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全省管理机构概况
在开展计划生育的初期,只有县以上领导机关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没有具体办事机构,以后,虽然设置了具体办事机构,但是,没有正式编制,工作人员是从有关部门抽调的,属于临时性质。1978年中央下达69号文件,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开始纳入编制,并根据工作需要,逐步扩大编制,同时,在基层也相应地建立了管理机构和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省、地、市、县(包括城市的区)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具体办事机构。农村的区乡(镇)设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一至二名专职工作人员,行政村配备一名专职计划生育员。城市的街道,配备一名专职人员。大型厂矿设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若干名专职人员县以上党政机关,都有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据统计,全省计划生育专职加上兼职工作人员约有60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