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业务管理
从50年代至70年代,安庆地区25所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都实行传统的管理方法。80年代以后,为贯彻落实《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和《医院工作制度与医务人员职责》,医院一般都成立了院委会、职代会、药事委员会、技术鉴定委员会,建立了值班、会诊、急诊、抢救以及药品管理制度,以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1981年宿松县对部分医疗单位中药质量进行大检查,发现有虫蛀、霉烂、变质不能辨认的中药和伪品贝母、天麻、阿胶、耳等。1982年贵池县对应予淘汰的药品及时作了处理,该县仅区、乡卫生院报废淘汰的药品总值就达15714元。1984年6月,宿松县抽查了县医院及14个区、乡卫生院,查出中药伪品6种,其中伪黄芪60斤、贝母2斤、杜仲5斤、党参1.5斤、阿胶30斤;在县药材公司又查出假药6种,均进行了封存或报废。1985年东至县卫生局配备专职药政管理人员1人,药品监督员3人。
到1988年,地、县卫生行政部门配兼职药品监督员34人,负责管理药品,并建立了药品的生产和使用制度,经常深入基层检查药品质量。
1978至1988年,全区25所综合医院均达到或接近中央卫生部规定的医疗工作效率的质量指标:病床使用率78~93%,诊断符合率89~95%,治愈率65~75%,无菌感染率0~2%,病死率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