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
【管理体制】
市审计局成立于1984年2月。内设办公室、工业交通审计科、财政贸易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当年送10人分批到省审计局培训班学习,同时选择重点,先后对市火柴厂、酒厂、教育局、第三中学、饲料公司、郊区十里供销社等单位进行试审。
1985年主要围绕纠正不正之风,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基本建设投资效益调查、行政事业单位定期报送审计等业务。同时开展后续审计,以检查和巩固审计成果。全年共查出违纪金额233万元。1986年增设中央企事业、基本建设2个审计科,审计工作贯彻“抓重点、打基础”的方针,以维护财经纪律为重点,开展多种专项审计,并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定期报送审计和自筹基建资金来源审计2项经常性工作。全年共查出违纪金额262万元,上交财政57万元。1987年配合“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活动开展审计,全年查出违纪金额297万元,上交财政29万元。探索开展对国营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在坚持对市直一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定期报送审计的同时,有重点地延深到二级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还对部分企业单位实行定期报送审计。11月,财贸审计科分设为商粮贸和财政金融2个审计科。
1988年,贯彻中央“整顿经济秩序,治理经济环境,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全年查出违纪金额410万元,上交财政57万元。3月,成立市审计事务所,为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审计事业单位,独立承办各项审计查证和咨询服务,面向社会实行有偿服务。当年对市迎江化工厂等8个单位进行资产、盈亏核实、帐务、财务清理等审计工作,服务收入5919元。到安庆区划调整前,市审计局共有职工38人,其中会计师5人,助理会计师、会计员、技术员12人。局长先后为陈竟生、盛文忠。区划调整后成立新的市审计局,局长盛文忠。
【经常性审计】
1985年7月起,全面开展对市一级行政事业预算单位的定期报送审计,1986年全面开展自筹基建资金的审计,1987年开展对国营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以后每年将这3项内容作为经常性审计工作安排实施。
1985年,对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等43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分期分批进行定期报送审计,查出有问题金额36万元,其中违纪金额3万元,帐目差错33万元。1986年,对全市60个一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报送审计,报审面100%。据其中33个单位统计,违纪金额5万元,帐目差错较上年下降57.23%。1987年在对一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报送审计的同时,有重点地延伸到二级单位,对市交警大队和市防疫站的罚没款进行专项审计。1988年对64个单位进行审计,报审面达100%。
1986年开始自筹基建资金审计。当年审计132个工程建设项目,发现问题有:自筹基建规模过大,不少项目资金不落实,来源不尽合理,非生产性投资比例过大,待征建筑税现象比较普遍。就此向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反映,以控制规模,调整结构。1987年加强对自筹基建资金事前审计,明确规定自筹基建资金来源和审计程序,对全市57个自筹基建项目2494万元资金来源进行审计。1988年,对8个自筹基建项目1827万元资金来源进行审计。
1987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发《关于试行对国营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当年对市生资公司经理离任进行审计。1988年,对市第三制药厂厂长任期期满和毛纺织厂、皮革厂厂长离任分别进行审计。通过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资产的清点和技改项目完成情况估价等,对责任人作出评价。在对三药厂的审计中,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了市场土霉素碱供不应求,而该厂生产线总投资163万元的技改项目却闲置浪费的问题,引起市领导和省审计局的重视,批示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同年还开展承包责任审计,对市肉厂、火柴厂承包经营进行期中审计,收缴违纪款46万元。
【专项审计】
1984年,对市火柴厂、酒厂进行经济效益审计,对第三中学、教育局进行教育经费使用及效果审计,共查出违纪金额32万元,并提出提高经济效益、加强专项经费管理的建议。
1985年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对市公路站养路费收支进行审计。从财务入手,采取顺查和逆查相结合的方法,查出有问题金额175万元,并帮助单位清理和建立收入超千万元的养路费收入帐。在开展粮食系统1984年度粮油商品超购加价和平议互转的专项审计中,发现杨桥中心粮站自1984年10月至1985年3月非法收购社会上粮票贩子及该站部分职工倒卖的粮票共130.5万公斤,通过做虚销虚购的假帐,套取国家财政补贴28.44万元。经市审计局和省粮食局建议,市粮食局对有关当事人作了处理,省粮食局就此向全省粮食部门发出通报。同年还对市农业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虚列退休离职费10万元,此外,还对市东风袜厂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1986年根据省审计局和市领导要求,对市造纸厂、金属公司、燃料公司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对查出问题作出相应处理,共收缴审计专户上交财政57万元。
