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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铜器

第四节 战国铜器


一、大铸客鼎
大铸客鼎,一名大侣鼎,战国时期楚国青铜炊器。圆口,方唇,鼓腹,圜底,三蹄足。通高113厘米,口径87厘米,耳高36.5厘米,腹深52厘米,腹围290厘米,足高67厘米。颈侧附双耳,耳的上部外侈。腹饰一周突起的圆箍。箍上饰模印花纹,双耳和颈部外壁模印菱形几何纹,足根部饰浮雕旋涡纹。圜底外壁有烟痕。鼎口平沿刻铭文12字,内中有数字,诸家拟释不一。前足膝部和左腹下外壁各有刻铭2字,文相同。左腹外壁近底处还有极细的刻文2字。出土时因口部铭文中有“侣”字,有释为侣字,因此有人称为“大侣鼎”,此字现诸家拟释不一,或付之阙如。但此鼎口部刻铭开头即是“铸客”二字,大约“铸客”是从当时其他诸侯国聘请来的工匠,身份较为自由。李三孤堆楚王墓中铜器上刻铭此类字样甚多,故依惯例以开始二字名之,又因此鼎在数千件楚器中最为雄伟,堪称楚王重器,特冠一“大”字。
民国22年(1933年)在寿县朱家集(今属长丰县)李三孤堆楚王墓出土。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二、熊肯鼎
熊肯鼎,战国时期楚国青铜炊器。鼎有外伸流口,方耳外折,圆腹直壁,平底,三蹄足。通高38.5厘米,口径67.5厘米,流长12厘米,腹深14厘米,腹围174厘米,足高30厘米。腹饰一周凸弦纹,足根作兽首状。口沿外壁镌刻12字,文曰:“王肯作铸鼎,以共岁尝”。楚字上半从木不从林。楚王肯,诸家异议不一,然多以徙都寿春后的楚王当之,有考烈王元、哀王犹诸说。此鼎如置流,故自铭为“鼎”,铜器中的自铭一般作“也”或“”。“岁尝”的“尝”字,《尔雅·释天》:“秋祭曰尝”。证明此鼎亦是楚王的重要的礼器。
民国22年(1933年)在寿县朱家集(今属长丰县)李三孤堆楚王墓出土。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三、太后脰官鼎
太后脰官鼎,战国时期楚国青铜炊器。鼎口有流,附方耳,圆腹直壁,平底,三蹄足。高48厘米,口径44.5厘米,流口经9厘米,腹深15.5厘米,腹围146厘米,足高33厘米。底外壁有圆形铸痕;足嵌铸,外中有铸缝。腹饰一道凸弦纹,足根作兽首状,靠近流口左侧的口沿上刻铭:“铸客为太后脰官为之”9字。“太后”为帝王之母的尊称。史称“太后”之称,始自秦昭王,然楚之有“太后”之称,是楚自有之,抑来自秦?录此以俟识者。“脰”《广雅·释言》:脰、馔也,与厨字意义相关,脰官应是厨官,知此鼎是为太后御膳厨专作的器物。
民国22年(1933年)在寿县朱家集(今属长丰县)李三孤堆楚王墓出土。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四、四兽平底鼎
四兽平底鼎,战国时期楚国青铜炊器。鼎口沿竖一对外曲方耳。圆口,方唇,直壁束腰,圆腹平底,三蹄足。高51厘米,口径48厘米,腹深18厘米,腹围145厘米,底径45.5厘米,足高33.5厘米。腰置四兽,攀援而上,探首于沿。两耳根下延处的内壁各嵌铸兽面纹饰,在腹内遥遥相对。腹饰羽纹,足根作兽首状。口沿刻铭9字:“铸客为王后七为之。”“王后”一词在上古有君王和王嫡(正夫人)两种含义。“”为府从贝,即府库之府。“七”字横划不连,疑是“小”字,小府即少府,传世铜器有大府、中府、小府之名。少府为秦官,属皇帝的私府,汉沿置,掌管宫中服御诸物、衣服、宝货、珍膳等等。这种形制的鼎,蔡侯墓自铭为,列鼎名升鼎,有升进之意。
民国22年(1933年)在寿县朱家集(今属长丰县)李三孤堆楚王墓出土,共9件。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五、“铸客”鼎
“铸客”鼎,战国晚期青铜炊器。通高52厘米,口径42.5厘米,腹深24厘米,腹围149厘米,重32.26公斤。子口,孤腹,圜底,粗蹄足,附耳,缺盖。腹饰一周凸弦纹,足根作兽首状,一足将脱。腹部近口处阴刻一行铭文“铸客为集脰”5字,一耳顶刻铭“集脰”两字。诸字对“集脰”释法不一,或为负责楚王、王后及太子饮食膳羞的机构,或为管理王室的有司,楚王室的厨官等。
