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志·档案志》是安徽省第一部档案专业志书,反映安徽省档案工作的历史和现状,编纂的目的在于总结前人的经验、服务当代,并传之后代,达到“资治、教育、存史”的功用,为新时期档案工作提供历史和现实的依据。 早在1987年,安徽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曾把档案志列为《安徽省志·政务志》中的一篇,省档案局即开始谋划档案志的编纂。1992年省地方志编委会,调整了省志卷目,把档案志从“政务志”中分离出来,单成一卷。同年3月,省档案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了档案志的编纂工作,决定重新组织班子,成立档案志编纂委员会,局长濮德祥担任组长,各处处长为编纂委员会成员。由王志铨、黄秀成、潘林杉、王丽华、夏善明组成编纂小组,具体负责档案志的编纂。 1993年1月就初拟的档案志纲目,召开第一次编写小组会议,省档案局主要领导和省地方志省志编纂处有关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当时敲定省志档案志体例结构为四篇。经过近两年的工作完成了初稿,于1995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一次省志档案志编纂委员会会议,对省档案志初稿进行了讨论,会上提了不少修改意见,编写小组重新调整了纲目,于1996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次编纂委员会会议,讨论新调整的纲目。并由濮德祥同志提议,省档案局同意,档案志的编写由档案志编写小组商定,不再召开编纂委员会讨论,委托王志铨、黄秀成全权负责。编写小组研究,确定档案志体例设置由原来的四篇改为五篇,增加了档案事业管理一篇,反映建国后档案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法制管理等内容。增补黄玉明为编写小组成员。1996年11月正式完成送审稿,并于12月下旬召开了由省地方志办公室、安徽大学历史系等单位参加的评议会议。评议会议对初稿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不少宝贵的修改意见。 编写小组根据评议会议提出的意见,逐章逐句进行集体讨论修改,并打印完成送审稿。 该书共分概述,5篇15章59节,第一篇为机构,第二篇为档案、资料,第三篇为收集、保管、利用,第四篇为档案教育、科研,第五篇为档案事业管理。篇中选录一些反映安徽档案事业发展活动和本省珍藏的重要档案的照片,最后附录有关档案工作的重要文件。 概述1、2、3、4、5篇分别由王志铨、黄秀成、王丽华、夏善明、黄玉明撰写,有关建国前的部分由潘林杉撰写。王志铨、黄秀成进行了统稿。 档案志的编纂工作是在省档案局馆直接领导和支持下进行的,各地、市、县和省直机关档案部门也提供了大量翔实的资料。在具体编写过程中得到省地方志办公室领导和省志处有关人员的指导和帮助,特别是帮助一起敲定纲目,逐篇审查初稿,具体提出修改意见,对《安徽省志·档案志》的完稿起了重要作用,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尽管我们精心编纂,四易其稿,但错误遗漏之处仍在所难免。 安徽省档案志编写小组 1997年8月19日 安徽省地方志办公室省志编纂处校对:目录、概述、正文1~39页吴良琴,40~82页严希,83~125页何静恒,126~172页曹秀珍,173~219页钱金喜,220~256页宫为之,257~283页胡正良;校核梅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