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肥新城遗址 合肥新城遗址,系三国时期曹魏所筑。位于合肥西郊三十岗乡古城村鸡鸣山东麓。城墙为夯土版筑,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360米,东西宽240米。周围显露地表14个土墩,以四角及南北两边中间的6个土墩最大,高约10余米,系望楼、角楼、马面的遗迹。城内地面平坦,耕土中有板瓦、筒瓦、硬陶片、几何纹和兽面纹碎砖等。城外东、北、西三面城壕清晰可见,城外东北角发现大量木炭、铁渣,分析是制造兵器的作坊。1976年城址内出土1件铁撞车头、4枚铁逆须丁,均为城防器械上的部件。 魏青龙元年(233年)扬州都督满宠在汉合肥城西北筑此新城,成为淮南郡政治与军事中心。吴魏在此曾多次进行激战。魏据新城时间长达30多年,终使吴人不能逞志北上。公元265年,东吴灭亡,此城逐渐废弃。 1984年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周瑜城遗址 周瑜城遗址,位于舒城县干汊河镇瑜城村,东经116°52′,北纬31°23′,海拨42.5米。建于一东西走向的小丘岗上,周围系平原地带,南500米为杭阜河,北2公里为舒(城)晓(天)公路。 古城址呈正方形,长、宽296米,高9.5米。四周城垣尚存,东城垣残高8.5米,基宽17米,顶宽6米,城墙夯土筑成,夯土层厚20厘米。四面有对称的4座城门。城内中部略偏西南有一直径94米、高5米的高台基,可能为房屋建筑基础。城四周为浅滩稻田,掘土尺余可见沙石河床,原系护城河。 周瑜,汉末庐江舒人,三国东吴名将。其城是他随孙策举兵讨董卓时所建,约成于东汉建安三年(198年),舒人为纪念周瑜,称之周瑜城。 1984年11月舒城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三、永安县城遗址 永安县城遗址,位于阜南县西南26公里的方集区王堰乡永店子,汝水(俗称淮河)北岸的台地上,今遗址尚存。该城长约1400米,宽约1000米,占地面积140万平方米。城内土层松软,呈灰褐色,土中杂有大量蚌壳、陶片、砖瓦。地面上遍布砖瓦碎块。建国后历年出土的文物众多,有两汉与唐宋时期的铜镜、钱币、各种陶器。1977年在此出土重19克的楚国金币“郢爰”,1978年出土5个清代的银锞子(元宝)等等。 据文献记载,永安县建于隋朝,出土文物证明,早在战国时期这里已是一个较为繁荣的聚落之地。清乾隆《颍州志》载:“永安县,隋置,唐废”。《唐书》载:“永安县,武德六年(603年)废。”明正德《颍州志》进一步指出“永安废城,在州南一百四十里,汝水北岸。唐会昌中置县,属信州,五代废。”《中国历史地图集》标注:今阜南永店子,北宋为永安镇,属京西北路顺昌府,金和南宋时,亦为永安镇,属金之南京路颍州府。 综上可知,永安县故城系隋代所置,唐武德六年(603年)废。到唐会昌中期复置县,五代之乱时又废。北宋改设永安镇,一直到南宋时的金仍设永安镇,元代后即不复存在。 四、连塘城遗址 连塘城遗址,位于望江县城西北35公里许的香茗山南麓,因土城南有一口莲花塘,故名连塘城。 城址为夯土构筑,土城高约3~5米,宽2~4米,周长3华里。城垣呈圆形,四面各有一门,城址至今仍清晰可辨,史载:晋安帝义熙六年(410年)十二月,南宋刘裕(宋武帝)军雷池,战卢循于连城,循大败,今遗垒尚存。《望江县志》载:“元末有大富豪毕银(寅)率望、太二县民拒贼,护井筑城。