民国22年(1933年)在寿县朱家集李三孤堆出土,定为一级乙等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六、“客铸”鼎
“客铸”鼎,战国晚期青铜炊器。通高33厘米,口径29.5厘米,腹深17.5厘米,腹围105.5厘米,足高21.5厘米,重11.12公斤。子口,附耳,鼓腹,圜底,瘦高蹄足。圆拱形盖,盖顶内外两周凸弦纹,内圈正中为一鼻钮衔环,外圈上分立三环钮。腹饰一周凸弦纹,足根作兽面状。盖、腹近口处各阴刻相同铭文:“客铸鼎”三字。“客铸”即“铸客”,当是主铸造之官,也有认为是监造官员或铸工。
民国22年(1933年)在寿县朱家集李三孤堆出土,定为一级乙等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七、四连环鼎
四连环鼎,战国时期青铜烹饪器。四鼎相同,腹部相连,均为圆拱形盖,高15厘米,口径10.8厘米,通宽25.5~29.2厘米。盖中心置小纽,盖面饰二圈凸弦纹和三个牺纽,腹部有凸弦纹一周,共有6个附耳,4个高蹄足。足根作兽面纹,足中部作成活页状,可向内折叠,内折则鼎底着地,撑起则鼎底凌空,是一种新巧的制作方法,较为罕见。
1972年在太湖县长河水利工地出土。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八、铜甗
铜甗,战国晚期青铜炊器。全器分为上、下两部分;上体盛食物,称为甑;下为鬲,用以盛水烧煮;中间的箅,用以通汽蒸甑。甑高33.5厘米,口径44.5厘米,腹深21.5厘米,腹围131厘米,足高2厘米;鬲高40厘米,口径21.5厘米,腹深26.5厘米,腹围116.5厘米,足高29厘米。上甑足扣入下鬲口内,甑折沿、直领,附耳微外张,弧腹下收,圈足,底有箅,腹饰一周凸弦纹。鬲体为罐形,圆口,方唇,直领,扁圆腹,圜底,三蹄足,肩上一对附耳向外曲张,腹饰一周凸弦纹,足跟作兽面状。甗多见于中原地区,楚墓中少见,而此墓中却屡有出土,值得研究。
民国22年(1933年)在寿县朱家集李三孤堆出土,定为一级乙等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九、王后镐
王后铜镐,战国时期楚国炊器。大圆口,小圆唇,上腹直,下腹内收,平底。高26.5厘米,口径52.2厘米,腹径53厘米,底径30.5厘米。上腹置对称的4个素纽游环,无铺首,环纽卯接腹壁,内壁有圆饼卯榫头。腹外镌刻“铸客为王后六室为之”9字。“六室”约是指王、后的六寝或六宫。同类器中有自铭为“镐”的,《说文解字》云:“镐,温器也。”镐之言也,有烧或火热之气,功用类今日之锅。“锅”字《集韵》云:“温器也”。“镐”、“锅”二字古韵不同部,但声为旁纽,且二者义通、用同,故应释镐为锅。
民国22年(1933年)安徽省寿县朱家集(今属长丰县)李三孤堆楚王墓出土,存有同样的6件,现均藏安徽省博物馆。
十、“铸客”簠
“铸客”簠,战国晚期青铜食器。高11.5厘米,口纵横31.5×21.5厘米,腹深7.5厘米,重4公斤。长方体,口部直壁,折腹内收,平底,曲尺方足。器壁饰菱形纹和云纹组成的几何状纹,均印模范铸。口沿上阴刻铭文:“铸客为王句(后)六室为之”9字。“王句”即“王后”,“六室”即“六宫”,古宫、室同义互用。此为楚王后宫所用之器。
民国22年(1933年)在寿县朱家集李三孤堆出土,定为一级乙等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十一、羽纹簋
羽纹簋,战国晚期盛放饭食的青铜器具。通高29厘米,口径23.5厘米,腹深8.1厘米,座宽24厘米,重6.8公斤。体如豆形。直口,圆拱盖,盖顶分立4个云形钮,弧腹较浅,腹上设4个窄扉棱,高圈足,下连铸矮方座。腹、方座、盖饰羽纹。方座簋出现于西周早期,是周礼中重要的礼器之一,沿用到战国时期,其间形制变化很大。此簋制作粗糙,不求精工,是簋衰败消亡前的最后形态。
民国22年(1933年)在寿县朱家集李三孤堆出土,定为一级乙等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十二、十字纹俎
