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旧版人民币
1949年3月,潜山全境解放,解放区的货币陆续流入县内,有“冀南”、“中州”、“华中”、“北海”等钞券。其中流通面大、数量多的是“华中币”和“北海币”,面额有壹佰圆、伍佰圆、壹仟圆、伍仟圆等。同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潜山办事处成立。次年1月1日开始发行人民币。面额分伍圆、拾圆、贰拾圆、伍拾圆、壹佰圆、贰佰圆、伍佰圆、壹仟圆、伍仟圆、壹萬圆,投放409765元,以百比一折算,收兑华中币39635000元,北海币1941500元。禁止铜元、银元在市场流通,金银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兑,不准自由买卖。从此,人民币成为唯一法定货币,统一了整个金融市场。
二、新版人民币
1955年3月,国家发行新版人民币,用一比一万的比价,收兑全部旧版人民币。同年7月6日止,全县共收兑旧版人民币624000万元,兑换收回占39.4%,业务收回占60.6%。兑出新版人民币245730元。新版人民币主币面额有壹圆、贰圆、叁圆、伍圆、拾圆;辅币面额有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1957年,又发行金属辅币,即铝质分币。1964年4月15日—5月14日,县人民银行收兑1953年版苏联代印叁圆、伍圆、拾圆面额的人民币631111元;另在只收不付阶段收回111.2万元,对未能按期兑换者,又零星收兑52549元。1969年10月,县人民银行代总行发行1960年版伍圆券和壹圆券两种,并逐步收回1953年版红色的壹圆券。1974年1月15日,发行1972年版伍角券人民币,同时对1953年版棕色壹角币和1956年版黑兰色壹圆币,采取只收不付办法更换。
1987年4月27日,国家新版的9种图案人民币在县内发行。其中最大面额为壹佰圆。
全县历年现金收支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