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安徽自古以来自然灾害频繁,旱、涝、风、霜、雪、雹等灾害性天气交替出现,其中以旱、涝二大灾害出现最多。干旱涉及范围广,影响大,灾情重。15世纪以来,平均每世纪有8~9个大旱年。干旱严重的年份往往“赤地千里”,甚至“淮流绵亘数百里皆涸”,“杯水数十钱,颗粒无收,人相食”,其惨状可想而知。涝灾多发生在某一区域,俗有“旱一片、涝一线”的说法。涝灾造成的原因有多种,一是暴雨成灾,二为久雨渍涝,三是外洪泛溢。洪涝灾害的发生与降雨强度、雨期长短直接相关,地区差异较大。沿江、沿淮历来为水涝多发区;大别山区及皖南山区多暴雨引发山洪,导致涝灾。平均每世纪有11~12个大水年。
雪、霜、寒、冻、风、雹、龙卷等灾,历史记载不多,也较零星。据史书记载,严寒多与大雪俱来。史书上有“大雪深数尺,竹木多冻死,河冰坚合”的记载。霜和冰雹二种灾害性天气出现的季节不同,地域分布差异也极大。晚霜冻的危害要超过初霜。冰雹局地性很强。多发生于春夏之交和盛夏,常与大风相伴。1669年(清康熙八年),灵壁北境雹深尺许,其灾害可想而知。龙卷风摧毁力极强,影响范围一般2~3公里,短的仅几十米,长的可达数百公里。风过之处,墙倒屋塌,人畜伤亡,损失惨重。
本篇1948年前未注明出处的气象灾害,均来自1978年1月,由上海、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省(市)气象局、中央气象局研究所编的“华东地区近五百年气候历史资料”一书。注明出处的用〔〕表示,附本篇后。1949年后的,根据全省各气象台站实测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