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妇幼保健所(站) 1964年,在合肥市以省妇幼卫生工作队为基础成立安徽省妇幼保健所。1950和195年,分别建立皖南、皖北两个妇幼保健队。1952年,皖南、皖北行署合并,两队也合并成立安徽省妇幼卫生工作队,直属省卫生厅领导,编制30人。其任务是:负责对全省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训练妇幼卫生工作人员;深入工厂、农村、街道和灾区,开展妇幼卫生宣传教育;推行新法接生、新法育儿,指导妇幼保健、托儿所的保健业务和女工劳动保护;开展妇幼卫生工作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广。1964年,改组成立“安徽省妇幼保健所”,隶属省卫生厅。第一任所长乔璐,工作人员34人,所内设计划生育和妇幼卫生两科。1969年,该所撤销,人员大多下放农村或改行。1974年恢复,改名安徽省妇幼保健站.1976年保健站与卫生厅妇幼处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985年,省妇幼保健站有工作人员15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3人,行政管理人员2人。 二、省辖市妇幼保健站(所)、儿童保健所 1951年5月,合肥市在市区和郊区建立4所妇幼保健站,为安徽第一批妇幼保健站是月至8月,安庆市相继建立4个区级妇幼保健站。是年内,又创办安庆市卫生事务所妇幼保健站,蚌埠市东、中、西区3个妇幼保健站,淮南市和芜湖市妇幼保健站。是年,全省计有10个城市区以上妇幼保健站。1953年,国家卫生部拔款5.5万元,在合肥市筹建安徽省第一个儿童保健所,翌年4月1日接收病人。1957年1月,芜湖市成立儿童保健所,与市妇幼保健院合署办公。1958年,马鞍山、铜陵两市各建1所妇幼保健站。60年代前期上述妇幼保健站及儿童保健所添置新设备,医疗条件有所改善。合肥市儿童保健所卫生技术人员增至59人,成为市儿童保健工作指导中心。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妇幼保健站与儿童保健所正常业务秩序受到干扰,至60年代末,上述两站、所大部分被撤销1976年,合肥市建立“市妇幼保健所”。之后,蚌埠市创建市妇幼保健站,恢复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芜湖市恢复市妇幼保健站。80年代初,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均有不同程度发展。据1985年末统计,省辖8市均建立妇幼保健所(站),有床位30张,人员21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73人,市区级妇幼保健站24个,人员15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50人。 三、地区妇幼保健所(站) 1951年1月起,陆续建立宿县、阜阳、六安、滁县、安庆、徽州、芜湖7个专区妇幼保健所(站)。1954年,芜湖、徽州两专署妇幼保健所合并为芜湖专署妇幼保健所,在原徽州专区妇幼保健所址新建屯溪市妇幼保健所。1956年1月,滁县、宿县两专署妇幼保健所合并,改建为蚌埠专区妇幼保健所。1961年,原行政区划恢复,屯溪市妇幼保健所改为徽州地区妇幼保健所;翌年4月,蚌埠专区妇幼保健所析为滁县、宿县地区妇幼保健所,分别迁滁县、宿县。1969年,地区妇幼保健所全部撤销。至1973年,相继恢复芜湖、徽州、滁县、宿县、阜阳、安庆、六安7个地区妇幼保健所(站)。池州地区在血防防疫所内设有妇幼保健组,1980年撤销,人员并入安庆地区妇幼保健所。1982年,芜湖地区妇幼保健所改为宣城地区妇幼保健所,所址仍在芜湖市。1985年底,全省有地区妇幼保健所8个,人员17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1人,床位24张。 四、县级妇幼保健站(所) 1950年6月7日,休宁县妇幼保健站成立,工作人员4名,此为安徽省第一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1951年底,有42个县建立妇幼保健站。1953年各县均建立妇幼保健站“文化大革命”中,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被撤销或合并,绝大部分人员下放农村或改行。197年后,全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逐步恢复。1985年底,全省有县级妇幼保健站(所)74个,其中县妇幼保健站(所)67个,职工130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07人;县级市妇幼保健站7个,职工11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6人。全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共有床位243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