十字纹俎,战国时期楚国青铜礼器。俎形如长方形四足凳,高18.2厘米,长33.4厘米,宽17厘米,足高16.4厘米,俎面两端微翘,面中部有4个对称的十字形镂孔,孔纵横为2.9~3.6厘米,足根处有铸嵌痕迹。“俎”的用途,《说文解字》云:“礼俎也,从半肉在且上”,段玉裁注:“为半肉字”。《左传·隐公五个》:“鸟兽之肉不登于俎。”杜预注:“俎,祭宗庙器。”唐玄应《一切经音议》卷五:“俎亦四脚小般也。”是俎用于祭祀、燕飨盛放牲体的器皿。
民国22年(1933年)在安徽省寿县朱家集(今属长丰县)李三孤堆楚王墓出土。据说同样的俎流散在日本的还有一件。此件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十三、兽耳罍
兽耳罍,战国时期楚国青铜酒器。圆口,直颈,广肩,鼓腹,圈足,高30厘米,口径23.5厘米,腹深26.5厘米,腹围124厘米,足径22.5厘米。两侧有对称兽耳衔环,腹下内收,饰模印羽纹(有称云纹)。此类器皿较矮胖,与壶有较明显的区别,并且有自铭作浴缶的。《说文解字》云罍为“酒尊”,《诗经·卷耳》云“我姑酌彼金罍。”可见罍是大型的盛酒器;但《仪礼·少牢馈食礼》又云:“司空设罍水于洗东,有料。”则罍又可以盛水。
民国22年(1933年)安徽省寿县朱家集(今属长丰县)李三孤堆楚王墓出土,现存有4件,均藏于安徽省博物馆。
十四、“冶吏”勺
“冶吏”勺,战国时期青铜挹取器。勺体纵横11×14.4厘米,柄长14.3厘米,柄径3.1厘米,重613克。近铲形,柄作圆柱形,中空,用于装木柄加长使用,銎口稍粗。勺体后部为半球状,前部作扇形展开,口部低平,通体素面无纹。柄后壁自銎口向下阴刻一列铭文:“冶吏秦苛□为之”7字。“冶吏”为直接制器的技术官员,也有释为“刚吏”。此种器形少见。吏勺为挹取酒浆之器,而此勺似铲形,挹取酒浆不便,应为挹取食物之器,湖北随县曾侯乙墓有类似器物发现,出土时置于镬鼎口沿之上,当与鼎一起使用。
《仪礼、少牢馈食礼》注:“匕所以匕黍稷”。《仪礼、士昏礼》注:“匕所以别出牲体也”。故此器当更名为匕。
民国22年(1933年)在寿县朱家集李三孤堆楚王墓中出土,1950年由寿县文化馆拨交,定为一级乙等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十五、四环大鉴
四环大鉴,战国晚期青铜盛水器。高45厘米,口径77厘米,腹深44厘米,腹围222厘米,底径40厘米,重69.4公斤。圆形,口,折缘、口沿较宽,圆鼓腹,平底。腹上部分设4个铺首衔环,通体素面无纹。青铜鉴盛行于春秋战国时期,主要用于盛冰降温或盛水沐浴,也可盛水照脸。此鉴形体硕大,在同类器中罕见。
民国22年(1933年)于寿县朱家集李三孤堆出土,定为一级乙等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十六、刻铭文铜壶
刻铭文铜壶,战国时期楚国青铜盛器。造型美观,纹饰纤巧。每件铜壶均在颈部刻有2~10字铭文。共3件,分二式:Ⅰ式,2件。口微侈,圆颈,鼓腹,圈足略外撇。肩上有两个对称的铺首衔环,腹部有3道凹弦纹。颈部围以尖端向上的三角云纹,自肩部到圈足围以4条带状三角云纹。其一颈部竖刻“余诉”铭文,系铸工名(藏品号:205);另一颈部横刻“孝”铭文,亦铸工名(藏品号:206)。两件通高均29.5厘米,圈足高3厘米,腹径20厘米,口径9厘米,圈足径12.8厘米。
Ⅱ式,1件。形同Ⅰ式。肩较宽平,素面,肩及腹部有凹弦纹三道。通高30.2厘米,圈足高4.8厘米,腹径21.4厘米,口径10.5厘米,圈足径13.7厘米。颈部倒刻铭文3行10字为:“华州里驹(陵)驹”。华州,系州名。,疑是萄的古写。萄里,里名,又称萄(读为陵)。驹,冶工名。
3件刻铭文铜壶,1978年2月出土于舒城县秦家桥杨店村战国楚墓,现藏舒城县文物管理所。
十七、刻铭文铜
刻铭文铜,战国时期楚国青铜水器。呈椭圆形,方口,前有流,后有铺首衔环的鋬,平底。纵径19.5厘米,横径25厘米,深9厘米,流长11厘米。流槽内刻铭文5字:“蔡卒铸苛意”,卒为军事组织单位,也是基层行政单位。铸,指铸工。苛意,系铸工名。
1978年2月,出土于舒城县秦家桥乡杨店村战国楚墓,现藏舒城县文物管理所。
