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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安

第三节 打击刑事犯罪

一、侦查破案
1949年,旧社会遗留下的惯盗、流氓、赌棍、地痞及散兵游勇活动猖獗,共暗杀区、乡干部与群众积极分子16名,并对国营公司、供销合作社、粮油仓库等经济部门进行肆意盗窃和抢劫。专、县公安局确定治安科(股)负责刑事侦查破案工作,及时打击这类刑事犯罪活动。
1953年,全区经济部门共发生盗窃案164起,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旧币)。1954年5月,洪灾期间,抢劫犯罪抬头。专、县公安局结合剿匪、反霸、“镇反”运动,逮捕惩处了一批刑事犯罪分子。
1955至1956年,全区集中搜捕惯盗惯窃分子,两年共逮捕刑事犯罪分子4682名。1960年,又破获凶杀、抢劫、纵火、毒害案74起,抓获流窜犯罪分子498人。1963年3月上旬,公安处与宿松县公安局在华阳河农场群众的协助下,破获一个盗窃集团,7名成员全部落网,缴获赃物241件,价值1348元。
“文革”期间,刑事犯罪分子乘机进行破坏,社会治安一片混乱。1974年3月,公安干警在极其困难的环境下,破获了怀宁县高河“五·七”农场陈家英被杀案;4月又侦破了潜山县古井公社孙喜平被杀案。1977年7月,全区统一行动清查流窜犯,整顿社会治安。1979年,地区公安局拟定《全区公安工作以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为重点的工作规划》,广大干警忘我工作,年破案率比1978年提高8.6%。建国后,全区刑事案件发案数的最高值在1980年。公安处为此专设刑侦大队,全力进行侦查打击。1983年8月,按中央部署,全区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经过3年努力,改变了社会治安非正常局面。1985年,除太湖、岳西外,有8个县建立了刑事侦察技术点,全年破案率为77.9%,重大刑事破案率达90.5%。1987年,全区破重大刑事案213起,破案率为89.5%。
二、专项斗争
1957年10月,全区抽出89名公安干警首次组织集中性打击的侦破战役,共破刑案55起,逮捕罪犯77名,追回赃物赃款计4188.8元。1958年春秋两季,集中500名干警,先后组织5次侦破战役,破刑案836起,逮捕罪犯726人,获赃物计42480元。1960年春,各县共抽1832名干警,民兵7万多人,清查了大别山、九华山和58个水上港口,查出反革命和坏分子5713名,缴获长短枪82支,子弹272发,手榴弹10枚。6月份又捕获流窜犯198人。1961年,破刑案626起。1963年,以安庆市为重点,开展堵截流窜犯的统一行动,刑事拘留1104人,其中逮捕294人。1975年,在“五·一”、“十·一”两次统一行动中,全区清查车站、码头、山洞、寺庙、山林、边界重点地区和要害部位17863处。破各类案19起,捕获罪犯48名,拘留17名,缴枪19支,子弹558发,凶器129件。1979年12月2日,召开了全区打击刑事犯罪为重点的侦破战役总结评比大会,表彰了14个先进单位,嘉奖123个先进个人。
1982年1、4、9月,按照华东沿江区联防会议和省公安厅的部署,开展了3次集中打击流窜犯的统一行动,共查获流窜犯与流窜嫌疑分子689人,破刑案774起,缴获赃款39880元。
1983年8月26日至1986年底,全面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第一次出动党政干部和基干民兵24267人次,第二次出动15165人次,并重点清查了1879个地区和单位。从1986年4月下旬到7月15日,全区又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第三次战役,破刑案、查团伙、缴获赃物,保证了社会治安。经过3个战役11次硬仗,打击处理了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其中依法逮捕6538名,劳动教养371名;查获犯罪团伙406个,瓦解成员1945名;缴赃款赃物计143.7万元。
