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至1957年第一个国民经济计划期间,国营工业初创,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一般都注意增产节约,降低原材料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企业经济效益较好。这一时期,全县工业总产值累计4233万元,年均全员劳动生产率8123元,产值利润率为2.7%。1957年与1949年相比,工业总产值由4万元增长到595万元。1958年大办工业,全县国营企业由上年17个增加到58个,职工由1156人增加到5574人。大部分企业管理混乱,生产不计成本,经营不计盈亏,产品质量低劣,当年虽完成工业总产值3144万元,但全员劳动生产率下降到5640元,部分企业出现增值增亏的现象。
1962年后,随着国民经济调整,县内工业经济逐渐进入正常轨道。全县国营工业企业在改善经营管理的同时,停办和撤并了41个亏损企业。1966年,全县国营工业企业17家,职工647人,年产值521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9438元,利润15.8万元,产值利润率为3%,产品销售税金25.1万元。其间,县粮油工业企业实现以工补商,扭亏为盈,经济效益显著,曾派代表出席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会议。“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或私营工业被取缔,部分集体和国营工业企业规模扩大,全县国营工业总产值呈上升的趋势。但企业内部正常管理制度却被斥之为“管卡压”而废弃,导致经济效益明显下降。1968年国营工业利润和产值利润率均降至1953年以来的最低点,分别为2.8万元和0.4%。
80年代,工业经济体制改革,企业经济效益提高。1984年,国营工业企业利润突破100万元,1985年,产值利润率突破6%,1986年国营工业产品销售税金突破200万元。其间,县内燃机配件厂通过更新设备,改进工艺流程,1985年实现利润52万元,扭转1982年前连年亏损的局面,1985年与1982年相比,百元产值钢消耗下降12%,百元产值占用流动资金下降45.6%,百元固定资产利税增长1.3倍。1987年,全县国营、集体工业企业380家,职工22287人,实现利润709万元,产品销售税金617万元。国营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15208元,产值利润率为3.2%。全县亏损企业43家,年亏损总额89万元。全县乡(镇)村办企业2392家,联户、个体办企业14572家,年产值41650万元,上缴国家利税907万元。
(表一)1949—1987年地方国营独立核算工业主要经济指标

(续前表)

(表二)1977—1987年集体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主要经济指标单位:万元

(表三)1987年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主要经济指标单位: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