其东二里有关马城,高埠有望河楼,小茗之巅,有大寨烟墩,四望相应与民约,贼至入堡,贼去则耕”。此城有“连屯旧戊”之称,为望江县十景之一。据历史记载推断,该城址始建于东晋末,至元代继续沿用,属于古代军事城堡。清人张匠庭题诗曰:“宋武凭陵壮力争,连塘屯筑此偏城。关门未锁环溪水,垒堑空围绕径榛。茗岭神灯持照火,松涂鬼马影流兵。白纶野老多情思,指向平原是故营”。 1983年12月望江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五、石梁土城遗址 石梁土城遗址,位于天长市西25里的石梁乡土城村白塔河南岸,天长至滁州公路北侧100米处。该城在古遗址上建筑,平面呈长方形,南北长180米,东西宽140米,面积2.5万平方米。城北缘近河处陡峭剖面高3~4米,南部高出农田2米多。在东南和西南角各有一个豁口,可能是古代的城门。城四周现无城垣,是破坏无遗?还是当时未筑城垣?尚待进一步考察。遗址地表有商周时期的夹砂红陶鬲足、灰陶绳纹罐口沿、器底、红烧土块,汉代的绳纹、布纹板瓦,隋唐时期的黄釉瓷片、花纹残砖、瓦片等。 据史料记载,东晋曾在此设置石梁戍。刘宋泰始中,萧道成督师与薛安都叛军在此激战,薛“退保石梁,食尽而溃”(《通鉴纪事本末》),萧道成乘机进屯石梁涧,大获全胜。刘宋永初三年(422年),南沛郡及沛县侨置于此。南齐承刘宋之制,于沛县设南沛郡治。梁于沛县设泾州,统领泾城、东阳两郡。陈时废州为沛郡。北齐恢复梁置,北周改为石梁郡,又改为石梁县。隋大业初,改石梁县为永福县。唐武德七年(624年),复名石梁县。贞观元年(627年),县废,至此渐至衰落。从石梁城的发展沿革可知,其始于南朝刘宋,废止于唐初。在此之前的商周至泰汉时期,这里可能是一处较大的聚邑遗址。从考古调查的材料看,各时代的遗物特点与史料记载基本吻合。遗址上现为农田,保存完好。 1989年5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六、寿县古城墙 寿县城是著名历史文化名城,城墙古朴雄伟,至今较为完整地保存着,并继续发挥城防作用。据《凤台县志》载,寿县城墙为南宋宁宗嘉定十二年(1219年)建康都统许俊重筑。700多年来,城墙不断受到战争和洪水两方面的破坏,屡经修整,并形成了形制独特的城墙建筑。 城之平面略呈方形,有东、南、西、北四门,四门皆有护门瓮城。城东、南为濠,北依淝水,西连城西湖,四隅有河,东北、西北隅有涵。城垣周长“十三里有奇”,实测6650.8米,垛墙之下墙体高7.7米,底宽18~22米,顶宽4~10米。墙体以土夯筑,外侧贴砖,外壁下部有2米高条石砌基。外壁厚度,底部1.5米,顶部0.5~0.8米,通体向内斜,层层收分,并显现不同时期的修茸痕迹。雉堞砌筑于城垣顶部外壁,现仅东北角残存200余米。其厚0.8米,残高1米。垛口已失,下部间隔2.8米,有高0.37米,宽0.2米的长方形射洞,射洞作壶门状,下口与城墙顶平。 城之四门皆与城墙在平面上处于一线。四门均设瓮城。瓮城外均设一门。东名“宾阳”、南名“通淝”、西名“定湖”、北名“靖淮”(一名“注江”)。内外门(即城门、瓮城门)门洞均为砖石拱券。东西两城门的右侧、南北两城门的左侧砌有登城石阶,宽4米。除南门外,东、西、北三门的瓮城门与城门不处同一中轴线。西门瓮城门朝北,北门瓮城门向西,均与所在城门在平面上呈90度直角,东门的瓮城门与城门则平行错置4米。三处城门如此变通设置固然有军事防御上的考虑:即敌人攻入瓮城后,需改变方向才能攻击城门,利于城上守军防守反击。