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伯彦(1071~1144),祁门县城北人。少颖异,嗜诗书,文学有声。邑建英才馆,聘为师,其二甥秦桧、秦迪皆从之学。 宋崇宁二年(1103年)登进士第,授成安主簿(今属河北省),以功升宣教郎至中奉大夫。宣和二年(1120年),徽宗召对,除开府司仪曹事,迁军器将作少监,提升虞部郎中。靖康初(1126年),钦宗召见,献《河北边防十策》,切合帝意,不久授直龙图阁,知相州(治所在今河北临漳县境)。同年十月,金兵破真定(今河北正定)。十一月,康王赵构奉使赴金军,至磁州(今河北磁县),金兵数百至城下索要康王,汪伯彦遣兵二千迎康王还相州。自此,深得康王信任。闰十一月,康王奉檄开河北兵马大元帅府,以汪伯彦为副,并依其意,引兵渡河,由大名经郓州(治所在今山东郓城县东)、济州(治所今山东荏平西南),抵南京(今河南省商丘县南)。其所部皆乌合之众,形势屡危,赖汪伯彦调护以免,奏升汪伯彦为集英殿修撰。靖康二年金兵掳徽、钦二宗北去,主张邦昌为楚帝。康王秉承帝意,授汪伯彦为显谟阁待制,升元帅,不久进显谟阁直学士。 同年五月,康王即位于南京,是为高宗,提升汪伯彦为同知枢密院事,六月知枢密院事。建炎二年(1128年)十二月拜右仆射。其时,汪伯彦主和,反对抗金,促请高宗南迁扬州。翌年二月,金兵陷扬州,汪伯彦被黜,居永州(今湖南零陵)。绍兴元年(1131年)复职,任池州知州、江东安抚使。四年复被革职,九年春以观文殿学士知宣州。后以献《中兴日历》授检校少傅、保信军节度使。十一年,赐开府仪同三司,赠太师,退职。绍兴十四年(1144年)卒于家,终年73岁。著有《中兴日历》5卷、《春秋大义》10卷,表章、奏义、杂文数10卷,又集三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春秋左氏传)本末为30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