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建国以来,本县林业生产虽然不断发展,但由于重造轻管,忽视长远利益,几度采伐失控,使森林资源逐渐减少。1949年至1957年,林业稳步发展。1958年至1976年,毁林开荒,林业受挫,仅1958年大炼钢铁,森林采伐量就达202万立方米,相当于20年的生长量,造成县内亘古未有的森林浩劫。1977年,恢复封山育林制度。1978年后,提出“以林为主”生产方针,管好现有林,主攻丰产林,改造灌丛林,发展经济林,保护稀有林,植好四旁林。实行“封、抚、补、造”相结合的生产措施,促进林业生产发展。森林资源开始呈现增长趋势。1984年,为搞活林区经济,进行林业改革,开放木竹市场,由于管理措施执行不严,森林消耗量年达26万立方米,成倍超过年生长量,致使林业资源再一次受到严重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