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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纂始末

编纂始末


《安徽省志·文物志》经过12年的编纂,终于编辑成书了。在即将付印之时,回顾修志的过程,总结修志工作的经验与得失,对今人和后人来说,都是不无益处的。
《安徽省志·文物志》是《安徽省志》67卷中独立的一卷,是由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1985年下达给省文化厅文物局的一项任务,因而修志工作自始至终得到了省地方志办公室省志编纂处的支持帮助。1985年上半年,在接受编修文物志的任务后,便开始从组织机构、人员调配方面着手,开始了为时长达12年的断断续续的修志工作。先后编印出版上、中、下、补4册文物志稿和两本专业工具书,全省文博系统中先后有200多人和90多个单位为文物志提供稿件,初步完成了修志工作。回顾12年来的修志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1985~1987年的起步阶段
这一时期的工作可以用起步早、动作快、成果显著来归纳。该局是接受修志任务较早的单位之一,为了加强对修志工作的领导,省文化厅于1985年7月10日正式批复成立“安徽省文化厅文物志编辑室”,明确分工一名顾问分管修志工作;为了便于协调各有关单位的文物藏品入志,成立了《安徽省志·文物志》编纂领导小组。为了解决修志人员不足的问题,省文物局专门从省考古研究所和巢湖地区文物管理所借调了两名考古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当建立了组织机构和有关人员到位之后,便开始了漫长的修志工作。
由于编修文物志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寻。文物志编辑室的同志们便在实践中摸索,提高。在编辑室成立不久,便于1985年11月以皖文物字(1985)第412号《关于发送市县(文物志)编写大纲的通知》,对各地开展的修文物志工作给予指导,统一体例。随即,又根据全省1984~1985年文物大普查的成果,在入志范围、文物分类、基本要素与全书结构上进行仔细研究,通过查阅全省一级文物藏品档案,在《全省文物普查成果展览》中确定入志文物和采取各地推荐条目等方法,于1986年4月初拟定了《安徽省志·文物志》篇目,上报给省方志办审议。与此同时,还向各地下发了《文物志条目释文要点及样条》,对地面文物、馆藏文物、入志机构条目的写法,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当省地方志办公室基本同意上报的篇目之后,根据安徽文物具有数量众多,门类齐全,时代上无缺环的特点,建议适当增加文物志的篇幅。当时的省志办领导便同意文物志可以突破35万字。1986年8月,又编出大纲的《增补条目》,分发全省各地。
通过这一系列的组织发动和准备工作,全省文博系统全面开始进行修志工作,形成了前所未有的修志新气象。各文博单位和文物专业人员纷纷按照条目要求,向编辑室报送稿件,有的条件比较好、业务能力强的市县在完成省志条目的同时,还积极撰写县市文物志书,适应了社会各界热切希望了解家乡文物的愿望。截止1987年,全省有舒城、界首、全椒、泾县、滁州出版了文物志书,一些市县还编写出地方风物介绍的丛书。省文物志编辑室在接到各地来稿后,为了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便决定按来稿先后和成熟情况将志稿编印成上、中、下三册,内部印发,交流资料。志稿条目是按照志书篇目的篇、章、节、目的顺序和“志以存史”以及每个条目独立成文的要求编写。凡修改定稿的条目,方予印刷。其中地面文物包括名称、定性语、位置、发现经过或历史沿革、现状描述、特点价值等项。馆藏文物包括名称、时代、质地、形状描述、发现、来源及基本价值、收藏处所等。志稿条目原则上由文物所在地或收藏处的单位撰写提供,编辑室仅作技术处理,对内容不详、要素不全的稿件,我们一般都要与作者联系,要求予以修改增补。经过一段时间工作,分别于1987年2月和1988年5月编印出文物志稿的上、中两册,计425篇条目和4篇资料附录,约25万字。在1988年以前,省文物志的编纂与兄弟厅局的修志工作相比,无论是修志进度和修志成果都是不落后的。
2、1988~1994年的缓慢前进阶段
