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西汉“皖有铁官”,负责铁和其他金属的经营管理。清同治五年(1866年),安庆设立火药局,负责火药管理。
从1950年开始,国家对钢材、木材、水泥、杂铜、煤炭、机床、纯碱、麻袋等8种物资实行大区之间平衡调拨,区内由商业部门管理经营。1953年,国家对重要生产资料实行计划分配制度,并将物资分为3种类型管理,即国家统一分配物资(简称统配物资)、中央主管部门分配物资(简称部管物资)和地方管理物资(简称三类物资)。当时区内确定统配部管物资227种(统配112、部管115),并取缔油、铁私营。
1955年,专署计委负责对全区物资进行管理。1957年统配、部管物资增加到513种(统配211、部管302),都由计委分配。1958年11月,专署物资供应局成立,负责物资平衡和部分物资供应工作。
1962年国家实行物资“集中统一,全面管理”的方针。9月,安庆专署物资局作为单设机构正式成立,行使全区物资集中统一和经营管理的职能。1963年,专署物资局下设物资综合公司、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并接管木材分公司及下属经营机构。与此同时,12个县的物资局、物资综合公司、生产资料服务部也先后成立。
“文化大革命”期间,物资管理工作遭受破坏,1972年才逐步恢复。
1985年经济体制实行改革,国家将统配、部管物资由516种减少到23种。区内打破了部门分割和区域封锁,物资流通趋于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