但更重要的作用则在于防水,即当来势凶猛的洪峰冲破外门进入瓮城后,势必因两门位置的交角改变其冲击方向,水头受挫,由直线的惯性冲击转为瓮城涡流,这就大大减轻了城门的压力。南门地势较高,故两门作直通式不变。 20世纪70年代,为方便交通,拆除了南门、西门的瓮城,两处的城门也改建为水泥砖石结构的现代形式。东门、北门的城门及瓮城仍旧。据《寿州志》载,城墙上原有“角楼八座,警铺五十五所”,现仅存1处马面遗址、3处敌台。 马面位于城西北拐角处,俗称“地楼”。凸出城外部分长2米,宽5米,高与城墙平齐。中空,有石级递下,三面有射洞。凸出部分今已抹去。3座敌台,其一位于东门南去160米处,凸出城外部分长3.5米、宽15.5米;其二位于南门东去500米处,外凸长2.5米、宽7米;其三位于东北拐角,外凸长2.5米、宽5米。三敌台形制不一,似为不同时期所筑,其距城门不等,或与各自修筑时武器的有效射程有关。此外,该城外还有泊岸、城下还有涵洞等防水设施。泊岸,又称护城石堤。高3~5米,宽10米。其一边紧贴城墙外壁,另一边即外口滨临护城河。除东南一段地势较高处外,外口皆以条石叠砌壁立护城河沿。《寿州志·城郭》载,石堤为明嘉靖十七年(1538年)御史杨瞻创建。护城石堤为整个城垣增加了一道坚固的防线,它排除了洪水浪涛对城墙根基的冲刷,堪称城外之城。涵洞有2个,分别位于城东北、西北隅城墙根处。涵洞始建年代失考。地方志载明清时均曾重修。今东涵壁有“崇墉障流”石刻,为光绪十年(1884年)重修时吴中钱禄曾所题。西涵南壁有“金汤巩固”石刻,为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重修时辛庵彭城孙题。两涵形制大致相同,以西涵为例:涵洞方体,宽0.6米,深0.8米,长50米。其一端连通内河,另一端伸出城外。经过城墙、石堤部分深1.5米。涵平面呈直角,以其直角顶角为圆心,周围起筑径、深均为7.7米,厚0.5米的砖石结构月坎。月坎与城墙等高,外壁围护厚实的堤坡,远看象座山包。涵沟上封石板,设闸5道。贴月坎内壁又设石阶,可拾级而下。城涵月坎具有重要防水功能,其一可保护涵闸,使之与外壁隔离,避免了内河积水的吞噬;其二可以随时进坎启闭闸门,控流自如;其三便于及时比较内外水位;最后最终消除了外水倒灌成灾的负作用。 1958年寿县人民委员会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6年7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七、明中都城遗址 明中都城遗址,位于凤阳县西北部,淮河南岸海拔20米的高地上。东起独山东麓,西接马鞍山西麓,南至老人桥,西南伸出凤凰嘴山南坡,北抵京沪铁路,占地面积约为50平方公里。 明洪武二年(1369年),太祖朱元璋下诏,以凤阳为中都,“命有司建置城池官阙为京师之制”。集全国名材和百工技艺、军士、民夫、移民、罪犯等近百万人,营建六年之久,虽以“劳费”为由,于洪武八年“罢中都役作”,但其建成部分已具备我国都城建筑的基本格局和形制。《中都志》称:“规制之盛,实冠天下。”它是我国古代最豪华侈丽的都城建筑之一,在建筑艺术上“继承宋元传统,开创明清之新风”,在古代都城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是后来改建南京和营建北京的蓝本。 明中都城分内、中、外三道城。内为皇城,砖筑,周长3702米。《太祖洪武实录》:洪武六年,“中都皇城成。高三丈九尺五寸,女墙高五尺九寸五分,共高四丈五尺四寸五分。”