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农医疗组(队) 根据卫生工作面向农村和城市支援农村的方针,每年都组织城市医务人员下农村,一方面防病治病,一方面帮助农村培训医务人员。 1959~1961年,省、地、市、县、公社各级医疗机构,抽调医务人员11234人(其中省里抽调2074人,地、市抽调1066人,各县抽调4975人,从公社医院中抽调3119人)组成1587个医疗组,到2768个生产队开展医疗和疾病预防工作。 1965年,省、地、县各级卫生部门组织城镇医务人员组成两批农村巡回医疗队,第一批56个巡回医疗队,计356人,在农村工作5个月。据省直医疗单位组成的7个医疗队统计,计诊治病人13万多人次,手术3300多例次。第二批337个医疗队,计3732人,在农村工作2个月。计诊治病人57万人次,术1万多例次。 至80年代初,全省县以上医院每年有万余名医务人员组成农村巡回医疗队、血吸虫病防治医疗队、农村卫生工作队等,至山区和农村开展防病治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医疗队,由县自行安排到所在县农村;省、专区、市组派的医疗队,由省卫生厅统一分配每批巡回医疗队在农村1年或数月。 二、支援革命根据地医疗队 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和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组派军队医疗队支援革命老区卫生建设的通知》的精神,1985年,省卫生厅组派安徽医学院附属医院、六安地区医院各组织一个医疗队支援金寨县;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六安地区卫生局各组织一个医疗队支援霍山县;安徽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安庆地区医院各组织一个医疗队支援岳西县;省立医院、皖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分别对口支援太湖县和潜山县。自1985年起,三年内,省财政每年拨给赴金寨、霍山、岳西医疗队专各10万元,用于医疗费减免等开支。每批医疗队在县里工作3个月,由派出单位组新队替换。医疗队不仅开展医疗服务,还结合农村情况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设施,培训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帮助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提高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