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体育设施
民国28年(1939年),县府在城北河沿开辟一处面积为22479.6平方米的体育场(今人民广场),场内建有简易田径跑道,跳高、跳远沙池和篮球架等设施。建国后,县政府多次拨出专款整修场地,改建跑道宽为7.2米、长282米。1964年,建沙土地面篮球场1个。1968年,建宽17.5米长50米露天游泳池1个,配简易男、女更衣室各1间。1970年,建带看台灯光水泥篮球场1个。1980年,设套用射击场1处。另场内还置有单杠、爬杆等运动器械。
1973年至1985年,安昌、庆源、建西、永达、长宁等国防五厂和毛尖山水电站、县缸套厂先后建起灯光水泥篮球场7个;全县各类学校共有篮球场76个、排球场2个、小运动场4个。其中岳西中学于1978年建面积6000平方米的体育场1个,场内设200米跑道,小足球场,水泥乒乓球桌和单、双杠器械。古坊乡除乡建有水泥篮球场外,5个行政村和66个村民小组共建有篮球、乒乓球活动场地25个,排球场2个,羽毛球场1个。另菖蒲、黄尾等部分区乡也一度建有简易篮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