十八、四山纹镜
四山纹镜(1),战国时期青铜照面用具。圆形,直径16.4厘米。弦纽,双重方框纽座,素窄卷边,整镜漆黑透亮。镜背羽状地纹上由4个山字图纹构成主题纹饰,山字底边与纽座边线平行,四山均左旋。从纽座之四角伸出4个花蕊,每朵花蕊各又连接一朵较大一点的花蕊,花蕊顶端伸出一长叶纹,在山字右侧又有圆形花蕊与长叶纹相对,花蕊之间连以绳纹,共12朵花蕊四片长叶。铸造十分精致。
1972年11月出土于蚌埠市西郊战国土坑墓。定为一级乙等文物,现藏蚌埠市博物馆。
十九、四山纹镜
四山纹镜(2),战国时期楚国青铜照面用具。圆形,小三弦钮,三线方钮座。方栏钮座四角各有一花叶,主题花纹是在羽状地纹上浅浮雕4个山字,每个山字都是减地双钩,山字斜体,右旋,山字的右上方各饰一花叶,在四山之间又间以4朵四瓣叶纹;外饰两周凸弦纹,窄边,卷缘。镜体薄,呈绿色,纹饰规整、精美,给人以圆中见方,静中有动,柔中有刚之感。直径13.9,缘厚0.3厘米,重168.3克。
1957年在淮南市谢家集区赖山乡出土,现藏淮南市博物馆。
二十四山纹镜
四山纹镜(3),战国时期青铜照面用具。圆形,直径18厘米。三纽,双重方框纽座。素窄卷边,整镜漆黑透亮。镜背羽状地纹上弦由4个山字图纹构成主题纹饰。山字底边与纽座边线平行,四山均右旋。从纽座之四角伸出四花瓣,每瓣各连接一圆形长花蕊,花蕊顶端伸出一长叶纹,在山字左侧又有一圆形花蕊与长叶纹相对,花瓣与花蕊之间连以绳纹,共四花瓣八花蕊四长叶,铸造精致。
1975年10月在蒙城县轮窑厂工地出土,现藏阜阳地区博物馆。
二十一、五山纹镜
五山纹镜,战国时期青铜照面用具。圆形,直径12.2厘米,三弦纽,有穿圆圈纽座,座外围有一周凹面形环带。背面纹饰由底纹、主纹组成。底纹为羽状纹,主纹是5个山字形组成图案,5个山字绕纽分列,山字皆向左倾,凹形笔划,故字体形成双勾阴文。近缘处有两圈弦纹,直素缘,缘厚0.6厘米,保存完整,至今光泽可鉴。是战国晚期楚国铸造的典型器物之一。
1993年7月31日在潜山县城关彰法山出土,同时出土还有玉璧、陶壶等随葬遗物。
定为一级文物,现藏潜山县文物管理所。
二十二、四叶纹镜
四叶纹镜,战国时期楚国青铜照面用具。圆形,小三弦薄钮,三线方栏钮座。以羽状云纹作地纹,由方栏钮座的四角,延伸出浅浮雕四枝条形四叶纹,把镜背分为四等份,四枝上各饰对称的二花叶,外饰两周凸弦纹,边较窄卷缘。镜体薄,呈黑色,直径13.8厘米,缘厚0.3厘米,重148.5克。
1986年12月,从盗墓犯罪分子手中收缴,定为二级文物。现藏淮南市博物馆。
二十三、连弧纹镜
连弧纹镜,战国时期青铜照面用具。镜作圆形,直径18.8厘米,较薄,重487克。镜背三弦钮,凹面宽,饰圈圆钮座,以云纹和三角雷纹所组成的云雷纹为地,主区饰七道凹面内向连弧纹,各连弧纹交点直达外缘,近缘处和钮座外各有凸起的细绳纹一周,宽素缘,低卷边。镜通体呈黑色,色泽发亮,照面可见人像。
1988年5月6日出土于宣城地区政法宿舍大楼地下战国木椁墓中,定为一级文物,现藏宣州市博物馆。
二十四、越王丌北古剑
越王丌(音:基)北古剑,战国初期越国青铜兵器。出土时,剑身中折,并缺一截,残长64厘米,茎长9.6厘米。剑格宽5.2厘米,首径3.8厘米。棱脊,锋税,首似喇叭形,圆茎实心,上有圆凸箍二道,饰云雷纹。剑格两面铸铭文各10字,剑首铸铭文12字,均系阴文,鸟篆书共32字,且每隔1字,错金1字,格与首共有错金字16个。
附铭文释文如下:
剑格正面:古北丌王(越)戊戊(越)王丌北古
剑格背面:自(剑)佥用(作)乍自自乍(作)用佥(剑)自。
以上铭文读法,自中间向两边顺读。
剑首:佳(唯)戊(越)王丌北古自乍(作)元用之佥(剑)
此剑铸造精湛,通体无锈蚀,刃锋锐利,错金鸟篆书铭文细如毫发,金光灿然。全国虽已发现越王剑20余件,但以越王丌北古剑铭文最多。据上海马承源考证,越王丌北即是越王盲姑,盲姑即是不寿。由于铸文清晰可读,它为填补和考证上海博物馆收藏的越王丌北古剑的残缺字或不识字提供了依据。
1987年6月3日在安庆市第二自来水厂工地(迎江寺东王家山)战国墓中出土,它对战国时期楚、越的军事、文化等方面的研究,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现藏安庆市博物馆。
