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