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播电视中心设施工程,1983年,经中共安徽省委、省计委批准兴建。安徽广播电视中心,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节目播出的系统设施。“中心”这个名词,是现代的称谓。往年通称为“播音室”,“广播大楼”,“电视大楼”或“广播电视大楼”。 安徽人民广播电台成立伊始,本应拥有一个与之相应的广播中心设施,但因条件所限,仅有一座总体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播音室。该播音室内分30平方米的演播室和12平方米的播音室各一个,余为录音放音室、控制室(增音室),以及音带唱片存放室。这座播音室规模小,功能少,仅能满足一时之需要。 1958年,安徽人民广播电台计划新建一幢规模约5千平方米的广播大楼(即广播中心),该计划当即得到中共安徽省委、省计委的批准,并拟投资60万元。这幢大楼定点在合肥市芜湖路中段北侧,原邮电学校的宿舍区,土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广播电台以支付5千元的代价作为树木赔偿金,获得该地的使用权。 1959年,广播大楼(中心)工程,开始筹建,主楼的木模已经制成,等待投资到位后开工。 1960年初,创办安徽电视台的计划,得到中共安徽省委的批准,并同意兴建电视大楼(即电视中心)。 广播与电视本缘于一族,广播中心与电视中心设施的共性很多,如若把两个将要同时新建的大楼(中心)合二为一,凑成一个工程,无疑是多快好省的举措。鉴于此,当时主管广播、电视两台的安徽省广播事业局,决定停建广播大楼,重新规划新建广播电视大楼(广播电视中心)。这一计划报送中共安徽省委,随即得到批准,并决定安排354万元作新建该楼的投资。 广播电视大楼的地址,选定在合肥市西郊五里墩原牛奶场的饲料基地上,征地百亩。主楼建筑面积为1万平方米,楼高10层。当年开始平整场地,接电,接水,修路等前期工程。并在这块场地上建起一座土窑,准备自产砖瓦。但在筹建期间,由于资金不能到位,计划物资亦不能保证,致使主工程迟迟无法开工。1962年,安徽电视台奉命下马,广播电视大楼就此停建,土地归还原主。 1963年6月,中央广播事业局派遣地方广播处处长王世民到上海召开华东五省一市基建工作会议,重点商讨帮助有困难的广播电台改造广播中心设施。次年,中广局拨款20万元,作为改造安徽人民广播电台播音室的补助投资。安徽台获此补助后,建起一幢1300平方米的播音室(即小型广播中心)。播音室内设有120平方米的中演播室1个,16平方米的直播室4个。此外,有候播室、播出控制室、音带唱片库及空调机房等。该工程自1964年秋开工,1965年竣工,1966年春交付使用。总投资为24万元,除中广局补助20万元外,余皆由省财政补拨。 1960年10月1日,是安徽电视台决定开播的日期。这个日期一经决定,全台职工都为着这个目标协力奋斗,不因广播电视大楼(中心)不能建成投入使用而改期,使电视节目推迟向人民见面。安徽电视台的播控中心临时设在合肥市长江中段的“文化新屯卩”四楼会议厅内。该会议厅的面积约400平方米,经一翻修葺,并将分隔成电视演播室、导演室、播音室、放映室和中心机房等设施。这套设施,档次很低,但它为保证安徽电视台如期开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和安徽电视台都大幅度的增加节目量和增加节目套数,然而,承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的系统设施,越来越显得落后,越来越不堪承受乃致成了制约广播电视继续发展的不利因素。 1983年,安徽省广播事业局再次向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申报新建安徽广播电视中心的计划。当年6月,中共安徽省常委会同意兴建安徽广播电视中心。 安徽广播电视中心工程是一项规模较大,技术性强,工艺复杂的基本建设。省广播电视厅为了较快较好地完成这项建设任务,从筹建工作开始,即抽调了一批富有基建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了广播电视中心工程处,由胡耀堂任处长。该工程处在广播电视厅副厅长陈晓宁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厅党组并指派厅副总工程师叶为文担任具体指挥。工程处临时编制20人。 安徽广播电视中心工程地址的选择,曾有几度变动,最后选定在合肥市长青乡陈家弄青弋江路口。定点以后,占地120亩(8公顷)。工程的设计任务,由国家广播电视部设计院按甲级标准负责设计。初次设计方案于1984年9月经安徽省计委审核批准,按“一次性规划设计,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一次性规划设计的工程总面积为37033平方米,预估投资6700万元。其主体工程为30433平方米,附属工程为6600平方米。主楼22层,楼高90米。1~5层为技术用房,6~7为资料性用房,8~17层为厅机关和两台的办公室、编辑室,18~22层,主要是微波机房。 1986年8月,初步设计完成,概算投资额为5509万元。省有关部门认为该预算偏高,随压缩到4300万元。 1988年6月,省计委以计设字(88)394号文正式下达了“关于广播电视中心第一期工程初步审查后的补充批复”,该文把第一期工程概算核定为2787万元。并附加注明6000平方米的广播楼本期不建。当年8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又对广播电视中心工程资金的安排作了如下决定:省财政厅年投资400万元,省广播电视厅年自筹200万元,其他由省计委重点安排,并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给予补助。此次会议还要求抓紧工程实施,三年建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