开四门,曰午门、东华门、西华门、玄武门。中为禁垣,洪武五年筑。砖石修垒,高二丈,周长7670米。开四门,曰承天门、东安门、西安门、北安门。外为中都城,周长约30公里。洪武五年定城址,“七年筑土垣,高三丈,无濠,”仅在朝阳门一段约一里,北左甲第门一段约二里砌了砖包墙。城原开十二门,罢建中都,革去三门。洪武二十六年,修筑洪武门、北左甲第门、朝阳门、山门。洪武三十年,修筑南左甲第门、独山门、长春门、前右甲第门、后右甲第门。 据史志记载和考察旧址布局,中都城南北中轴线纵贯全城:南端自凤阳桥跨涧水,进洪武门,踏上洪武街,穿过云济街至大明门,长达2里。进大明门,沿御道走完宽阔的凸字形广场,入禁垣承天门,再经端门,过外五龙桥至皇城午门,将近1.5里。进午门,过内五龙桥,入奉天门至正殿。正殿是中轴线的中心,往北入后宫,出皇城玄武门,经苑囿,越凤凰山巅,出禁垣北安门,下凤凰山,径北直指中都城北门(未建),长达10里。此条中轴线全长13.5里,两侧建有东西对称的左右千步廊、中书省、大都督府等中央文武官署,太庙和太社稷,文华殿和武英殿、文楼和武楼、东宫和西宫。大明门前,云济街上,向东排列着城隍庙、金水桥、国子监、鼓楼;向西排列着功臣庙、金水桥、历代帝王庙、钟楼。中都城内外,圜丘和山川坛、朝日坛和夕月坛东西对称;圜丘和方丘、皇陵和十王四妃坟、凤阳府和凤阳县南北对称。 洪武八年停建中都之后,中都城于景泰五年(1454年)重新修筑过一次。成化至万历年间,曾一再奏请因旧址修筑砖城,均未能兴工。清乾隆时拆除九门两段砖包城墙和禁垣修建府城。皇城在明代一直完好。洪武十六年,即拆中都宫室名材修建龙兴寺。天顺三年(1459年),复拆中书省等衙门百余间重建龙兴寺。崇祯八年(1635年),容民避难其中,民居日密。康熙六年(1667年)“奉旨移县治于内。”遂改称县城。乾隆时进行修茸,并“增建四门城楼,而名其东门曰濠梁,南门曰钟离,西门曰涂山,北门曰临淮”。道光时重修,咸丰三年(1853年)四月十一日,李开芳、林凤翔率太平天国北伐军经凤,二十一日占领府、县两城;咸丰八年,捻军攻城,作为根据地;咸丰十年正月,复为清军占领。抗日战争期间,日军勾结汉奸拆县城内官署、民房;建国初,皇城尚保持完整。1968年前后被拆除三分之二。今中都城内外建筑皆毁,仅存皇城午门、西华门及一段2里长的城墙;其城遗址,仍非常壮观。 由于中都城建在高亢的原土层上,地层未经扰乱,遗址清晰可辨。中都城砖包的城墙地段,土埂壁立、土筑的城墙基址宛然。皇城内外殿址势如山峦,城门高若岗阜、护城河基本保持旧观。白玉石街、金水河故道、金水桥基址、故宫井等尚在。尤其是大殿的蟠龙石础,以及殿前后左右的高台石栏板、望柱,御道路级石雕、午门基部长达数百米长的汉白玉浮雕等,更是中国历代都城中不可多得的石雕艺术品。 1981年9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2月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八、明皇城 明皇城,系明中都城的内城,位于凤阳县城西北隅,即明中都城禁垣中央稍偏南处。中都城内外有三道城。内为皇城,中为禁垣,外为中都城。据《太祖洪武实录》所载,皇城建成于洪武六年(1373年),开四门,曰:午门、东华门、西华门、玄武门。平面近方形,东垣长955米,西垣长967米,南垣长890米,北垣长890米,周长3702米。垣高13.16米,女墙高1.98米。城内居中建雄伟大殿,左右两翼前为文华、武英两殿,后为东、西两宫。 洪武八年停建中都。十六年即拆中都宫殿修建龙兴寺。