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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纂始末

编纂始末


《安徽省志·民族宗教志》的编纂工作大体经历了以下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5年到1987年,主要是资料征集、整理工作。1985年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现省宗教事务局)根据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要求和部署,开始着手准备《安徽省志·民族宗教志》的编纂工作,成立了《安徽省志·民族宗教志》编纂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参加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举办的修志工作培训班。省民委、宗教事务处下发了《关于征集〈安徽省志·民族宗教志〉资料的通知》,规定了征集资料的具体范围和内容,要求各地、市、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和爱国宗教团体及时组织撰写、上报。1986年,吴海波在做了不少工作以后,因工作变动,民族篇由王俊贵撰写,宗教篇仍由吴德良撰写。之后,在省图书馆查阅旧志关于少数民族、宗教寺观和仙释的资料,在省档案馆查阅建国以来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重要档案,在机关档案室查阅工作档案,赴北京民族文化宫、国家民委及全国性宗教团体了解有关情况,到各地、市、县走访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知情人士,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先后收集资料约1800万字。
第二阶段,从1987年到1989年,经与省地方志办公室省志处多次研究,拟定了《安徽省志·民族宗教志》篇目,1987年开始撰写初稿,于1988年完成《安徽省志·民族宗教志》初稿。初稿完成后,向全省民族宗教界人士、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干部以及有关专家、学者广泛征求意见,对初稿进行了修改。1993年10月20日和1994年1月25日,分别召开了民族篇和宗教篇评稿会,有关方面负责人以及民族宗教界人士、专家学者共63人参加会议。会议对《安徽省志·民族宗教志》初稿作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补充意见。根据这些意见,在省地方志办公室指导下,拟订了修改方案,于1996年12月完成了修改稿。经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领导审查后,于1997年2月报送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安徽省志·民族宗教志》编纂工作前后历时12年。在这项工作进行之中,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政府宗教事务局始终予以高度重视。1985年,成立了《安徽省志·民族宗教志》编纂工作领导小组,由当时的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省宗教事务处副处长刘希全任组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沙启湛为副组长,穆宝庆、李天民为成员。1990年刘希全离休以后,《安徽省志·民族宗教志》编纂领导小组更名为编纂委员会,省民委副主任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李继学为主任,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李天民、沙启湛为副主任,穆宝庆、达元、张森渠、游国海为委员,穆宝庆兼办公室主任。1994年,又调整了编纂委员会,省民委主任、省宗教局局长李继学为主任,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沙启湛、闪文章、张森渠为副主任,穆宝庆、郭永海、程明波、王玲、高时习为委员,穆宝庆兼办公室主任。穆宝庆离休后,由郭永海接任办公室主任。1996年,再次调整了编委会,李继学仍为主任,沙启湛、张森渠、马美红(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王玲为副主任,汪义祥、白和平、郭永海、程明波、袁家耀为成员,汪义祥兼办公室主任。
在编写《安徽省志·民族宗教志》过程中,承蒙一些老领导和有关人士如李毓秀、龚伟、闪文章、萧伯歧、周世昕、孙以陵、张以群、吴和新、沈庭耀等提供了很多资料,给予了很大的帮助。一些民族宗教界人士也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尤其是天主教80高龄的张凤藻主教、杨堤神甫、潘钧祥牧师,除了帮助查找天主教、基督教历史资料外,还对宗教篇评议稿进行认真细致的校核、修改。朱少堂牧师还代表安徽省基督教“两会”书刊部捐赠一万元人民币,支持编纂工作。各地、市、县民族宗教部门也提供了许多资料和图片。在编纂《安徽省志·民族宗教志》过程中,得到了省地方志办公室领导和省志处有关人员的支持与指导,并花费大量精力帮助改稿,在此一并表示衷心地感谢!
《安徽省志·民族宗教志》办公室
199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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