1988年以后,由于修志人员和文物机构变动大,聘请的离退休老专家又因为身体以及经费方面的原因,都离开修志岗位。1988年文物志编辑室并入文物局之后,长期成为有名无实的一个机构。当时的文物局领导也顾不上修志任务的落实,修志工作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只有一位编辑还在坚持岗位与全省各地的修志人员保持联系,处理来稿和兼及中国文物地图集的编纂任务。1991年5月,省文物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文博单位迅速将缺稿条目上报并将清单一一罗列。1992年11月,省文物局决定成立《安徽省志·文物志》编委会和编辑组,由文化厅分管文物工作的刘景龙副厅长任主任委员和主编,李晖和负责文物志工作的张宏明任副主编,省直文博系统的有关领导与专家任委员,他们为《安徽省志·文物志》做了大量工作。1993年元月,省文物志编辑室编印出文物志稿下册,下册志稿条目593条,约36万字。上、中、下三册共计发表文物志稿及资料62万多字,完成志书篇目规定任务的三分之二以上,使修志工作在缓慢中向前发展。
3、1994年以来的进展
为了扭转修志工作长期处于缓慢前进的状况,1994年9月29日,在省文化厅陈发仁厅长的主持下,听取了省文物局局长章家礼关于志书编修工作情况的汇报,决定采取得力措施,调整充实文物志编委会和编辑组,在经费上采取专项切块的办法,保证修志经费的落实。同时抽调得力人员,健全修志队伍,限期各单位完成任务。陈发仁厅长亲自给省直文博单位打电话,落实印刷志稿的费用。随即,省文化厅发出(1994)第594号《关于成立〈安徽省志·文物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明确指出:“编纂我省文物志是本届政府任期目标之一,是文化厅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通知还决定由省文化厅的几位有关领导任顾问,分管文物工作的周心田副厅长任编委会主任、主编,文物局章家礼局长任编委会副主任,杨立新和张宏明任副主编。
随着各级领导对修志工作的重视和机构的健全,省文化厅史志办、省志办的领导和有关人员也多次来文物局指导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文物修志工作的进展。1994年11月16日,省志办王鹤鸣主任等一行专门到局指导工作,提供了许多新的修志信息,作了很有针对性的指示。认为省文物志的基础比较好,现在应加快速度。同时认为安徽的文物很有特色,在考虑文物入志下限的时候,可以尽可能地多介绍一些内容。1994年12月16日,省方志办省志处的领导再次到局指导工作。省志办的有关人员还就文物志的体例、框架结构进行调整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会后,省文物局根据省志办领导和同志的建议,对文物志篇目作了调整,对撰写篇、章下叙的工作作了布置。并于1995年4月重新打印了文物志篇目和章下叙写作要点,报省方志办审定。
省文物局是文化厅下属的一个处级单位,与其它66卷省志的承担单位相比,我们级别不仅是最低的,人数是最少的,经费也是比较困难的。尽管存在着这些不利的条件和困难,但是省文化厅和省文物局的领导近几年来对修志工作还是很重视的。1994年省文化厅正式将文物志编辑室改为综合科以后,这个科承担了全省文物宣传、教育、科研、普法、立法、执法、修志编图等工作,人少事多。鉴于这种情况,局领导想方设法借调几位年轻力壮、有专业知识的同志从事修志工作。为了确保修志工作的顺利完成,省文物局从1995年起,先后6次开会,讨论、推动修志工作。文物局领导将缺稿条目一一落实到人,采取签责任状的办法,要求限时完成。局领导要求修志人员要勤于催督,见缝插针,有什么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汇报,以便迅速解决。周心田副厅长十分关心修志人员的工作条件,亲自过问购置冬季取暖设备。在1996年8月8日和1997年2月24日两次由省人民政府召开的省志工作汇报会上,省文物局都派出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及时将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1996年3月25日,省志办邓国宝副主任一行再次来到局,指导文物志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如何做好缺稿条目及章下叙的增补工作。在各方面的齐心努力和相互配合下,编辑室又于1996年12月下旬编印出版了《文物志稿补编》,该书收录了部分章下叙和520个条目,约30万字。
