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新民主主义青年团
1949年10月,在县城成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潜山县工作委员会,设负责人(兼)1人,后改设书记(兼)1人,增设副书记1人,委员若干人。12月,首次在县党、政、军机关和区镇发展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员616人,建团支部36个。县工作委员会下设4个部(组织、宣传、军事体育、少年儿童部)1室(秘书室)。1951年,县工作委员会对其二级机构进行调整,增设城市工作部,原少年儿童部纳入城市工作部。
1953年4月2日至6日,在县城召开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潜山县首次团员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04人,列席代表8人。会议听取并通过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潜山县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制定《关于当前十项工作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潜山县首届委员会,设书记(兼)1人,副书记1人,委员若干人。
1956年6月8日至11日,在县城召开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潜山县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55人,列席代表6人。会议听取并通过《团结全县青年,在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奋勇前进》的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关于团的工作决议》。选举产生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潜山县第二届委员会,设书记(兼职后改为专职)1人,副书记1人,委员若干人。次年4月,该组织机构易名,活动照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