1987年根据省局统一布置,对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共收缴违纪款23万元。同时,对市环保排污费、民政经费进行专项审计。在对市印染色织总厂的经济效益审计中,发现该厂因生产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经济效益下降、年终发生经营性亏损66万元,就此提出改进建议,市政府专门听取汇报,并将审计报告批转各委、办、局、公司及基层单位。同年,还对市化工站、变压器厂和文联《法制文学选刊》编辑部等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收缴违纪款3万元;对市电力附加费进行专项审计,收缴违纪款2万元;对市食品总厂、轧钢厂进行盈亏核实专项审计。
1988年,根据省局统一布置,对市保险公司、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烟草公司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收缴违纪金额6万元;对市消防灭火剂厂进行盈亏核实审计;对市公检法、工商、物价等部门的规费及罚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
【审计调查】
市审计局在进行经常性审计和专项审计的同时,注重审计调查,通过调查掌握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时发现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为各级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
1984年,对市十里供销社效益问题进行审计调查。1985年,对全市基本建设投资效益进行审计调查。同年组织全体业务干部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办法,对全市131个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调查,查出滥发奖金、实物折款500多万元,其中用公款制发服装近2万套,折款141万元。按国务院文件规定,扣回服装款100多万元,征收企业奖金税57万元,并退还部分实物。1986年,对全市蔬菜产销和经营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发展蔬菜生产、搞活经营的6点建议。还对全市中学集资情况、自筹基建项目以及市血防站经费使用效果进行审计调查,对市电化厂经济效益进行审计调查。此外专门走访15个国营工业企业,调查了解生产经营情况,为领导宏观决策服务。1987年,对部分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全市“六五计划”期间行政经费、城市建设维护费和引进西服生产线进行审计调查,针对预算外资金管理混乱、行政经费增长过快,城建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和效果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针织厂引进西服生产设备闲置等,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并提出改进意见。另外还对市纺织、机械、化工3个行业的企业自有资金情况进行审计调查。1988年,对市机械、轻工行业的企业留利资金以及名酒名烟放开和调价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审计查证】
1985年,就人民来信反映的市纺织厂“只见发衣不见支出”问题进行专案调查。经查该厂发放棉大衣1312件,折款2万余元,作出冲减当年企业管理费、列支福利基金开支的处理。同年,配合市纪委对人民来信反映的市糖业烟酒公司问题进行专案调查,查明该司1983年利润不实达10万余元,香烟霉变损失达18万元。此外,配合纺织品工业公司对纺织品站的财务帐目进行审查,查出该单位1984年度亏损不实达121万元,有问题金额18万元。1986年,对市党政机关“化大公为小公”的不正之风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重点抽查,查出违纪金额20万元。同年,对人民来信反映某化工厂厂长贪污、挪用公款问题进行调查,澄清了问题。另对反映市勘测队乱发钱物的来信进行核实,建议市建委对该单位责任人作出适当处理和组织清退。此外,还协助检察院对太平洋公司经济案件进行调查。1987年,对中外合资安开公司资产进行公证。另就人民来信反映原市郊食品站某经理私自批借公款3万元问题进行核实,并向市食品公司通报,责令追回欠款,挽回了企业的损失。还配合市税收、财务、物价“三查”工作,抽调12人对供电局、烟草公司、外经贸局3单位进行重点检查。1988年,在“治理、整顿”中配合有关部门对举报的8项大要案进行查证,其中:配合市检察院对原市益农公司经理贪污案的查证影响较大,《安庆日报》、《安徽日报》先后予以报导。对行署交通局、航运局等单位趁区划调整期间突击发放钱物及时进行查处。对反映原地区工会办事处、安庆棉科所、广播局等单位违纪问题,经查证予以澄清。对市化轻公司截留收入、乱提费用等违纪2万元,如数追缴入库。对粮油食品厂的专案审查,查证充分,受到市政府表扬。当年,按市领导统一部署,安排19人组成5个小组,分别对邮电局、烟草公司、地区公路管理局、地区机电公司、地区工业供销公司等5个单位进行“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54万元,上交财政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