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清光绪二年(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列安庆为外轮停泊港口。从此,西方列强侵入安庆,并以种种特权进行非法的和不平等的鸦片、商品贸易。同时,英、美、法及西班牙、墨西哥等国先后派遣传教士来安庆境内开设教堂,收徒传教,从事文化侵略活动。光绪二十八年,《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则定安庆为对外商埠,安庆口岸完全打开,外国人不断涌入。当时虽有涉外活动,但地方政府多处于屈从地位。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国家的主权才得到完全的独立。
1949年12月,安庆专区开始正常的外事往来。50年代,外事、侨务工作由专署办公室或交际处负责。“文化大革命”初期,地革会办事组主管外事,侨务工作则由办事组和公安局共管,后又交人保组分管。1974年10月,成立地革会办事组外事小组,次年7月改称外事处。1979年5月1日,设立外事办公室。1984年7月,行署外事、侨务办公室定为局级建制,并成立党组,至1988年8月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