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保险
民国26年(1937年)以前,先后有中央信托局保险部、中国保险公司、先施保寿公司在怀宁县城(安庆)设立代理机构,办理大型商店资产和银行抵押放款入栈物资的火险及货物运输险。
抗日战争胜利后,民安保险公司南京分公司在安庆广裕隆商行设立特约代理处,独揽区内保险市场,直到解放前夕,才告停业。
195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安庆专区中心支公司成立,负责领导全区保险业务。当时开办的险种有:财产自愿险、货物运输险、财产强制险、运输工具强制险、旅客意外伤害强制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牲畜险以及农作物收获险8种。
1959年保险机构撤销,1982年5月地区保险公司又恢复建制,并隶属于人民银行安庆地区中心支行。1984年公司成为独立机构,行使经营权。这一时期开办的险种有:企业财产险、机动车辆险、货物运输险、船舶险、家庭财产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养老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承运货物责任险以及养殖业险等10种。1986至1988年保险种类又增加5个险种。
据统计,自1982年起到1985年,累收各种保险费783.14万元,实现利润299.88万元。4年中全区计发生赔案3588起,赔款325.99万元,其中重大赔案有下列几起:
1983年4月,东至县供销社货车行驶至本县途中与客车碰撞,造成3人死亡,32人受伤的恶性事故。经东至县人民法院判决,上报省公司备案,赔付经济损失1.52万元。
1983年7月,贵池县纸厂草料场被洪水淹没,草料腐烂变质。经现场查勘定损,上报省公司核批,赔付7.14万元。
1984年12月23日夜,枞阳县汤沟镇百货分销处着火,烧毁大部分货物及房屋,经现场查勘定损,报省公司批准,赔付损失12.2万元。
1985年10月,桐城县航运公司拖轮,运黄沙至江苏省常熟市,返航到市郊朝阳桥时,不慎碰桥,致使桥墩断裂,桥面倒塌落水。经派员现场查勘定损,报省公司批准,赔付2.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