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宿松县属江淮丘陵区农业县,以种植业为主。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棉花种植较多,油菜、花生亦多有种植。
建国前,由于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加之耕地面积少,耕作技术原始,自然灾害频繁,农业生产十分落后。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全县播种面积17.07万亩,粮食总产50.1万担,人均粮1.45石(折合244.8市斤)。
土地改革后,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1953年粮食总产2.48亿斤,平均亩产224斤,人均粮食639斤;农业总产值3915.4万元。1956年实现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办高级社,1958年大办人民公社,生产上搞大跃进,放“卫星”,以高指标,瞎指挥、强迫命令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的影响,加上三年严重的自然灾害,1961年初粮食单产仅153斤,总产1.57亿斤,牲畜存栏数大幅度下降。群众生活困难,农村人口减少,生产力受到破坏。
1961年下半年起,一度推行“责任田”,农村形势逐渐好转。“文化大革命”期间,农业生产虽受政治风暴冲击,但广大农民坚持生产,粮食产量逐年有所增长。
1978年以后,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激发了农民生产热情,水利条件的改善,作物良种的推广,农业科学技术的不断普及,使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1984年,全县粮食总产量4.8亿市斤,平均亩产544市斤,人均粮食755市斤,农业总产值1.89亿元,是1949年的10.44倍。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林、牧、副、渔业全面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1985年,全县农民人均收入305元。