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饮食业
40年代,县城经营饮食业者年年不足10家,早点店多以八九折优惠分发给流动小贩到城厢兜售。其时,乡村集镇很少有固定饮食业者,唯黄泥、河镇两地有常年开茶馆的。
建国初期,私营饮食业发展较快,1955年县城已增加到45家。是年冬,全县接受对私改造安排的有47户、56人组成7个合作商店(组),另有58户、62人,以饮食业为主,兼营其它小商品。1957年,县城有1个饮食合作商店,由34户、35人组成,资金5384元,分8个门点经营,统一核算;乡村集镇共有6个饮食合作小组,计7个门点,从业者42人。人民公社化后,原料供应困难,合作饮食经营陷入困境,年年有亏损单位出现。
1963年,第一家国营饮食业车站饭店开业,常日供应大饼、油条和经济便饭,生意特别兴隆。截至1978年底,人均日劳效都在10元以上。
1979年,国家统计表中始为“饮食服务”立项。是年,全县饮食经营机构国营4个,供销社6个,集体所有制17个,另有个体户15个。
80年代,国营、供销、合作店(组)的经营机构和人员,变化不很明显,个体饮食业者却逐年成倍增长。据工商行政部门统计:全县从事个体饮食业的,1981年46户、73人,1983年153户、183人,1985年376户、587人,1987年569户、907人。经营户数的城乡比例:1981年为1:1.5,1983年为1:2,1985年为1:3.5,1987年竟达1:5,一反过去城大于乡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