二十五、蔡侯产剑
蔡侯产剑,战国时期蔡国青铜兵器。通长52.2厘米,茎长8.7厘米,剑格宽5.1厘米。剑身中起脊,前有锋,后在格。茎有首、有箍,残存丝绳,格嵌绿松石云纹,首的外侧有无数细线组成的同心圆纹。铭为错金鸟书,错金是用黄金制成薄片镶嵌的,鸟书是文字附加鸟形来美化的,这也就是我国古代的美术字。6个鸟书文曰:“蔡侯产作畏剑”,证明此剑为蔡声侯产(公元前471~475年)的自用佩剑,制作精美,据《史记·管蔡世家》声侯在位15年,国势衰弱,距亡国(公元前447年)只10年了。这时蔡已迁至州来,此剑出土的所在一带,应是古州来的一部分。“畏剑”的“畏”,《释名·释言语》的解释是“威,畏也,可畏惧也。”畏威两字叠韵,上古同属微部、影纽、平声,故“畏”、“威”二字古同源通用。《大盂鼎》铭“畏天畏”即“畏天威”可证。
1959年在淮南市蔡家岗出土。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二十六、大梁七年戈
大梁七年戈,战国时期魏国青铜兵器。出土后戈援尖断失,经修复,今戈全长20.7厘米,援长12.7厘米,内(纳)长8厘米,胡长10.5厘米。重243克。胡上有四穿,内上有一横穿。内尾阴刻铭丈3行14字,其中合文2字,文曰:“七年,大梁司寇、右库工师襄,治。
”魏惠王九年(公元前360年)徙都大梁,经170余年魏灭,大梁戈应是这个时期的兵器。战国时期淮北已属楚地,魏戈出于楚境,可能是楚人的战利品。
1956年在临泉县杨桥集出土,同时出土的还有两把青铜剑。现藏阜阳地区博物馆。
二十七、大铜戈
大铜戈,战国时期楚国兵器。援、胡和内有刃,胡上二穿,近上栏处有一圆穿,内上有一个三角形穿,下齿稍残。通长36.9厘米,援长22厘米,内长14.8厘米,胡长10厘米。此戈较常见的戈大而重,在楚王墓中所出的戈中也是较大的,达1.355公斤。戈有称勾兵,因其刃横出,可勾可击,与矛专刺,殳专击者不同,亦与戟之兼刺与勾者异,因此戈在商代到战国时既是常见的兵器,也是重要的兵器,在其整个发展过程中改进演变的迹象,也往往是人们判断时代的依据。
民国22年(1933年)在寿县朱家集(今属长丰县)李三孤堆楚王墓出土。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二十八、错银兽头戈
错银兽头戈,战国晚期楚国青铜兵器。戈呈绿色,长援微扬,直内,内上有一长方形穿,栏侧4穿,援锋至内长26.4厘米,在戈柲的上端、内与援之间有错银兽头插入内上。兽头呈怪兽形,翘咀张口作吼状,橄榄形眼,两耳尖翘贴于颈项两侧,兽背拱起,中部起脊,长尾。兽头均用银片镶嵌,装饰兽的眼、鼻、耳、体、尾及插上的卷云纹图案。错银明亮,制作十分精美。戈柲已朽,下端有错银铜鐏。此器在安徽属首次发现。
1981年5月在长丰县朱家集战国晚期第11号楚墓(原名“商鞅冢”)墓道两侧出土。
墓葬早期被盗掘。同出的共有10件,唯此件完整无缺,余均锈残。现藏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二十九、三棱殳
三棱殳,战国早期青铜兵器。通高14.7厘米,筒高4.2厘米,銎径4.3厘米,重288克。器作三棱矛状,直刃,上部弧收成锋,下部接一圆筒。筒顶平,外侧饰蟠螭纹,纹饰突起,内侧中空,接近锋顶。此种器形目前发现较少,且多出自战国时期等级较高的墓葬,寿县蔡侯墓也有出土。因无铭文,过去均称作三棱矛,1978年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7件相同之器,且其中3件自铭为“殳”,故此器应定名为殳。
1959年在淮南蔡家岗二号墓(蔡声侯墓)出土,定为一级乙等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三十、环梁方炉
环梁方炉,战国晚期青铜生活用具。高12厘米,口纵横60.2×32.8厘米,腹深7.5厘米,底纵横53×26厘米,足高4.5厘米,重8.2公斤。器为长方体,直口,浅腹,斜壁,下部稍作内收,平底,四矮蹄足。口部四角附有外展的曲尺形飞檐,飞檐和足根对应处有方孔,当为插架烘烤之用,器壁较长的两侧各设两个铺首衔环,并与环链提梁相接,可将炉体提起。腹饰羽纹、云纹为地,采用模印范铸,细密繁缛,分布规整,技艺精湛。炉为古人取暖用具,即今之火盆,出现于春秋中期,著名的有河南新郑所出“婴次卢”,其自铭“痰卢”,两者形制略同。
