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全县私商879户,供销网点14个,国营商业仅有县城的百货、酒门点各1个。1951年,城关私商户发展到307家。1955年,私商减至758户,县城尚有232家;供销零售点,全县增至76个。
1956年,供销社划出40个食品零售点,国营商业随即在县城设食品门点1个,在农村设食品供应点44个。1957年,国营商业增加了自供销社移交来的工业品零售点100个;是年,供销社尚有日杂门点40个。1958年国合合并时,改造后的私商,或并入国营,或转入农村生产,几乎绝迹。是年,县城设有国营百货门点2个,干鲜果、熟食、酱菜、猪肉、生产资料、烟酒、瓷器、中药材门点各1个;乡村设有门点135个。1959年,乡村国营购销门点调整为53个,另有143个供销部由各农村人民公社管理。
1961年国合分家,合并时并入的小商贩部分被调整出国营企业。1962年,国营商业在县城有百货、糖烟酒、食品门点计3个,在农村设食品零售点21个;供销商业零售门点共211个。1963年,全县发证经营的个体摊贩15户。1964年,全县有22个合作商店、4个合作小组、4户发证小摊贩。1965年,供销零售点174个;有证个体商贩是年为47户,“文革”初全被取缔,1975年,每年只在10—12户之间。
第二次国合合并时,供销网点增为217个,同时,发展“双代店”62个。
1978年底,全县有证个体商为25户;供销系统自身网点243个,外加双代店157个;国营商业系统,县城有门点23个,乡村有食品销售点64个。1979及其以后各年,各种体制商业的零售网点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