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省文物商店总店 安徽省文物总店于1974年6月由省文化局批准成立,1976年正式挂牌。始定该商店为文化企业,编制10人,正科级单位。随着改革开放与社会的需求,1978年4月5日省文教办公室皖文办字[78]011号文件批准,将文物商店由文化企业改为内部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1979年11月10日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皖宣干字[79] 031号文件批准,将省文物商店由科级单位改为县级单位。1981年3月27日,安徽省文物局文物办字[81] 033号文将安徽省文物商店改名为安徽省文物商店总店,编制70人。 安徽省文物商店总店坐落于合肥市人民路57号东楼,现有职工72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28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7人,内设经理室、办公室、老干部科、保卫科、财务科、修复部、新工艺经营部,文物经营部下设收购部、保管部、销售科,并在黄山、合肥等地开设销售点,同时,配合文物主管部门对全省文物市场实行“归口经营,统一管理”。截止1995年底,全省直接从事流散文物收购的职工百余名,形成上下结合的业务系统,成为文物管理事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安徽省文物总店成立20多年以来,向博物馆(院)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提供三级以上的藏品和资料1733件;其中有明代宣德蓝釉白花瓷盘,仇英《九歌图》等名作、精品;为维修重点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提供资金20万元,1982年3月国家文物局表彰了安徽省文物总店为社会和文物事业所做的工作。1983年,该店向省财政上缴50万元,帮助灾区恢复生产。《安徽日报》于9月18日头版以显著位置刊登了这则消息。1988年3月该店与省博物馆联合举办《龙的艺术展览》,受到省、市领导的表扬以及观众的欢迎。为了加速改革,自1993年以来,该店参加了赴澳门、韩国、香港等地的新旧工艺品展销会以及国内北京、杭州等地文物展销会,并成功地参加了北京、上海、南京等地的文物拍卖会,这些不但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而且为拓展文物商店业务和经营渠道,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据不完全统计,从1979年到1996年,该店计销售出境文物商品近8万件,总创汇达2100万元人民币。 二、蚌埠市文物商店 蚌埠市文物商店位于蚌埠市中平街8号,成立于1978年4月10日。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商业手段收集流散在社会上的传世文物,使之得到保护,积极向博物馆、科研部门和大专院校提供藏品和资料。 蚌埠市文物商店现有人员14人,其中在编6人,外聘8人,是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成立之初,因无店房,一切筹备及业务均由蚌埠市博物馆代理。直至1981年夏,由市政府批拨的店房落成后,才从市博物馆内迁出,成为隶属于蚌埠市文化局的一个科级单位,实行单独经营核算。 蚌埠市文物商店设收购部和营业间,收购部担负全市流散文物收购任务,营业部经营新工艺品和文化用品;现有门面3间,营业面积约80平方米(另外,利用空间自搭木制阁楼,以解决办公仓储)。 建店到1995年底,已收购各类文物约5000件,其中有西周铜鬲、战国大型玉璧,汉代铜龟鹤造像、隋代纪年铜造像、清代青花瓷瓶,及明清字画、印章、砚石、古币等文物珍品,分别提供给蚌埠市博物馆和省文物总店。1982年,因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安徽省文物局嘉奖。 近几年,文物黑市交易猖獗,流散文物收购量逐年减少,给收购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虽然如此,该店向市博物馆提供了宋代兔毫盏、隋代玉枕、战国铜鼎等珍贵文物。当前,利用现有店面,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经营新工艺品和文化旅游商品,经济效益逐年提高,为文物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安庆市文物商店 安庆市文物商店1975年12月组建,1976年正式对外营业,与市文物管理处合署办公,编制3人。店址在安庆市区玉琳路132号。其主要任务是以商业手段收集流散文物,为博物馆和科研机构提供藏品,为安徽省文物商店总店提供文物商品。 1979年,市文物管理处迁至市文化局。1985年用贷款购国货街65号60平方米房屋做文物收购部,兼营新工艺品。1989年又贷款购买了80平方米房屋做办公室和库房。