民国22年(1933年)在寿县朱家集李三孤堆出土,定为一级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三十一、集脰火盆
集脰火盆,战国时期楚国青铜取暖器具。器呈长方形,口略大于底,直壁,平底,四蹄足。高24.5厘米,口宽29.8厘米,口长72.6厘米,底宽27.2厘米,底长68.4厘米,足高14厘米。附环链,口部应四足的上方附有突起的垂直插眼,似可置盖,盆腹饰菱纹。口部刻铭7字:“铸客为集脰为之。”此种形制的火盆本名炉,可取暖,亦可火烤食物。“集”字旧曾释为“奉”,其意不详。
民国22年(1933年)在安徽省寿县朱家集(今属长丰县)李三孤堆楚王墓出土。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三十二、炭箕
炭箕,战国晚期青铜生活用具,高13.7厘米,底长26.7厘米,口沿宽27.4厘米。
器作簸箕形,平底,口较大,两侧壁外侈,顶部作弧形与后壁相连,后壁外侧近顶端卯接一鼻钮,壁内有卯榫头。器壁较薄,通器素面。侧后壁阴刻一行铭文:“铸客为迅室为之”7字。
民国22年(1933年)在寿县朱家集李三孤堆出土,定为一级乙等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三十三、铜矩
铜矩,战国时期楚国度量工具。矩俗称木尺、曲尺或鲁班尺。边长23.3厘米,边宽和厚2.5~2.7厘米,两边等长,折角为90°,无刻度,方茎,未经修整,残留有铸痕。楚王墓为什么以未经修整的矩随葬?大概古人以矩的用途甚为重要,矩可以正绳、望高、测深、知远、环圆、合方。沿及汉代的画象石上的伏羲、女娲神象的手中也往往高举着矩,就可以想见矩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了。
民国22年(1933年)在寿县朱家集(今属长丰县)李三孤堆楚王墓出土。出土时有两件,一件现藏北京中国历史博物馆。另一件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三十四、镂孔立筒
镂孔立筒,战国时期楚国青铜器。器为圆筒形,高圈足,中空,平底,高37.8厘米,口径18.5厘米,腹径14.2厘米,腹深31.7厘米,足径17.7厘米。筒壁透雕菱形花纹,形状罕见,用途不明。楚王墓中出土的镂孔筒除此件外还有一件,湖北曾侯乙墓中也出有镂孔青铜筒,是否为楚以及和楚有关的诸国特有的器具,有待考证。
民国22年1933年)在寿县朱家集(今属长丰县)李三孤堆楚王墓出土。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三十五、捕蛇铜鹰
捕蛇铜鹰,战国时期楚国青铜器。器作鹰鸟攫蛇状。高17厘米,身长24.7厘米,两翅尖距26厘米,底板纵横11.5~15.9厘米。鸟首前伸、展翅,双爪抓住一翘首的双身蛇,鸟身的胸、脊和翼、尾饰有羽纹。这种蛇应是鬼魅不祥的恶魔,《山海经》中说“有蛇一首两身,名曰肥遗,见则其国大旱。”而鸟纹在商周及其以后施于青铜器上的大多作吉祥的象征。在这里,鹰鸟是战胜恶魔的胜利者,有说是鸟象征楚王争霸的气概。铸鸟蛇搏斗于平板上,在现存楚王墓所出铜器群中是孤立无伴的,疑是器盖之类。
民国22年(1933年)在寿县朱家集(今属长丰县)李三孤堆楚王墓出土。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三十六、错金银带钩
错金银带钩,战国时期青铜服饰用具。通长14.1厘米,最大直径1厘米。钩钮为圆形,直径2厘米。钩身铜质,断面呈椭园形。为一龙形,钩首为龙头,耳、目、鼻、嘴皆具,并以金银嵌错。两目各有一直径约0.1厘米的小洞,无珠。钩身分为若干单元,以金银错成变形云纹,其中一类纹样似桃形,钩钮平面居中金错柿蒂纹。该器花纹精细繁褥,图案特征颇具战国楚器特点。
1976年3月,在寿县东津公社花园大队高庄生产队平整土地时发现。现藏寿县博物馆。
三十七、错银车
