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解放前及50年代初,城区蔬菜供给以农民自种自销、小商贩肩挑串街叫卖为主,少数有固定摊点经营。50年代初,年蔬菜上市量450万公斤左右。
1956年组织个体蔬菜商贩成立合作商店及合作小组,建立吴越街等4个固定菜市场。1957年全市主兼营蔬菜的约有1300人,其中合作商贩500人,农民自产自销的800人,年蔬菜上市量约700万公斤。
三年困难时期,蔬菜供应严重不足。市委决定扩大菜地面积,并于1961年成立蔬菜公司,统管国营、集体蔬菜企业,负责全市的蔬菜供应。蔬菜经营实行包购包销,取消农贸市场。1963年全市蔬菜零售网点46个,从事蔬菜经营的约700人,年蔬菜供应量1158万公斤。包购包销及后来的统购包销,平抑了菜价,但也造成农商矛盾尖锐,上市不均衡,烂菜损失较大。
1981年底,成立市蔬菜联合总公司,建立蔬菜产、供、销一体化管理体制,同时改革蔬菜购销形式,改统购包销为“大管小活”,但效果不佳。继而又实行派购合同制。
1985年下半年,对蔬菜市场全面放开,取消派购,放开价格,实行国家、集体、个体多渠道经营,多年未能解决的群众吃菜难问题得到很大改变。市场放开以后,国营蔬菜公司经营重点为“保淡、保灾、保节,平抑物价”,经营量有所下降,年蔬菜购销总量为900~1300万公斤,人均日供应水平125克左右,约占全市平均消费水平的三分之一,并呈逐渐减少的趋势。
1988年底,市蔬菜联合总公司有农、工、商基层企业单位16个,职工878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543人,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335人。全市蔬菜年上市量4750万公斤,其中国营公司经营量880万公斤,每百公斤零售混合均价25.45元。全年商业销售总值1085.35万元,其中鲜菜销售总值217.39万元,调味、副食品867.96万元;国营商业709.18万元,集体商业376.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