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民国16年(1927年)安庆市政厅设立公用局及工务局,同年12月两局合并,统称工务局,局长邵逸周。民国18年,市政厅被裁撤,改称安庆市政筹备处,保留工务局,下设工程队。民国21年,安徽省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安庆专区)分设四科,第四科分管教育与建设,所属各县亦相应成立此科。
1950年2月,安庆专区设有专署建设科。1958年8月改设专署基本建设局。1976年地区基本建设局与地区建筑公司合为一个机构,具体分管城乡建设、建筑、建材和环境保护工作。1983年,行署基建局更名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管理范围未变。1987年行署成立土地管理局,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但内部增设了土地管理科。
全区所辖10县的城乡建设管理机构大体相同,先后于1978年成立基本建设局,后改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88年,各县土地管理机构相继成立,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为一套机构。
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直属单位有:安庆地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安庆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安庆地区建筑设计院。此外还有基本建设劳动服务公司,地区商品房开发公司,建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