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章 文物保护

第三节 文物保护单位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建国以来,国务院于1961年3月、1982年2月、1988年1月、1996年11月先后公布了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计750处。安徽省共有15处,第一批1处,泾县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第二批1处,凤阳县明中都皇故城及皇陵石刻;第三批7处,寿县安丰塘(芍陂)、绩溪县龙川胡氏宗祠、徽州区潜口民宅、歙县许国石坊、亳州市花戏楼、宣州市广教寺双塔、和县猿人遗址;第四批6处,潜山县薛家岗遗址、南陵县和铜陵市的大工山~凤凰山铜矿遗址、歙县棠樾石牌坊群、徽州区老屋阁及绿绕亭、罗东舒祠、肥东县瑶岗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安徽省众多的文物古迹中,这15处文物所占数量虽然很少,但却是极重要的一部分。从一定意义上讲,它们代表了全省文物保护单位的精华,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安徽绵延不断的文明史、革命史。
确定并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重要措施。境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逐步增加,表明了全省文物调查与研究工作不断深入,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价值逐步被人们所认识。为切实保护文物,充分发挥文物作用,安徽省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文化文物部门,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搞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取得了显著成绩。1988年11月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文物局、省建设厅的报告,划定了安徽省前三批9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同时树立了标志说明牌,初步建立了科学记录档案并配有专门机构或人员管理。据统计,全省已有1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立了专门保护管理机构,1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外开放,接待参观者,有的还辟为博物馆、纪念馆。如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纪念馆,利用革命史迹与图片资料展示革命先烈和前辈为了祖国的独立和解放,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革命史实,使每年前来参观的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和解放军战士深受教育,成为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阵地。潜口民宅、棠樾石牌坊群、花戏楼等向人们展现了一幅灿烂壮观的古代建筑历史画卷,吸引着国内外广大旅游者参观,成为安徽省旅游热点之一。
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安徽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于50年代中期。1956年4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为落实国务院通知要求,安徽省立即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省人民委员会于1956年11月公布了新四军军部旧址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2处。1961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文物调查工作,并选择重要文物,根据其价值大小,报省人民委员会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1961年7月,省人民委员会又公布了陈胜吴广起义旧址等31处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76年、1980年省革命委员会分别公布凤阳皇城、皇陵及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1956年以来,经省批准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106处,这样对50年代中后期至60年代初在大规模经济建设高潮中保护文物起了重要作用。“文化大革命”期间,文物遭到严重破坏,有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不存在或面目全非,有的不宜继续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为此,省人民政府于1981年9月调整公布了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2处,这是在对原106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调查和筛选的基础上进行的,保留60处,撤销46处,新增加42处。此后省人民政府又分别在1986年7月公布第二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2处,1989年5月公布第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6处。到1996年为止,全省共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处。
根据内容划分,安徽省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五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革命旧址、革命纪念建筑物;第二种类型是石刻、石窟及造像;第三种类型是古建筑、历史纪念建筑及其它;第四种类型是古遗址;第五种类型是古墓葬。第一种类型革命旧址有32处,占省级保护单位的16%。其中有太平军攻城图壁画、太平军枞阳会议旧址、捻军会盟旧址及张乐行故居;有辛亥革命前夕的熊成基安庆起义旧址;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四·九”暴动旧址、苏家埠战斗旧址、中共鄂豫皖省委会议旧址;有抗日战争时期的半塔保卫战旧址、新四军七师、四师司令部旧址;有解放战争时期的中共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等等。第二种类型石刻有15处,占省级保护单位的7.5%,时代大部分自宋至民国。最早为宿州市东汉九女坟画像石刻。此类中的王乔洞石窟造像为石窟,报恩寺罗汉塑像和慧居寺菩萨、罗汉塑像为塑像。摩崖石刻有山谷流泉、浮山、齐云山石刻,多系历代名人、游客咏景抒情之辞。其中有唐李翱、宋王安石、黄庭坚等名人题刻,书体有真、草、隶、篆、行等,大字若席,小字若枣,堪称历代书法艺术宝库。第三种类型古建筑有91处,占省级保护单位的45.5%,是全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五大类型中数量最多的。包括宗祠、堂宅、亭阁、牌坊、寺庙、塔楼等,尤以明清时期皖南徽州古建筑独具风采。徽派建筑是徽州地域文化的集中体现,古民居白墙黛瓦,鳞次栉枇,与山水相融,如诗如画。徽派建筑中的砖雕、木雕、石雕技艺高超,内容丰富,题材广泛。此类中的迎江寺及振风塔、龙兴寺、化城寺肉身殿、琅琊寺等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安徽宗教发展史。第四种类型古遗址有36处,占省级保护单位的18%,包括古城址、古窑址、古文化遗址、古关寨址等。有距今几十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和县猿人遗址、巢湖智人遗址、陈山旧石器出土地点;有新石器时代至商周时期的聚落文化遗址,如石山孜遗址,红墩寺遗址等;有反映安徽窑业发展的寿州窑址、柯家村窑址(繁昌窑)、霞间窑址等。古遗址上自旧石器时代,下至宋代、明代,是安徽古代文化渊源流长、丰富多彩的历史见证。第五种类型古墓葬有26处,占省级保护单位的13%,可以分成单体墓和古墓群两类。其中大部分是历史名人墓,如皋陶墓、刘安墓、朱然墓、周瑜墓、李白墓、方以智墓、邓石如墓、梅文鼎墓、戴名世墓等,他们大多是古代安徽本土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科学家,反映出安徽自古地灵人杰。
从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地域分布看,体现出不同历史时期文化分布的区域特点。淮北地区为黄淮冲积平原,沃野千里,开发较早,人口密集,历代战争频繁,因此该地区古遗址较多,而地面古建筑文物类保存较少。皖南地区山重岭复,交通不便,开发相对较晚,明清以前,古遗址较少,但明清徽州文化灿烂,保存下大量的明清建筑,成为中华民族文化中最重要的地域文化之一。江淮地区呈现出多元文化特点,不同种类的文物保护单位都兼而有之,除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类外,特别是皖西地区具有光荣的革命斗争史,革命旧址丰富。据统计,在全省200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淮北地区38处,占19%,上述五大类型的文物依次为6处、1处、13处、13处、5处;江淮地区84处,占42%,五大类型分别为19处、8处、27处、17处、13处;皖南地区78处,占39%,五大类型分别为7处、6处、51处、6处、8处。
建国以来,特别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以来,安徽切实加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取得了显著成绩。1992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文物局、省建设厅划定公布了安徽省第一、二、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初步建立了科学记录档案,不少单位配有专门机构或人员管理,有的建立了业余文物保护队伍。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经费,用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通过科学修缮,使不少面临倒塌的文物恢复了历史原貌,再现了历史风采。在有效保护的同时,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其作用,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辟为博物馆、纪念馆或对外开放点,供游人参观,向广大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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