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民国初期,区内劳动管理由各县政府民政科承办,后改由社会科管理。1951年,专、县开始设置劳动局,专管劳动事务。1988年8月,地区劳动局内设政秘、计划管理、劳动就业、工资福利、劳动安全监察、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6科以及安全生产办公室、矿山安全监察室、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等。局直属单位有地区劳动服务公司、地区社会劳动事业保险管理所、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清代安庆府内设吏部,管理官吏的任免、铨叙、考绩、升降。民国33年(1944年)各县始设人事室,负责官员的培训、奖惩、政绩考校、机构整饬、工资管理、编制调控等。1949年10月,专署民政科内设人事股,1953年1月成立专署人事科,1962年更名人事监察科,1963年12月成立专署人事局。1968年,地区革委会政工组设干部小组,1974年3月成立地区革委会人事局,1979年12月改名行署人事局。1985年5月,人事局与编制办公室合署办公,内设军转安置办公室、工资福利科、行政监察科、干部科、人才交流中心等。1988年,地区与各县人事部门干部共13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