现有职工13人,其中大专文化7人,中专3人,离退休6人。 建店初期,即参加文物普查摸底工作,宣传《文物保护法》,征集收购文物,在重点地区和单位建立“文保小组”。石油化工总厂文保小组征集唐宋以来金、银、玉、陶等文物23件;废品仓库文保小组先后拣选汉唐铜镜20多面,牛头尊、佛像、熨斗、簋、爵、銮、铃等铜器;银行文保小组提供楚金币、百花金带、“赏”字银牌、银质菊花大碗(重500克)等文物。该店征集到战国青铜剑7把,及戈、矛等兵器,古象下颚骨完整化石1件(重30多公斤),收集到矛、虎叉等太平天国兵器交安庆市博物馆展出。此外经省文物部门评选,曾有10件文物参加《全国流散文物展览》。到1988年底,共征集收购文物8698件。向省博物馆提供藏品2件,移交安庆市博物馆35件,向市图书馆提供图书资料4400册,支援安庆师院、市文化局创研室图书1000余册,并向市博物馆提供地方志书20余册。 近年来,该店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以新养旧”活动,兼营文房四宝及珠宝翠玉等新工艺品。自力更生解决了营业间、办公室、库房和部分宿舍,使事业逐年得到发展。 四、黄山市文物商店 徽州地区文物商店成立于1961年,是全省最早的一家文物商店。1966年下半年,徽州地区文物商店撤销,1973年3月恢复,当时和博物馆属同一机构两块牌子。1980年6月文物商店和博物馆分家,地址在屯溪滨江路247号,1989年更名黄山市文物商店。1990年11月搬至屯溪一马路3号,营业面积190多平方米。人员配置11人,其中本科学历1人,大专学历7人,副高职称1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8人。 黄山市文物商店成立以来,通过各种商业手段征集、收购了一大批文物商品及馆藏品,提供给安徽省博物馆馆藏的有明代唐伯虎山水中堂《匡庐图》、林良立轴、清代渐江手卷、袁江立轴等珍贵文物。同时提供给黄山市博物馆藏品3384件,有明清古瓷、黄宾虹等名人字画、明洮河十八罗汉砚、明犀牛角杯等珍贵文物。为市博物馆提供基建资金12万元,送交省文物总店文物商品3.64万件,还为全国各地的一些文教科研单位提供不少珍贵的研究资料。在打击文物的走私活动中做了大量工作,保护了一批文物,为国家创汇做出了贡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六安文物商店 六安文物商店成立于1980年元月,现坐落在六安市皖西路南侧,皖西大戏院东侧,建筑面积174平方米。其宗旨是通过商业手段,收集社会上流散文物,使之得以保护;所收购的文物除为博物馆和有关科研部门提供藏品和资料外,上缴省文物总店,为国家创汇。 该店成立之初,编制4人,实有2人,借用六安县文管所2人,临时借用六安县文化馆房屋1间作为收购和办公地点,在行署文化局文化科、县文物工作组指导下开展工作。1984年借用皖西大戏院59平方米地皮,由行署文化局投资和单位自筹一部分新建4间平房作临时经营场所,由行署文化局社会文化科代管。1986年行署文化局委托皖西博物馆代管。1990年4月,该店由行署文化局直接领导和管理,工作人员共6人。1994年为适应经营的需要,将店由平房翻建为两层楼房,人员增至14人(内有大专3人,中专毕业生5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4人);内设文物收购部,新工艺经营部,办公室(含会计、人事、文秘等)。自1995年3月起,该店实行承包经营。 该店艺号“文宝斋”,根据“以新养旧”的精神,一面收购流散文物,一面经营新工艺品。收购文物采取坐店与下乡相结合,在全区聘请文物信息员28名。截止1995年12月底,共收购流散文物4000余件,为皖西博物馆提供藏品32件(内含一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31件);打击文物流窜商贩5起,收回倒卖文物72件,加强了文物市场管理。1994年被六安行署评为先进工作单位,1995年被省文化厅、人事厅授予先进工作单位称号。 六、芜湖市文物商店 芜湖市文物商店为副科级全民差额补助事业单位。1978年7月成立,隶属芜湖市文化局领导,定编5人。该店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商业手段,收购、征集本行政区域内的流散文物,为省、市博物馆提供珍贵文物藏品,为省文物总店提供文物商品。 该店自1978年10月正式开展文物收购业务以来,先后向省文物总店提供了价值10多万元的文物商品,还发现了明代大画家仇英的《九歌图》书画册页以及珠宝翠钻、历代古瓷器等珍贵文物。 七、屯溪区文物收购店 屯溪市文物收购店1987年改为屯溪区文物收购店,其前身为商业系统的信托商行珠宝门市部。1980年7月划入文化系统,经省文化厅批准设立屯溪市文物收购店。该店现为屯溪区文化局管辖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9人,店址在屯溪老街241号,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三层楼房。一层为营业收购厅,二层是文物、工艺品展厅和接待室,三楼为办公室。该店的主要任务是以商业形式,为省文物总店收购社会流散文物,为博物馆提供馆藏文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