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县内区划沿袭清制。
民国18年(1929年),全县设5个区,成立区公所。
民国22年废里甲制,实行保甲制。全县设5个区,647个保,6434个甲。
民国24年,改区公所为区署。区以下设置联保。全县设5个区,50个联保,647个保,6434个甲。
民国25年,划县境内的汤池、来榜、五河、菖莆等地(计700余平方公里,近10万人口)归新建立的岳西县。
民国28年,撤销联保,实行乡(镇)、保、甲制。全县设3个区,2个镇,24个乡。2镇:梅城镇和黄泥镇;24乡:油坝、罗汉、周庵、潘铺、新治(野寨)、痘姆、牌楼、余公(古井)、岭头、余井、马道、杜埠、槎水、逆水(逸水)、黄柏、龙山、官庄、大水、源潭、棋盘、三妙、水吼、黄龛、五庙。
民国29年,全县设1个区(区署驻地黄柏河),2个镇,24个乡。下辖279个保,3274个甲。
民国30年,实行新县制,全面整顿乡(镇)、保、甲。全县设1个区,2个镇,24个乡。下辖246个保,2946个甲。
民国32年,全县设1个区,1个镇,25个乡。下辖246个保,3022个甲。
民国33年,重新调整区划,合并部分乡镇。全县计15个乡(镇),119个保,2946个甲。民国34年,又调整为2个镇,19个乡,保、甲数未变。
民国34年全县乡(镇)、保、甲设置情况表

民国35年,全县调整为2个镇,24个乡(乡、镇名与28年同),246个保。至民国37年,全县计有26个乡、镇,240个保,2528个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