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信访工作
一、机构沿革
1950年,对于人民来信,地委办公室采取登记、阅办,谁收谁处理的办法解决。1953年,地委办公室、专署办公室、纪委、监察处、检察署等单位各抽1人,成立人民来信联合办公室,主管信访工作。1954年春,联合办公室自行解散。1959年9月,地委办公室设人民来信科。1961年11月,信访工作独立,设地委人民来信办公室,工作人员为7人。1962年9月,撤销地委人民来信办公室,到1965年5月,信访工作才由地委办公室接管。
1968年8月,地区革命委员会办事组设信访小组。1976年改设地委、地革会信访科,隶属于地委办公室。1979年9月,地委设立信访办公室,亦设信访科。1983年4月,地委、行署发文,联合设立中共安庆地委、安庆地区行政公署信访办公室(简称地委、行署信访办),两办合并,工作人员为12人。1984年2月,确定该办为地直局级机构,并设来信、来访、政秘3科,至1988年8月未变。
二、信访受理
建国初,人民来信数量较少。1951至1954年,地委共收信函3444件次,年均为861件次。来信主要内容为检举地、富、反、坏分子的罪行,以及反映干部政治历史、违反政策、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强迫命令等问题。另有一些个人成份的申诉和要求学习与工作问题。1956年1至9月,地直11个部、委接待上访38人,占信访总数的9.13%。
60年代初,信访量有所增加。1960年,全区收信访22387件次,其中来信13760件,来访8627人次。主要反映农村生活困难、干部多吃多占与平调、浮夸造成的灾难等内容。1963至1965年,国民经济经过调整,要求就业,要求解决肥料、种子、农用木材及山林纠纷的信访较多。1963年1至9月,全区受理信访达25000余件。
1966至1971年,全区处于动乱之中,信访工作受到冲击,但仍有不少揭发本单位“当权派”和派性斗争的信访。1972至1976年,全区受理信访125896件次,其中信件77414封,来访48482人次,地革会直接受理13218件次;年均信访全区为25179.2件,地革会为2643.6件。主要内容是要求升工资、解决临时工转正及反映“一打三反”、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批林批孔”运动中的问题。
1977至1988年,全区受理来信267596件、来访112581人次,地委、行署受理来信40320件,来访8767人次。其中1978年受理信访量最多,相当于1972至1976年的总和。此时,地区党政领导已把信访查处当成一项重要工作,并决定每月逢10日为地委、地革会负责人接待上访群众的“接待日”。到年底,共接待7次255人,为107人解决了所上访的问题,并查处了116人。1979年再次出现信访高峰,年信访量为1972至1976年年均量的3.35倍,其主要内容为在“文化大革命”、反右派等历次政治运动中有关冤、假、错案的申诉。这一年,地委专为信访工作发出1个文件、2个通知,并召开过5次常委会议、1次县委书记和地县信访负责人会议。同时,大力充实信访队伍,配备人员。当时,全区专职信访干部由1978年的32人增加到56人;地委信访干部由6人增加到10人。1981年后,信访数量趋于正常状态,主要有要求落实私房政策,统战政策,以及下放职工、居民要求复工、回城等内容。1988年全区信访为10007件次,其中地委、行署共受理1444件次。
三、查处报结
建国初期,信访问题由受理单位查处。1961年信访机构独立,开始建立重要信访案件向上级机关报告查处结果的制度。1964年,地委共查处信访问题104件,向省委报结43件,占查处数的41.3%,并将1963年处理的112件结论全部报结完毕。
“文革”期间,超过交办时间3个月以上的信访积案较多。1971至1976年6月,全区共有向省、地报结的积案167件,实际报结只有117件,占70%。
1978年,信访案件开始大幅度上升。省、地委报结266件,为1964年的2.17倍。1979年省党政机关要地区上报结案为573件,地委要各县报结的信访案为147件。同年9月,地委从合肥共接收赴省、赴京上访人员44人;各县来地区上访必须查处反馈的230人。1979年5月,地委发文明确强调信访工作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并于同年9月从地直机关抽调32名干部,分4个检查组赴各县督促办理。当时,各县共组织335名干部,专门查处信访案件,实行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间、包质量的“三定一包”的办法,当年报结了527件信访案件,占指定报结总数的91.8%。
1980年,地区向省报结信访案共51件,各县向地区报结44件,全区结案率为57%。到1982年,全区只有信访积案32件(含各县17件)。1984年机构改革,地、县各级领导班子更替,“文革”前的老案申诉有所回升。地区共向中央报结4件信访案,向省委报结115件;各县向地区报结共89件。同年2月,成立地区信访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讨论信访案件、研究解决信访疑难问题的制度。地委还发出文件,要求健全县、区、乡、村4级信访网络,分级负责,专案包干。1986年8月,恢复地委落实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与地委、行署信访办合署办公,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当年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开会4次,解决受株连户口“农转非”6户14人和疑难案2件。
1987年,信访报结任务恢复正常,全区有中央、省、地3级交办的信访案119件,比1984年下降42.79%。1984至1987年,地、县两级连年完成全部报结任务,达到年终无积案的要求。1988年,省、地交办的报结任务为52件,全区共办理报结信访案42件,结案率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