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孕药具
安徽省避孕药具供应,始于建国初,由商业部门经销,只有阴茎套和子宫帽很少品种而且只允许在大城市和工矿区出售,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不出售。有的避孕药具使用,还有一定的限制。如使用子宫帽,需经医疗单位证明,方才售给,直到1974年1月9日,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卫生部、商业部、财政部、燃料工业部发出《关于全国实行免费供应避孕药和避孕工具的紧急联合通知》后,安徽省从1974年1月20日起,实行了免费供应直至现在。这对避孕节育产生了巨大的作用。
从此,使用避孕药具的人越来越多,避孕药具的生产和品种也大量增加。供应的有:口服避孕药Ⅰ号和Ⅱ号、短效18甲和炔雌醇片、避孕套、子宫帽、避孕栓、避孕膏注入器、外用避孕药片、上海探亲片1号和53号和一号长效避孕针、天津探亲片、避孕薄膜等15种1984年前,避孕药具由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管理,由于供应的渠道多,管理制度不严无计划盲目进药具,造成一些地方积压,一些地方短缺,浪费现象比较严重。据了解,在1981年前,淮南市大量积压避孕药18甲,而安庆市却供应不上,从淮南市调去300多箱才缓解了供求矛盾。为改变这种状况,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于1980年开始在淮南市、芜湖市进行避孕药具管理改革试点。1985年,在全省17个地、市(包括黄山市)中,批准14个地市实行避孕药具承包,承包率为82.4%,占全省总人口的67.4%。同时,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省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制定了《安徽省避孕药具实行经费包干、计价调拨暂行办法》和《安徽省避孕药具管理考评条件》下发全省各地执行。此后,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全省避孕药具管理工作作了三次检查,全省避孕药具管理机构陆续建立,并建立了发放制度,保证了避孕药具供应。
二、节育手术
安徽省施行的节育手术,有输卵管和输精管结扎、人工流产、引产、放置避孕环四项在50年代,主要是人流和结扎。当时,要由夫妇双方申请,经组织审查同意方可施行。而且,只是在机关、高等院校、厂矿和城市居民中进行,范围很小。后来,虽然将范围扩大到全省,但因费用自理,做手术的人仍然很少。据1962年统计,这一年全省施行绝育手术856例、人工流产1815例。1964年开始对城市居民和农民实行免费手术。1977年,根据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计划生育事业费开支范围的规定和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见》精神,在全省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免费,有力地推动了避孕节育。,由于安徽省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以来,注意培养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和技术建设,到1985年,各地、市县、区、乡的卫生医疗单位,不但都有做计划生育技术的组织、人员、设备,能做三项或四项手术,而且,在全省县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建立了宣传技术服务站,也能做节育手术。区、乡计划生育部门设立的技术服务室,也能独做一、二项节育手术,保证了全省节育手术的开展。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大抓节育措施落实,每年全省要做节育手术80万至100万例。1985年全省采取避孕节育措施635万人,节育率达到89.50%见表5—2—1。
三、科研工作
安徽省计划生育科研工作自1983年真正开始。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从本省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出发,坚持以应用科研为主的方针,组织安徽医科大学、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安徽中医学院、合肥市妇幼保健院等单位,开展44项科研课题。截至1985年,完成20项。
在完成的20项科研课题中,有6项获国家级和省级奖:
1.合肥市妇幼保健院金衡承担的“65—35一1—1(1)”获国家三等奖;
2.徽州地区计生委、省计生委科研所石修业、金桂英承担的“65—35—1—2(4)”(输卵管注药绝育术有效性安全性调查)获国家级三等奖;
3.蚌埠医学院附院妇产科谢荣诚承担的“宫内节育器出血机制研究”获国家级三等奖;
4.省计划生育委员会钱师智、石修业承担的“安徽省科技发展规划”(医药卫生、计划生育部分)获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5.蚌埠医学院附院妇产科谢荣诚承担的“宫内指示器研制”获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6.蚌埠医学院附院妇产科谢荣诚承担的“安—— 4型银夹绝育术”获省级科技进步四等奖。
此外,1985年,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计划生育协会和安徽省医科大学遗传研究室配合,拍摄了二部以优生遗传为主要内容的幻灯片,经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教育司审查同意,在省内外发行;与省电视台、安徽医科大学医学遗传研究室合作,拍摄了一部反映安徽山区“近亲结婚和危害”电视片,获国家爱卫会等单位评选的影视“白鹤奖”(一等奖);编写了《遗传性疾病和优生实施》一书,由安徽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