从1996年下半年开始,根据省人民政府和省志办的要求,积极筹备召开文物志评稿会。在5个多月里,文物志编辑室的同志齐心协力,进行评稿前的最后冲刺。除了想方设法催交有关稿件外,每人还承担了志稿中章下叙的撰写任务,大家废寝忘食,夜以继日,使文物志的编纂有了迅速进展。当文物志的补编印出之后,在短短的一个多月里,又撰写、修改、打印、剪贴了近10万余字各种资料,使文物志的总篇幅达到近1600多条目,100万字之多。
在1997年5月27日,召开了有省志办领导和同志及文博专家参加的《文物志稿》评稿会,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志稿具有一定的基础,经过修改、补充之后,便可出版。评稿会后,根据省志办领导和专家的意见,对志书大纲进行了全面修订,于97年8月重新印制大纲,上报省志办审定,新增加了有安徽特色的玉器、画像石、契约等有关章、节的内容,并重新编写了篇、章下叙。1998年3月完成了概述、文物经费管理和附录等有关内容,最终全面完成了文物志书的编写任务。
在编纂文物志过程中,我们遇到许多困难,这些困难具体分析起来,有的是客观条件不具备造成的,有的则是由于我们没有修志工作经验,对修志工作的规律不了解造成的。比如有的厅局在修志时,不仅注意到收集资料、查档案,还购书刊、添设备,编辑人员不仅修改来稿,而且自己动手写稿。而我们的文物志编辑室从一开始就先设定篇目,然后就是对来稿进行编修,既不收集资料,又没有自己的资料档案,而且自己不撰写,完全让文博单位有关人员撰写,结果编志人员仅仅是一般的书报责编。书报编辑可以从众多来稿中选择,不成熟的不发表就可以了。可是我们的志书却是规定了条目,无论来稿质量如何,编辑都必须反复与作者联系把稿子修改成熟,这无形之中增加了编辑的工作量。从总的方面看,我们遇到的最大的困难首先是资料缺乏。安徽的文物虽然众多,但是分散全省各市县和100多个文博单位,我们至今也没有一份比较完备的文物档案;二是有些基层文博单位专业人员缺乏,提供不出来高质量的志稿,影响了整个编纂进度;三是由于文物部门以前不注意收集、保存文物方面的资料信息,有许多史实只有凭当事人口述回忆,需用大量时间核实查证。由于这些原因,再加上经费不足、队伍不稳定,修志机构属于临时性的等等,影响了工作进度,这些都是今后应予以克服和改进的方面。
从我们12年修志工作的实践来看,要顺利完成编纂社会主义第一代新方志的任务,达到“盛世修志”、“志以存史”的目的,首先是各级领导必须切实重视修志工作,这是做好修志工作的关键。领导的重视,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还要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为修志人员排忧解难,从机构、经费、福利乃至于干部使用上,切切实实为他们办实事,调动修志人员的积极性。其次是要有一支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懂业务的修志队伍,这是做好修志工作,确保志书质量的保证。第三是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应作好年度总结,大事记等资料的归档和整理工作。今天发生的事,就是明天的历史,如果各单位能够有意识的保留这些资料,就会给今后的修志工作提供很大的便利,也有助于提高志书的质量。最后从修志带来的启示来看,对一个领导干部来说,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这不仅会使我们的工作充满活力,史册也会留下我们的劳动与汗水。
为本书提供资料的单位和个人,除了扉页所列主要撰写人员外还有:
方震宇方玉良王化民王俊王爱武王峰王莉明叶永相叶波
冯峰甘发俊孙新孙华楚刘平生刘玉彬刘宝林刘晶泉朱献雄
朱存德朱启超任晓民许建强杨益峰杨德标杨鸠霞吴明桂吴敏
吴仁宏余嗣彬余本爰李虹李瑞鹏李明回汪卫国陈衍麟陈秉新
苏希圣苏芸何长凤何立芳张爱琴张振华张北进张哲民张尚稳
宋磊武时良郑振金德明胡寄樵徐之田徐国旺桂金元唐杰平
高晓玲宫希成章家礼章秀娟黄秀英程如峰程卫平程思宝傅慧娟
彭国维韩自强蔡文静魏奇林等
单位有六安县文管所、安庆市博物馆、萧县博物馆、亳州市博物馆、舒城县文管所、怀宁、潜山、黟县、霍邱、宁国、当涂、太湖、枞阳、岳西、歙县文管所和安徽省文物总店等。先后参与本书编辑工作的人员有李晖、陈润初、吴兴汉、杨竹英等。
《安徽省志·文物志》编辑室
1998年4月
校对人员:史五一、李梦奎、吴良琴、何静恒、曾又佳、严希、宫为之、晁文璧、梅森、张毅。校核:钱金喜、万洪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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