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三章 除害灭病

第二节 农村粪便管理


农业合作化后,粪便由合作社统一管理。歙县、贵池、绩溪等地结合预防血吸虫病传播,首先实行粪缸搭棚加盖,定期贮存,鼓励拣拾野、畜粪、交肥入社(组)记工的办法。一些地方进而实行取缔私人粪窖,以农业合作社(组)或自然村为单位,兴建公共厕所和大型贮粪窖或三缸贮粪池,取缔河、沟、塘边的粪窖,建立田间厕所和专用洗粪具的水池,订立粪管公约,指定专职“粪管员”负责管理的办法。采取分缸(窖)密封沤制,或与垃圾一起高温堆肥。在春秋用肥较多的季节,为加快沤制的时间,还采取在粪池内施放石灰氮、漂白粉或野生植物共同沤制。这些方法后在全省各地推广。
1974年,省卫生厅从卫生防疫经费中拨出专款,研究及改进南陵、界首、亳县粪便垃圾沼气化、无害化处理方法,创建了猪圈、厕所、沼气三联式沼气池;三格化粪池;坑式、半坑式需氧(或厌氧)高温堆肥、习惯性高温堆肥等粪便、垃圾处理形式。至1980年,全省农村共建标准的沼气厕所419个,对42833个家庭厕所进行了改造,出现了一批居室、畜圈(栏)、沼气池或粪厕设施齐全、卫生布局合理的新农村。
较好的粪便无害处理方式有:
沼气池:粪便经过沼气池发酵产气后,虽不能杜绝蝇蛆孳生,但大肠菌数由10下降个数量级,蛔虫等寄生虫卵清除率可达85.7%。
三格池:经处理的粪便无蝇蛆,大肠菌值可下降12~14个数量级,蛔虫卵发育率由第一池的56~71%下降到第三池的5~12%,清除率可达98.6%。
野生植物沤粪:1958年以前,皖南各地为加速粪内血吸虫卵死亡,曾采用蓼、蒿、艾苦楝树叶等野生植物沤粪。1980~1981年省卫生防疫站在桐城采用蓼、蒿等6种野生植物进行灭寄生虫卵试验。在沼气池中加入野生植物,提高产气量,还可使粪中的蛔虫卵的平均死亡率提高到8 4.4 6%,其中用槐柳树叶、苦楝树叶沤制的,虫卵死亡率可达9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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