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始末
《安徽省志·地震志》从1983年初开始编纂。同年3月24日,省地震局成立《地震志》编写领导小组,8月30日在领导小组下设立编辑室,抽调5名同志(兼职主编1人、专职编辑1人、兼职编辑3人)正式开展工作。年底,领导小组在全省地震趋势会商会上向各地、市、县地震部门和专业地震台、局机关各部门部署了《地震志》资料征集任务。
1984年,编辑室着手拟订篇目。同年11月,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资料征集工作的作法和经验,同时以会代训,学习修志业务。12月6日,省地震局党组决定充实编纂领导小组力量,进一步加强对《地震志》编纂工作的领导。翌年2月8日,《地震志》编辑室人员也作了部分调整。
1985年5月,编辑人员在初步完成篇目拟定和资料征集任务的基础上,开始具体篇、章的撰写。省地震局确定4名同志脱产编写,并于9月底基本完成。10月至11月,主编进行总纂,于年底提交《安徽省志·地震志(讨论稿)》经编纂领导小组讨论后送省地方志办公室审阅。
1986年1月,编纂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广泛征求各地、市、县地震局和地震台、局机关各部门的意见。2月至3月,编辑人员对《讨论稿》作进一步修改和补充,并4月提交《评议稿》。同年7月,省地方志办公室和省地震局联合召开《安徽省志·地震志》稿评议会。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国家地震局及22个省、市、自治区地震部门的代表共47人,其中,有国家地震局原副局长袁维丹、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谢毓寿、地震科技情报中心主任赵文栋、甘肃省地震局高级工程师刘多械,以及省级地震部门领导干部11名,地震部门工程师25名,地方志工作者7名。会议对《评议稿》进行了认真、深入的讨论。8月至9月,编辑室根据评议会的意见,对《评议稿》再次进行修改、补充,并由局编纂领导小组和局党织讨论通过,于10月底送省地方志办公室和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查,经初审、复审和又一次修改、订正,于1987年5月终审定稿。
《安徽省志·地震志》由朱煌武、刘良宽、戴维乐、奚树枫4位同志具体执笔。在编纂过程中,省地震局各处、室和地震综合研究队、地震预报研究中心,各地、市、县地震局和地震台以及汤友标、张杰等同志提供了有关资料,国家地震局、省委办公厅、省财政厅、省档案局以及山东、江苏、湖北、河南、上海等省、市地震局为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提供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