错银车,是战国时期的青铜车具,略成长筒形,套置在车轴两端。共4件,分二式:Ⅰ式2件,形似蘑菇,上端的圆饼与下面的圆筒用辖固定在一起,长14.5厘米。
Ⅱ式2件,身浮雕一兽头,周围错银卷云纹。附辖,辖为一卧伏的凤鸟,长11.7厘米,上端圆径3.9厘米,下端圆径6.4厘米。
1977年元月,长丰县杨公乡在兴修水利时发现的一车马坑中出土,共出土车马饰16件,车4件即在其中。
安徽省文物工作队长丰发掘组于1977年秋和1979年春在此清理发掘古墓9座,共出土陶、铜、玉器等240件。根据古墓的形制、葬俗及出土文物鉴定,这是一批战国晚期楚墓和车马坑。错银铜车的出土,对研究战国时期战争、交通工具——车的构造及冶炼技术、工艺水平均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现藏长丰县文物管理所。
三十八、鄂君启金节
鄂君启金节,战国中期楚王颁发给鄂君启运输商品的免税通行凭证。鄂是地名,启是鄂君之名,金节是其自名。共5件,计车节3件,舟节2件。节用青铜铸成,形似竹片,中间有一节,可由5件的弧度合为一圆筒形。车节长29.6厘米,宽7.1厘米,厚0.6厘米,弧长8厘米;舟节长31厘米,宽7.2厘米,厚0.7厘米,弧长8厘米,金节表面均有错金铭文,3件车节铭文均相同,计146字,2件舟节铭文也相同,计163字(重文符号均未计算)。两节铭文中均有“大司马邵(昭)阳败晋师于襄陵之岁”,与文献所载楚怀王六年(前323)楚使柱国昭阳将师攻魏,破之于襄陵的史实相合,知此节当铸在这个时候。鄂君封地鄂的地望,约在今湖北鄂城。两节所载的通行路线分别为自鄂至郢的水陆路线。舟节规定鄂君使用的船只限额是150艘,自鄂出发,一年往返一次,水路的范围涉及今汉水、长江、湘、资、沅、澧诸水和11个城邑。车节规定运输限额是50乘,也是一年往返一次,陆路的范围涉及今河南南部和安徽、湖北等地9个城邑。节文中还规定载运牛、马和有关折算的办法以及禁止运输铜和皮革等。凭此节通过各处关卡就不用征税,否则必须征税。此节是研究楚国的用节方法、制度、水陆交通、经济贸易、历史地理以及楚王与封君关系等方面的重要的珍贵史料。
1957年4月在寿县邱家花园出土,其中一件舟节为1960年蒙城县王氏出售。现在车、舟节3件藏于安徽省博物馆。另车、舟节各一件现藏北京中国历史博物馆。
三十九、“郢大”铜量
“郢大”铜量,战国时期楚国量器,圆筒形,旁有一环纽,纽左侧阴刻“郢大之敦”6字,故名。直壁,平底。底阴刻“午”字。全器通高12厘米,外口径11.3~11.5厘米,内口10.5~11厘米,内深11.5~11.7厘米。经实测,铜量容积为1110毫升。铜量铭文“”字,是古“筲”字的异体。“筲”又作“”或“”。本是一种盛饭用具的名称。由于它有固定的容量,故也被用作量器。《论语·子路篇》:“斗筲之人何足算也”,以斗与筲并称。可知筲为量器。《说文解字》解释筲的容量云:“筲,受五升”,说明筲的容量为五升。这与实测的此铜量容积相近,学术界曾将这种铜器定名“”,认为是酒器,事实上应为量器。铜量证明:战国时期楚国,已经由国家的一级财务机构“大”颁发标准量器,并于量上刻镌铭文。这种在地方性国家内统一量制的做法,为秦朝统一全国度量衡制度,提供了有利条件。
1976年4月在凤台县废品收购站拣选。铜量出土于凤台县城郊。当时已烂成12块,后经上海博物馆修复。现藏阜阳地区博物馆。
四十、“王”字铜量
“王”字铜量,战国时期楚国量器。圆筒形,旁有一环形把手,平底,保存完好。外口径12厘米,内口径10.8厘米,深11.3厘米、高11.7厘米,容量1125毫升,重1910克。器的外壁刻铭文两处,近把手处有“王”字清晰可见;另一处铭刻笔划极细,且锈蚀严重,难以辩认。1980年经殷涤非考证,定为“陈郢量”。“陈郢”二字表明此器是楚徙都陈郢后的用物,推测楚都由陈郢再迁寿春(今寿县),此物也随之携带至寿春,“王”字铜量器形与民国22年(1933年)寿县朱家集出土的楚铜量和阜阳地区博物馆所藏“郢大”铜量相似。为研究楚国历史及古代度量衡制度提供了一个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
1957年在寿县出土,同年11月淮南市文化局在寿县转来淮南市废品收购站的废铜中拣选。现藏淮南市博物馆。
