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立医院 民国14年(1925年),安徽省国民政府在省会安庆菜市街设立安徽省戒烟医院,有病床30张,专为戒鸦片施诊,民国26年该院撤销。民国16年,省国民政府在省会安庆市大南门开办安庆市官医院,次年改名“安徽省会施医所”,此为安徽最早的省级公办综合医院。医院设西医部,有刘洪烈、吴仲生医师;附设半济产科,接产医师为日籍,历时约两年医师多为兼职,薪资较少。经费全由政府筹拨,对贫困者免费。中、西医门诊每天共100—200人次。民国27年7月,省会施医所随省政府迁至立煌县(今金寨县),并与省教育厅教育委员会合并,成立“安徽省医务所”,设内科、外科、眼科、妇产科及耳鼻喉科,年经费9468元(法币,下同),由省财政预算拨付。民国29年11月,医务所扩建为“安徽省立立煌医院”,院址设在立煌县城包公祠,年经费1184元,临时添建费5662元。民国30年该院增设护士训练班,招收20名学生,医院当年经费47724元。民国34年12月,医院随省政府迁至合肥,改名“省立合肥医院”。 民国30年成立安徽省卫生总队,下设3个分队,一分队驻立煌县,二分队驻桐城县三分队驻阜阳县,分别在驻地开展医疗防疫等工作。民国31年底,一分队改为“六安中心卫生院”,二分队改为“桐城中心卫生院”。三分队改为“阜阳中心卫生院”。同年,省政府在屯溪增设“屯溪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医疗卫生业务,指导及协助县卫生院的技术工作。民国32年春,奉国民政府行政院令,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将“六安中心卫生院”等5所中心卫生院全部改为省立医院,即“省立六安医院”、“省立屯溪医院”等。其中,“省立六安医院”于民国33年改为第二区区立医院,次年初裁撤。 民国34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安徽省政府在合肥成立安徽省会卫生事务所,接收日本侵略军、汪伪政府在省内开办的医院,开设“省立安庆医院”、“省立芜湖医院”和“省立蚌埠医院”。至此,全省省级医疗机构9所,病床312张,医护人员146人。 民国时期安徽省公立省级医疗机构简明情况表 ![]() 民国33~35年(1944~1946年)安徽省立医院经费情况总表 ![]() 医疗技术:以省立安庆医院、省立芜湖医院最好。能诊治一般常见病,施行阑尾切除疝气修补、剖腹产、卵巢囊肿摘除术及截肢术等外科手术,可做血、痰、大小便常规检查和康氏反应。 医疗设备:合肥、芜湖、安庆省立医院各有1台30毫安X线诊断机,各医院有1台至数台普通光学显微镜。省立芜湖医院有一般医疗器械460件,省立传染病医院、省立阜阳医院不足60件。省立安庆院用普通蒸锅代替消毒锅,省立屯溪医院使用的是当地工厂制造的质量低劣的消毒锅。 年诊疗人次:各省立医院约2万人次。据民国35年安徽省卫生处编印的《安徽卫生一览》载,民国32年,省立立煌医院年诊疗50027人次,省立桐城医院26627人次,省立阜阳医院32830人次,省立六安医院107348人次,省立屯溪医院27727人次。 二、县卫生院 民国24年(1935年),宣城红十字会医院接受政府补贴,改称宣城医院,此为安徽第一所县医院。该院主要业务是门诊医疗、戒鸦片烟、防疫三项。民国26年,宣城为日军侵占,该院解体。 民国26年,安徽省政府根据行政院颁发的“县卫生行政实施办法纲要”,筹建县诊疗所,至民国29年,合肥、宣城、望江、庐江、宿松等36个县设立县诊疗所。诊疗所的开办费日常经费,在县预算外地方公款中拨付。民国30年县诊疗所全部改为县卫生院。县卫生院统管县卫生行政、医疗和防疫事务。 据民国33年底统计,安徽省政府当时所辖的42个县,均开设了县卫生院,其中,阜阳大田集、泗集和王人集设有县卫生院分院。民国35年底,全省各县均开设了县卫生院,计62所。同年,安徽省卫生处公布“县各级卫生组织大纲”,规定县及县以下卫生组织分为县卫生院、区卫生院、乡镇卫生所、保卫生员4个层次,明确各层的组织程序,遴选人员标准工作范围与职责等。省卫生处根据人员、设备等情况,将县卫生院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等。该年统计,甲等5所,乙等1所,丙等15所,丁等21所,戊等13所。上述组织大纲,绝大部分未能实施,以成立之县卫生院而论,民国政府规定,每院14~ 28人,但无一达到编制数。盱眙、天长、来安、五河、灵璧、东流、泗县等7个县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同样设有县卫生院,未评等级。 民国时期安徽省各县卫生院成立年月及等级情况简表 ![]() 县卫生院的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按年度进行调整。民国30年,甲等卫生院全年经费为5820元(法币,下同),乙等4980元,丙等4620元;民国31年,甲等10752元,乙等919元,丙等8472元;民国32年,甲等16620元,乙等14340元,丙等12960元。因经费不足,多数县卫生院开展戒鸦片烟业务,以获取较丰的收入,维持生存。 民国35年(1946年)安徽省各县卫生院经费与县总经费比较表 ![]() 县卫生院仅有几件简单的医疗器械,药品种类少,以门诊为主,少数县卫生院设有几张竹木床作为病床。 民国29~32年(1940~1943年)安徽省各县卫生院医疗人数统计表 ![]() 1949年,安徽全境先后解放,尚存的卫生院均由各级人民政府接管。据1949年皖南行署民政处卫生科统计,该行署接管休宁、旌德、祁门、宣城、郎溪、广德、宁国、泾县、太平至德、青阳、繁昌等12所县卫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