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雍镇公社是紧靠长江北岸的一个水网地区。1969年秋,血防部门在该社查出有钉螺面积284万平方米,分布在朱房、彭马、裕珠等9个大队的沟、塘、田及滩地,钉螺最高密度300只,钉螺感染率20%,居民血吸虫病患病率20%以上。1970年初,公社党委制订了以灭螺为主、全面查治病人、病畜和管水管粪等综合措施。从1969年11月发现钉螺到1970年4月的5个月时间里,先后组织4次大规模土埋和药杀灭螺会战,共7.8万人次参加,消灭钉螺187.5万平方米;6—9月又组织机关干部、街道居民、学校师生开展了次突击灭螺活动,采取开新填旧、铲埋药杀、平滩造田等综合措施,基本消灭了全社范围内的钉螺,从发现钉螺到基本消灭钉螺,只用了11个月的时间。1970年5月,省革委会在这里召开了全省血防工作现场会。为彻底送走“瘟神”,公社党委又制订了一套巩固制度,发动疫区人民结合农田基本建设,进一步改变钉螺孳生环境,开挖灌溉渠道16公里,改造沤水田350公顷,并建立一支不脱产的血防专业队,坚持常年反复查螺、灭螺和查病治病1972年,雍镇公社实现基本消灭血吸虫病。1983年,和县人民政府经过考核认定该社已消灭血吸虫病。 附: 安徽省消灭和基本消灭血吸虫病标准 (1982年中共安徽省委血防办公室制订) 消灭血吸虫病标准: 1.查清灭净钉螺,在所辖区内连续5年以上查不到活螺。 2.查清病人,在所辖区内以粪检为主,受检率达到应检人口95%以上,阳性率以大队为单位,均降至1%以下,并证明无新感染;现症病人下降到历史累计病人数的5%以下对暂不能接受病原治疗的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建卡观察。 3.在所辖区内查清治愈病牛。 4.因地制宜搞好“两管”(管水、管粪)。 5.健全血防资料,做到螺情清,病情清,资料全。基本消灭血吸虫病标准: 1.积极宣传毛主席的送瘟神光辉思想,使血防工作成为疫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2.经过反复斗争,98%以上有螺面积消灭钉螺;90%以上的病人已经治疗,查出的病牛已经治疗或处理;因地制宜搞好管粪和管水。 3.有一支群众性防治骨干队伍,有一套查螺灭螺、查病治病等巩固血防成果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