四十一、圆筒铜量
圆筒铜量,战国晚期楚国青铜量器。高12厘米,口径11.8厘米,耳高5厘米,底径11.5厘米,重1.5公斤。器作圆筒状,底较口稍小,器壁外中部稍下有一环耳,素身。全器由一内范和两块外范组合浇铸而成,范线在器底不合缝。此量制作工艺不精,有错范现象,器壁、底部范线只稍作打磨,耳部范线甚至未加修整,毛刺突出。量出现在战国时期,历代均用,由官方制定标准量器。此量的发现对研究战国时期楚国量制有重要意义。
民国22年(1933年)在寿县朱家集李三孤堆出土,定为一级乙等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四十二、砝码模范
砝码模范,战国时期制作陶砝码范的青铜模子,有称环权母范。呈盘状,高16.6厘米,长10.9厘米。宽9.3厘米,厚1.6厘米。模的二对边相同,两短边互为平行,两长边为孤形,中间有10个半圆砝码圈,分为相同的两套,每套有依次大小的5枚,其中大者直径为2.5厘米,孔径为1.15厘米,小者直径0.7厘米,孔径为0.3厘米。总浇铸凸棱在中间,再分支至各砝码圈。弧边对称有四个扣合的榫口和四条合范的准线,为浇铸时起固定范的作用。范是直接浇铸砝码的;模是制造范的,又称母范。砝码是楚国称量黄金货币所用的衡量器,制作精致,其自身重量依次成倍比关系,已发现的实物最小的环权重一铢,约合为0.6克。
1959年在凤台县出土。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四十三、兽耳罍
兽耳罍,战国晚期青铜盛酒器。高30厘米,口径23.5厘米,腹深26.5厘米,腹围124厘米,足径23厘米,重8.6公斤。圆口方唇,直领,广肩,鼓腹,腹下斜收,圈足。肩下设一对兽形耳,兽首作吞噬状,耳上有套环各一。腹部饰羽纹,模印范铸。罍见于商代晚期,至春秋中期消失,但在此墓中仍有发现,形体丰满,重心在上腹部,造型较奇特。
民国22年(1933年)在寿县朱家集李三孤堆出土,定为一级乙等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四十四、虎纽錞于
虎纽錞于,春秋、战国时期的一种青铜乐器。盘口直沿,盘面径小于肩径。突肩,细腰,腹下部外撇,双面合范铸造。通高41厘米、椭圆形盘口径17.5~16.5厘米、深3.4厘米,最大肩径28厘米,椭圆形足径24~20厘米。盘内中央铸直立虎纽,立虎较小且清瘦,高3厘米,低于盘沿。錞于前后腹部饰对称的两个团花状大涡纹,足部饰两道凸弦纹。錞于属军伍用乐器。《国语·吴语》、《周礼·地官》均有记载。
1975年在涡阳县龙山公社出土,现藏阜阳地区博物馆。
四十五、王句铜镐
王句铜镐,战国晚期青铜饪食器。高27厘米,口径52厘米,腹围164.5厘米,底径27.5厘米,重5.85公斤。器作圆形,直口微,折腹下收,平底,腹上部等分卯接4个鼻钮衔环,内壁对应处有卯榫头,全器素面无纹,直壁外侧阴刻一行铭文:“铸客为王句(后)六室为之”9字。此种器形在寿县楚王墓中出土数件,其中有自铭为“镐”的,用于温热食物。“王句”即楚王后,“六室”有释为“六宫”,古代宫、室同义,可互用。此镐当是楚王后宫所用之器。
民国22年(1933年)夏在寿县朱家集李三孤堆出土。定为一级乙等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四十六、四兽平底鼎
四兽平底鼎,战国晚期青铜食器。通高48厘米,口径48厘米,腹深18厘米,腹围150厘米,底径46厘米,足高22厘米,重33.7公斤,直口微侈,平沿,口沿上一对曲耳外撇,束腰,平底,蹄足,腹有四兽,攀壁而上,探首于沿。腰上为一粗弦纹,腹、耳、饰羽纹,足根饰兽首状。此类鼎是楚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器形,寿县蔡侯墓出土形制相同的鼎自铭为“”,故此鼎亦为鼎,用于荐升牲体。
民国22年(1933年)寿县朱家集李三孤堆出土,定为一级乙等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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