天顺三年(1459年)再次拆中央官署等500余间建筑重建龙兴寺。清乾隆十九年(1754年)拆禁垣和中都城9个门楼修筑凤阳府城。到建国初期城垣保存基本完好,“文化大革命”期间,皇城城垣被拆去三分之二。午门尚存正中3个门左右掖门券洞和东西宽142.4米、南北深41.5米、现高12米的两翼楼,东西宽35.8米、南北长47.5米、现高12米的凹字型夯土台基。西华门3个门券洞和南北宽70.6米、深36.66米的城楼台基基本保存完整,现仍高12米。东华门、玄武门及东南、东北、西北角楼尚存有高7至10米的夯土台基。城墙除东北垣和南垣东段仅存基础外,西垣保留较为完整,存有810米。南垣西段也存有329米,共计尚存1139米。皇城护城河宽80米,基本保持原状,金水河故道蜿蜓曲折。 建城的巨大城砖,长均40厘米,宽20厘米,厚11厘米,重20公斤左右,皆由长江中下游的22个府、68个州县和2个巡检司、中都留守司及其5个卫烧造,砖上印有造砖的府、州、县、卫所名称,有的模印有监造官员及工匠的名字。砖砌内外壁,以石灰、米汁加桐油粘接,关键部位甚至用生铁溶灌。所用的石构件,皆采自中都城外,并就地加工,块料重达几百斤,甚至几千斤。宫井的白玉石井栏直径2.6米。殿址上5块巨型蟠龙石础,每块2.7米见方,高约1.7米,础面半浮雕蟠龙一圈,高凸于平面15厘米,宽32.5厘米,外圈直径1.9米,内圈直径1.25米。蟠龙外围的础面上雕刻有翔凤。御道踏板雕刻的九龙、四凤、云朵等,丹墀前御道雕刻的单龙、单凤、海马、海浪、云头等,造型生动;雕于石栏、望柱之上的各种飞禽走兽,也十分精细。午门正券两侧和凹字型台基四周白玉须弥座上的浮雕,尤为精绝。须弥座通高1.61米,总长576.24米,束腰部分皆镶嵌着高32厘米、深3至5厘米的浮雕,其造型有龙凤、鹿、象、麒麟、双狮绣球、牡丹、芍药、荷花、西番莲、云朵、方胜等,千姿百态,栩栩如生。东、西华门和玄武门洞两侧砖砌须弥座上,镶嵌着模压的花卉、方胜等砖雕,尚存砖雕长28.8米。建筑所用的琉璃瓦有大红、朱红、玫瑰红、深蓝、浅蓝、孔雀蓝和黄、黑、白诸色。殿脊、瓦当、滴水、兽吻等,不仅色釉绚烂,也都饰以龙、凤。可见中都皇城巍峨壮丽之一斑。 1963年明皇城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2月明中都皇城连同皇陵石刻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九、郎溪明代城墙 明代城墙,位于郎溪县城关镇东门外郎川河北岸。现存一段较完整的城墙,东西长60米。该城墙建于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距今有400多年历史。城墙末端嵌砌石碑一方,刻有“嘉靖四十五年八月立”的日期及监造官吏、监工良民和浙江石匠等人姓名。 该城墙建筑结构严谨、古朴,方形的城垛林立。墙基均用长80厘米,高30厘米,宽50厘米的青石块砌成错缝式。墙面用青灰砖砌成一横一竖式,青砖以每块长35厘米,宽13厘米,厚9厘米为主,少数夹薄灰砖。砖上发现有“五前五号”、“五后五号”等字样。墙两边砖砌的夹层间填土而成。 据《郎溪县志》记载,郎溪县古称建平,后改今名。城墙为明代修建,周长三里。设四门,城门上筑有城楼,供放哨、望之用。南面紧靠郎川河,出城门隔河舟渡,东、西方的城门与圩堤相接,唯独北门有石拱桥横跨人工护城河。现存的一段城墙,1981年被郎溪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