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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报刊、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经营服务

第二节 安徽省广播电视服务部


安徽省广播电视服务部,是经过漫长曲折的道路发展起来的。安徽最早的广播服务部创办于1952年,后来它随着各个时期的机构变革,曾多次更名。广播服务部成立不久,即更名为安徽人民广播电台服务部,1958年改为安徽无线电厂。1962年无线电厂下马,又改为原名——安徽人民广播电台服务部。1969年发展为安徽省广播器材厂,1982年又改为安徽省广播电视服务公司,1986年改为现名。
1952年6月,安徽人民广播电台成立不久,便成立了安徽第一家广播修理服务部。该服务部由省电台工务科蔡志祥同志负责创建,编制10人。当时配备了6人,其中5名是技修人员。经营点设在合肥市淮河路中段商业区。营业修理的用房约300平方米。服务部主要经营无线电收音机及其元件和维修收音机、电唱机、扩音机等设备。1952年营业额为39000元,获利3900元。
1954年,省电台决定将工务科领导的服务部扩大业务,并更名广播服务部,改属省电台收音网组领导。编制增至30人,为科级单位。下设营业组和维修组,负责经营收音机、扩音机、电唱机、留声机、高低音喇叭及无线电元件等。同时还负责国家计划物资的调拨。
1957年,省电台为了适应全省广播事业的发展,加强对全省广播服务行业的领导和管理,于当年下达(57)皖广服字第2号文,通知各地、市,撤销芜湖、蚌埠、阜阳、安庆、六安等地市的广播修理站,成立各专区广播服务部。并规定业务上一律归属省电台服务部领导,经营自主,自负盈亏。这种管理体制形成之后,由于省电台服务部自身在后来的若干年中起伏跌宕,机构变更等原因,这种上下业务领导关系,逐步松散直到脱钩。
1958年,全省广播事业迅猛发展,市场对各广播设备的需求,不能满足。特别是收音机、扩音机奇缺。在此情况下,省电台当即决定在原省广播服务部的基础上,创办安徽无线电厂,以期生产广播事业发展紧迫需要的设备。1958年秋,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安徽无线电厂,定编200人,科级建制。该厂创建初期,借用省电台10余间土墙草屋作主车间,另建10余间砖墙瓦顶的平房作为仓库及附属用房,开始进行生产。同时在社会上招收了数十名青年学员,由服务部的老职工带领边学边干。厂址在合肥市庐江路1号省电台院内(现为69号)。第一批产品是200台5管收音机和50台50瓦扩音机以及农村广播专用变压器。由于当时原材料供应紧缺,无线电厂所需要的薄板、型钢,多为外厂剪裁的下脚,加以利用,质量低劣。生产出来的收音机、扩音机出厂价格昂贵。一台收音机价为120元,一部50瓦扩音机近千元。
1959年,安徽无线电厂迁址并扩建。新厂址面积21亩,在合肥市青年路、屯溪路的交会处,交通方便。在迁址和扩建中,工厂本着不中断生产的原则,边建、边迁、边生产。这一时期,工厂生产的主要产品仍是扩音机、收音机和各种专用变压器。
1962年,全省广播事业大幅度的滑坡,安徽无线电厂奉命停产,只保留广播服务部,编制削减为50人,但仍为科级建制。精简的工人有的转业和参军,但大都解雇回原籍参加农业生产。工厂改为广播服务部后,一部分人员担任服务经营,挂省电台服务部的牌子;一部分人员继续搞生产,挂生产组的牌子。生产组继承和接收无线电厂的产权和设备,以生产舌簧喇叭为主,兼作一些单项的广播专用设备,如增音调控台和200瓦中波广播发射机。1966年,生产组基本上处于停产状态。经营服务业务也萧条冷落,广播服务部的经济状况入不敷出,常需省电台给予补助。
1969年,安徽开始在全省普及农村广播网,恢复省电视台和发展中波广播网。1969年年底安徽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省电台服务部扩建为安徽广播器材厂,以期生产急需的扩音机和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广播器材厂以原省电台广播服务部为基础,并将原科级建制升为县(处)级建制,定编200人。
安徽广播器材厂成立初期,即在上海新华无线电厂的工程师杨克武和技术员程寿康等人的支持小组的支持下,将新华无线电厂生产多年的定型传统产品2×250瓦扩音机技术转让给安徽广播器材厂,并帮助改型为275瓦扩音机。这种改型扩音机,结构简单、性能稳定、维修操作方便,低成本,低能耗,成为当时发展农村广播网最受欢迎的主要设备。该产品自开始在安徽广播器材厂试制到1983年共生产8000余台,除在省内大批量销售外,还远销到新疆、四川、内蒙、云南、贵州、广西、浙江、河南、湖北等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275瓦扩音机成为安徽广播器材厂的基础产品。
1970年,安徽省广播事业局为了恢复省电视台的开播,向该厂下达了生产7.5千瓦黑白电视发射机的任务。就当时安徽广播器材厂的技术力量和设备而言,均不具备生产这种在全国少有的大功率高精技术的产品。该厂在接收了这一任务后,内挖潜力,外求支援,充分发挥技术人员和职工的才华智慧,奋战年余,在一个室外临时席棚车间里组装成功。次年运抵大蜀山省电视发射台安装,投入正常运行,为安徽的电视事业贡献了一份珍礼。此后,紧接着又连续生产了两架1千瓦黑白电视发射机,调拨给淮南等市电视转播台作转播节目之用。
1971年,安徽省广播事业局又责成安徽广播器材厂生产200千瓦大功率中波发射机。该厂在接收这一任务时,如同接收生产7.5千瓦电视发射机的任务一样感到任务艰巨。但该厂以大胆开拓,力破险阻的姿态开始了组装。并在技术方面排除了水冷、风冷的传统技术,采取了近代先进的蒸发冷却系统,同时还在调控部分采用半自动程序控制,在整流部分采用了硅堆整流技术取代闸流管整流系统。前后经过3年的刻苦奋战,较为顺利地完成了组装任务。省电台以120万元的高价购进该机,安装到合肥北郊三十头发射台,用936千赫的频率,投入运行。
