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安全保卫的主要任务是,防火、防盗确保馆藏文物和地面文物的安全,同时与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盗掘、盗窃、走私、非法经营文物等犯罪活动。 建国初期,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是由当时的省文化局社会文化处代理日常事务。1978年安徽省人民政府文物事业管理局成立后,由局人事处代理日常事务。1983年机构改革后,成立了安徽省文化厅文物局,文物安全工作由当时的局机关统一管理。1990年经省文化厅批准,在省文物局设保卫科,专门负责文物安全工作,业务上受省文化厅保卫科指导,与省公安厅二处、四处配合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其任务主要是督促、检查、指导全省文物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有关文物案件。 省文物局保卫科成立以后,结合安徽文物安全工作的特点,从基础性工作入手,抓制度落实,抓人的防范,把打击文物犯罪和加强安全防范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工作。 在加强文博单位的安全防范能力,推动全省文博系统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方面,省文物局与省、市公安、消防部门积极配合,把平时安全检查和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年终全省安全大检查结合起来,狠抓各地文博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自1991年以来,省文物局与省公安厅紧密协作,在全省文博系统内相继开展了全省文物安全情况普查,创馆藏文物安全年,开展风险等级申报、审批、实施等活动。及时掌握了全省100多个文博单位的文物藏品数量、藏品级别、保卫力量、安全设施等方面6类41项的情况,制定了“创安全”活动考评标准和实施《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三至五年规划)。通过“创安全”等活动的开展,全省各地文博系统干群的安全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安全制度进一步得到了落实。90年代中期起全省文博单位50%以上设立了专职保卫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保卫人员,部分重点馆所还配备了经济民警队伍;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馆还设立专兼职消防队(员),并坚持常年24小时值班制度。至1994年,全省保卫人员已发展到200余人,在确保文物安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91年境内遭受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各地文物主管部门和全体文博职工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发挥了“人在文物在,与文物共存亡”的精神,克服重重困难,实现了全省馆藏文物安全年,受到了国家文物局、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赞扬。1994年、1995年安徽连续两年创全省馆藏文物安全年,被国家文物局授予“全国文物安全先进省”称号。 80年代末期,省内部分地区相继发生多起大规模盗掘古墓葬、古遗址案件,文物损毁、流失现象严重。1991年11月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在合肥及时召开了全省盗掘古墓葬、古遗址专题汇报会,传达了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关于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犯罪活动的意见》,并对全省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会后,省文物局、省公安厅专门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分赴广德、霍邱、寿县、怀远等重点地区督办了一批盗掘文物案件,依法查处了一批盗掘文物的犯罪分子。1993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召开了全省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及时推广了青阳县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的经验。中共寿县县委、县人民政府针对文物点多、盗掘现象时有发生的情况,把全县的文物保护单位按分布情况以片、点逐一分解到乡镇、行政村、村民组、责任田承包人。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搭盖看护房(“名胜保护室”),指派专人看护,并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形成级级有组织,层层有任务的多层次文物保护网络,闯出一条文物保护的新路子。经过努力,省内一度猖獗的盗掘古墓葬、古遗址的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在加强田野文物保护的同时,省文物局与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密切合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文物犯罪活动。1990~1994年9月全省共查处各类文物案件119起,非法经营文物案件46起,收审拘留案犯48人,追缴文物3329件,没收脏款3万余元,没收脏物夏利轿车1辆。 在加强人防的同时,重视和加强文物安全技术防范能力。1992年省文物局举办了首期文物安全技术防范报警设备安装、使用业务培训班,同时对重点文博单位配发了一批防盗报警器材。同年,省文物局与省公安厅二处联合成立了“安徽省文物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审核组”,具体负责省内文博单位实施《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的工作。该组织成立后,积极开展了一、二、三级风险单位的申报、审批工作,对全省文博单位的技防工作进行专业化指导,并帮助指导省博物馆、天长市博物馆等文博单位设计、安装了防盗报警设备,确保了省博物馆《安徽省古代文明陈列》,天长市博物馆(新馆)的顺利开馆。现全省大部分单位已按国家要求配备了“三铁一器”,重点馆、所按《风险规定》还建立了一整套防盗、防火报警系统,大大提高了文博单位自身防范能力。 附:1985~1995年文物火灾事故和被盗掘案件 1985年,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县文昌塔发生火灾。 1986年,黄山市(现黄山市黄山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焦家祠堂发生火灾。 1986年11月,寿县博物馆大雄宝殿展室3件明代铜铸罗汉被盗,其中二级品1件,三级品2件。 1988年12月13日,省博物馆古代史陈列室第四展橱6件商代青铜器被盗,其中铜 1件、铜觚2件、铜爵1件、铜鬲2件,均为国家一级文物。 1989年春,休宁、屯溪相继多次发生盗墓案件,尤其休宁县先后涉及10余个村,参加人数达100余人,盗掘古墓葬数千座,仅西棺村一处就被盗掘1000多座。 1989年7月6日,萧县博物馆展厅17件文物被盗,其中二级品5件,三级品11件,一般文物1件。 1990年3月至1991年春,寿县迎河区板桥镇在文物走私贩的煽动下发生大规模盗墓事件,涉及5个自然村100多人。汉至宋元时期的古墓葬100多座遭受破坏。 1991年11月,萧县庄里乡金寨村发生大规模集体盗掘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案件,参加者数百人,大量精美玉、石器遭到损失和破坏,仅收缴50余件质地较差的文物,经鉴定即有23件三级文物。 1992年4月23日,省博物馆东二楼《古代雕刻艺术》展馆3件玉器被盗,其中三级品1件,一般文物1件,参考品1件。 1992年3月广德县草塘乡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草塘古墓群21座春秋土墩墓,57座东汉砖石墓被盗掘。 1992年3月~4月,霍邱县胡埠古墓群遭大规模盗掘,参加人数达千人次,近300座古墓葬遭挖掘,文物流失现象严重。 1992年4月底,寿县双桥镇二十铺村一战国墓被盗,收缴文物19件,其中铜鼎2件,铜盘5件,铜剑3件,玉璧2件,经鉴定属国家珍贵文物7件。 1992年下半年,怀远县河溜镇葛圩村发生大规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件,近4万平方米的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古文化遗址和少量汉唐古墓葬惨遭破坏。 1993年5月24日,怀远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明代刑部尚书杨应聘墓被盗。 1993年6月14日,亳州市博物馆展室发生一起文物被盗案,1件唐代三足三彩炉被盗,属国家二级文物。1995年2月,休宁县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戴震墓被盗。 1995年12月25日,休宁县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汪由敦墓石像生(石马)被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