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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药材生产

第一节 中药饮片加工厂



安徽地处华东腹地,江淮横贯,平原广阔,自然条件适宜中药材的生长和繁殖,是全国中药材蕴藏量较大的省份之一。安徽人民采集、种植、加工、运销药材已有数千年的历史据有关资料记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亳县人民已种植芍药,开始曾作为互赠的礼品。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铜陵志》记载:“西晋(283~363)道家葛洪,徙铜陵县邑东二十五里之顺安山种杏,在花堰泉炼丹时,曾栽种牡丹,后留下长山石窦中的牡丹一枝高尺余,花开二、三枝,素艳经鹿”。《神农本草经》将今安徽岳西、金寨、霍山、潜山等县产茯苓列为上品安徽三菊——贡菊、亳菊、滁菊驰名中外。
安徽地道药材不仅历史悠久,而且产量可观。白芍在抗日战争前年产量达18000市担,内销豫、闽、粤、汉口、西安、天津、上海及东北各省市,外销香港、越南、菲岛等国家和地区。建国前每年由沪一地出口约1000市担左右,1950年出口400担。皖南最好的丹皮,全数销往上海、天津、部分转口销香港。菊花以杭州、亳县为主要集散市场,销路极广,内销全国各地,建国前,每年有出口,走俏香港及东南亚各国。茯苓内销以华东、汉口、西安、广州为主,历年有出口,抗日战争前南洋药商曾亲自赴产地收购。(见表1—2—1)

建国初,中药材生产以巩固传统地道药材为重点,1955年,安徽省药材公司成立后在安排生产计划时,要求各地根据本地自然条件和种植习惯,抓住重点品种发展生产。如阜阳、宿县专区主要发展白芍、亳菊、紫菀、白芷、红花、板蓝根、白扁豆;滁县专区主要发展滁县菊花;六安、安庆专区主要发展茯苓;铜陵、芜湖市主要发展丹皮;徽州专区主要发展贡菊花、白术、山茱萸等。
1958年10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发展中药材生产问题的指示》,提出了“就地生产,就地供应”的指导方针。由于缺乏调查研究和技术指导,在贯彻这一方针时,出现了一哄而起,大面积引种试种的局面。各级药材公司在此期间兴办了一批药材培植场,仅滁县地区各县兴办国营药材培植场7个,集体药材培植场63个。1962年,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和生产品种作了调整。但由于信息不灵和价格刺激等影响,1964年以后,生产品种又出现不平衡,一些价格高,奖励物资多的品种,群众盲目发展,导致生产计划失控。如白芍、丹皮、菊花、红花等品种,产大于销库存积压过大。滁县地区1962年种植滁菊花仅315亩,由于价格高,奖励增多,1964年增加到540亩,1965年猛增至14000亩,收购量达800吨,造成产大于销,库存过大。肥东县因盲目种植,库存积压过多,造成部分菊花霉变报损,直至当众焚毁霉变的菊花后,才制止了盲目发展势头。与此同时,一些价格低,奖售物资少或没有奖售的品种,如半夏、桔梗、明党、射干、紫丹参等,群众既不愿种植,也不愿采集,一度造成市场市场供应紧缺或脱销。到1965年,全省药材生产面积压缩到2万余亩,安排生产的品种只有二十几个。在中药材生产盲目大上时兴办的药材培植场,有不少因为有些问题无法解决,自动下马或解散。
为了改变中药材生产大起大落、畸形发展的状态,省商业、林业等部门,在联合下达1968年中药材生产计划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生产过剩,供过于求的白芍、菊花、生地、红花、白芷、紫苑、玄参、白扁豆、白芥子、罗卜子、故子、二丑、南星等品种,要严格控制,不得超过计划生产。1972年起,各地把中药材生产纳入农业生产计划,把木本药材生产纳入绿化造林计划,同时,取消了一些品种的奖售物资,合理调整收购价格,从而使白芍、菊花、丹皮、红花等品种的生产得到了有效控制。经过几年的调整,到1974年,全省白芍种植面积由1970年的15993亩,缩减到1000亩;丹皮种植面积由1970年的4037亩,压减到2500亩;红花种植面积由1970年的10025亩缩减到5121亩;全省药材生产过剩、供过于求的状况开始扭转。
1979年,安徽省医药管理局成立后,中药材生产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各地在抓中药材生产时,坚决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根据“因地制宜、适当集中”和“以需定产、择优安排”的原则,认真总结二十多年来中药材生产的经验,恢复地道品种生产恢复传统规格质量,恢复老产区,发展质量好、单产高、成本低的中药材生产产区。大幅度缩减逾量品种的生产计划,有的品种面积压缩到保苗停产,以减少库存。1980年2月,省医药局下文调整了当年茯苓、冬花、白芍、玄参、滁菊花等八种药材生产计划。其中,茯苓由3920亩减少到750亩;白芍由1000亩减少到120亩;冬花由1000亩减少到200亩;滁菊花由1500亩减少到1000亩,八种药材共减少6950亩,同时增加紧缺品种的生产收购。如杜仲、厚朴、山茱萸、黄柏、酸枣仁、皖贝母、银花、天麻、枝子、宣木瓜、元胡、蔓荆子等品种其中,杜仲由65亩增加到2920亩;厚朴由31亩增加到770亩;山茱萸由49亩增加到7690亩;黄柏由30亩增加到5450亩,四个品种共增加16655亩。经过几年调整,全省药材生产面积和品种结构,没有再出现较大的起伏,主要品种产销趋于平衡。从1984年开始,省医药管理局只下达指导性计划或提供信息,作为各地安排药材生产时的参考(见表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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