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建国前,本县仅有手工业生产。民国29年(1940年)4月,县政府设平民工厂,手工生产皮纸。31年,县设立造纸、卷烟、缝纫、印刷、冶炼等5厂。33年7月,县合作社联合社设有榨油、棉织两厂及缝纫处、制伞处。37年底,全县手工业生产作坊907家,计1115人,主要从事生铁、铁锅、农具、油脂生产。
建国后,现代工业从无到有,逐步发展。1958年5月,成立县委工业化委员会,各区配备分管工业的书记。至年底全县52个手工业生产社、组、厂全部转为地方国营工厂或公社工厂。全年计划扩建厂矿名称计达9674个,绝大多数有名无实。1961年大幅度关、停、并、转,工厂由185个压缩至106个,职工由5501人减至2640人。
1966年4月,省属毛尖山水电站建成发电,工业生产能源从此有了保障。1967年,“文化大革命”波及工业系统,职工卷入运动,一时“造反派”掌管大权,武斗爆发,主管机构瘫痪,大部分工厂停工停产,产值急剧下降。
1977年后,县办工业进入稳步发展时期。1979年再度调整工业结构,改革管理方式,重用科技人才,简政放权,各企业竞争意识与活力逐年增强。调整初期,产品由过去的包产包销改为市场调节销售,部分企业一时不适应,一度产品积压,亏损严重。1983年成立县企业整顿领导小组,全面整顿县属企业。
1985年,全面推行以承包为中心的各种经济责任制,改革用工制度与分配制度,定额承包,超额加奖、计件工资、利税与工资总额挂钩等不同形式的承包体系逐渐完善,职工责任心增强,企业产品产量上升,质量提高,成本降低,利润增长,职工工资大幅度增加。年底,全县有工业企业106个。其中,工业部门办23个,职工1886人。全年工业总产值290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4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