随着电视事业的迅速发展,市场对电视接收机需求量增大。1972年,安徽广播器材厂开始试生产14寸黑白电视接收机。样机试制成功后,则进入批量生产,名为“合肥”版,不久改为“劲松”牌。从1973年至1976年的4年间共生产“劲松”版14寸黑白电视接收机1700余台。该机经天津712厂检测各电器指标均符合国家暂行标准。
1972年2月,国家计委、第四机械工业部、财政部和安徽省科技局给安徽广播器材厂联合下达试生产投影电视机的任务。该厂先后设计、试制和生产了3种型号的“长虹”牌投影电视机,并于下半年试制成功第一批2.5寸投影机的样机。第四机械工业部为此发来贺电,祝贺该厂为中国投影电视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同年,承担试制2.5寸投影机的工程师钱炯光代表全厂出席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并获科学发明三等奖。1973年,该样机参加由国家计委、第四机械工业部、邮电部,广播事业局联合召开的电视机生产计划会上展览评比,获得好评。
1975年5月,该厂又试制成功5寸大屏幕投影电视机,使投影电视技术又迈进了新的一步。该厂从1972年至1982年,共生产“长虹”牌2.5寸投影机510台,5寸大屏幕投影机15台,为电视事业增添了一分光彩。
安徽广播器材厂从1969年成立到1982年工厂的厂房和宿舍的建设由原来的1200平方米增加到11230平方米。机床从原来的4台增加到75台,各种仪表达79台,企业固定资产达到166.3万元,职工人数从原来的56人增加到206人。
1982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以皖干字(82)010号文批准,安徽省广播器材厂改为安徽省广播电视服务公司。以求进一步扩大生产和经营。
1984年,安徽省广播电视服务公司根据国家制定的各项政策,确立以生产为中心,扩大服务内容,增加经营项目。对经营实行联产计奖制,并于同年由公司牵头,在安庆市成立了有省、地(市)县三级广播电视服务公司参加的安徽省广播电视联营公司。同年,安徽省广播电视服务公司又在武汉市参加了全国13个省集资合办的省际联营公司。总部先设在武汉市,后迁到合肥,在安徽省广播电视服务公司办公。1986年,在全国清理整顿公司过程中,上述省内、省外的联营公司先后撤销。
1985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决定的精神,安徽省广播电视服务公司进行了3个月的全面整顿,健全了领导班子,设立了6个职能科室,配备充实了中层干部,建立和进一步完善了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财会管理制度以及岗位责任制和经济承包责任制,实行利润、费用、销售承包。在分配上实行工资、奖金与实际利润挂钩的分配制度,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搞活了企业,促进了生产、经营的发展。1985年,该公司工业总产值达到109.8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1.1万元,是历年最高水平。商业营业额达1192万元。公司总营业额为1248万元。实现利润36.8万元。上交国家各种税收16.1万元(其中产品税0.7万元,能源资金4.5万元)。
1986年,该公司继续实行利润、费用、销售承包目标责任制,经济效益显著上升,新品种由1985年的两个增加到5个,各项电器指标达部颁乙级标准。全年完成工商总值为1431万元。实行利润47万元,上交国家各种税收23万元。
1986年7月,安徽省广播电视厅为避免厅属机构重复设置的情况,于7月20日以皖广人字(86)134号文决定将安徽省广播电视服务公司的名称,改为安徽省广播电视服务部,仍为县(处)级建制,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自收自支。编制定为185人(实有177人,其中干部53人,工人124人)。
1987年,该服务部坚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坚持工资、奖金与利润挂钩,坚持考勤、考备、考绩相结合,经济效益相应提高。1987年,工业生产完成275瓦扩音机1210台,KC—84C广播控制台80部,GY—84B电源电柜30台,产值达150万元,人均产值达1.7万元,实现利润达25万元。经销部的营业总额达1500万元,经销各种收音机、收录机、电视机等4200台。实现利润40万元。家电部经营总额达330万元,经销电冰箱等家用电器5400台,实行利润12万元。工商业总值达2080万元,利润73.5万元。上交国家各种税收22万元,能源税11万元。均为历史最高水平。
1988年,省广播电视厅首次与安徽省广播电视服务部签定3年经营责任制承包合同。3年的利润指标基数为260万元(包括所得税、能源税),每年分别为75万元,86万元和99万元。为完成上述3年承包合同,安徽省广播电视服务部自1988年开始实行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干部、职工实行聘用制。同时成立生产经营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处理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事宜。承包第一年的经济效益看好。1988年广播器材厂生产275瓦扩音机1018台,2× 250扩音机125台,C型分控台40部,D型分控台21部,电源配电柜69台,输出配电柜63台。产值为180万元,实现利润89.5万元。经销部经营总额2560万元,实行利润89.5万元。家电部经营总额700万元,实现利润38万元。物资站、联营公司经营调拨400万元,实现利润9.2万元。全年总盈利175万元,比上年增长182%,上交省广播电视厅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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