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体制
建国前,安庆地区无计划管理机构,靠价值规律、供求关系自发调节经济运行。建国后,生产资料实现公有制,并向社会化大生产发展,国民经济遂纳入计划管理轨道。
1955年12月,专署及各县相继成立计划委员会,根据国家统一计划,实行分级管理,行使计划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职能。
计划管理在1978年以前实行的是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曾起过重要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需要,改革了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体制,实行指令性计划与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三结合的管理形式,并逐步减少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