1986年国庆期间,全区统一行动集中打击流窜犯罪活动。共破各类刑案66起,其中重大刑案5起,积案6起,协助外地破刑案7起。摧毁盗窃团伙3个,瓦解成员16名,缴获赃物2万余元。1987年4至7月,全区开展“反盗窃、抓流氓、端赌窝、刹迷信”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斗争,共侦破刑案552起,挖出犯罪团伙37个,成员145人。斗争中逮捕350人,劳教43人,少年管教6人,收容审查513人,治安处罚3137人。
附:案例
1.协侦“穷江行”大盗窃集团1955年,一伙外流、惯盗人员纠合成群,在长江下游组织“穷江行”,肆意进行抢劫活动。他们惯以船只栖身,甲地作案,乙地销赃,危害极大。同年5月,“穷江行”流窜到南京作案,南京市公安局通电各地要求协同作战。安庆专署公安处即与所属安庆市、望江、宿松等县公安局联合开展侦查,转战数千里,历时数月,破获了“穷江行”这一盗窃集团。
2.侦破特大投毒案1960年3月7日,铜陵县郊新建大队第一小队食堂内,大锅稀饭中被人投入“六六六”药粉,使169名社员食用中毒。专署公安处会同铜陵县公安局,一方面运用技术化验,鉴定药剂;一方面发动群众,深入摸底排队,很快就破获此案。原来,犯罪分子裴某原是食堂炊事员,因有小偷小摸行为而被撤换后怀恨在心,遂进行投毒报复。
3.破孙喜平被杀案1974年4月20日,潜山县古井公社红旗大队青年生产队孙喜平被人残杀,面容大幅度毁坏,尸体暴露荒野。潜山县公安局侦察员及时赶赴现场,与区、社、队有关负责人组成16人的专案组,地区公安局领导亦到发案地点,共同研究侦破方案。在调查研究基础上,侦察人员奋战10天,取得罪证,终于抓住了凶犯孙金保,破获此案。
4.破获盗牛团伙1981年4至9月,东至、贵池两县农村耕牛被盗突出,作案分子多用木船运牛到外地销赃。9月4日,大渡口杨套大队发现4头耕牛被盗,东至县公安局侦察员立即勘验现场,根据线索分头追击。3天后,在枞阳县白石公社杨柳大队发现一头被盗的耕牛,于是顺藤摸瓜,抓获销赃犯张某。通过审讯,一举破获东至耕牛被盗案4起、望江2起、彭泽3起、贵池4起,共追回耕牛37头;21名盗牛团伙成员,于当年11月9日全部逮捕归案。
5.破黄金大盗案1981年7月8日晨,岳西县国营长宁厂发现六○三车间镀金组存放黄金的铁柜被撬,柜内6块重657克,价值15000余元的黄金失窃。省公安厅、地区公安处与县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通过分析与内查外调,转战3省1市,于同年11月26日破获了这起内外勾结、盗窃走私案件,6名犯罪分子全部落入法网。
6.破“江洋大盗”案1983年9月,望江县公安局在地区公安处与友邻单位协助下,破获一起“江洋大盗”案。首犯唐如伦(浑名唐司令),自1964年起即流窜到望江、东至等地进行小偷小摸,1978年始雇船只,结伙盗窃。他前后纠集130余人,形成一个庞大的水上盗窃集团,出没于沿江4省6市16个县作案。地区刑侦人员依据群众提供的线索,三下鄱阳湖,行程3500里,搜集证据,追捕罪犯,终于将要犯唐如伦等26名人犯抓获归案。
7.破拐卖妇女案1987年元月,东至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拐卖妇女案。该县大渡口区杨桥乡大同村江某伙同四川省傅某等4人,以“安徽经济条件好,去了可以吃国家粮”为诱饵,将四川开县4名未婚女青年拐骗到安庆,由怀宁县红星乡安宁村何某与巨网乡镇江村徐某带到东至,以每人2700元卖给马坑乡周村、源口两村4名青年为妻,共得赃款11902元。案发后,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其余各犯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1年。
8、处理族姓纠纷案1988年3月11日,望江县码头乡杨树村虞屋、王屋村民,因屋基、坟山而发生纠纷。虞姓53人手持齐眉棒、臂缠白毛巾,前往王屋打架,王屋也出动10多人进行斗殴。结果,虞屋被打伤4人,王屋伤7人,其中重伤7人,重伤致死1人。乡村干部和派出所、县公安局干警及时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依法刑事拘留为首分子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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